「以全、新韵正、盈,乃音变,如九辩清、人、新、年、生、怜、声、鸣、征、成相韵之例。」高本汉同奚,惟以正、盈为句中韵。又得、惑为韵,一、式为韵,明、彰、功、长、争、争为一韵。诸说纷纭,惟江氏移经文就韵,似有未安。此章实两韵隔协,全、盈、新为一韵,直、得、惑、式为一韵。又陈柱以哉、之为韵。案哉、之同属之部。姚鼐以「古之所谓曲则全者,岂虚言哉,诚全而归之」,与下章「希言自然」为一节。谓:「言、全、然为韵。『犹兮其贵言,功成事遂,百姓皆曰我自然』,即此句之解。」
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,馆本七十四字,河上、王、傅、范本七十八字。河上题「益谦第二十二」,王本题「二十二章」,范本题「曲则全章第二十二」。
二十三章
希言自然。飘风不终朝,骤雨囗终日。
谦之案:「雨」下「不」字泐,当据他本补之。「希」,诸本并同,傅本作「稀」。「终」,傅、范并作「崇」。「飘风」上,王、傅、范本有「故」字。
罗振玉曰:景龙、广明、景福、英伦诸本均无「故」字。又馆本「骤」作「○」,范本作「暴」。
马叙伦曰:「崇」「终」古通假,书君奭「其终出于不祥」,马本「终」作「崇」,是其证。又曰:「骤」,馆卷作「趋」者,「趋」「骤」古亦通假。
熟为此?天地。天地上不能久,而况于人?
严可均曰:河上、王弼「此」字下有「者」字。「上不」,各本作「尚不」,「于人」,各本句末有「乎」字。
谦之案:馆本、遂州本无「乎」字。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正义引「天地尚不能常,况人乎」,又牟子理惑论引「天地尚不得长久,而况人乎」,均有「乎」字。
故从事而道者,道德之;同于德者,德德之;同于失者,道失之。
严可均曰:古「得」「德」字通,「德之」即「得之」也。河上作:「故从事于道者,道者同于道,德者同于德,失者同于失。同于道者,道亦乐得之;同于德者,德亦乐得之;同于失者,失亦乐得之。」御注、王弼无三「乐」字,余与河上同。
俞樾曰:按王本下「道者」二字,衍文也。本作「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」,其下「德者」、「失者」蒙上「从事」之文而省,犹云「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;从事于德者,同于德;从事于失者,同于失也」。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:「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。」可证古本不迭「道者」二字。王弼注曰:「故从事于道者,……故曰同于道。」是王所据本正作「故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」。
纪昀曰:永乐大典无「乐」字,下二句同。
易顺鼎曰:王冰四气调神大论篇注引此并无「乐」字。
罗振玉曰:御注、英伦二本无「乐」字。
谦之案:傅、范本亦无「乐」字。二「德之」,「德」字当作「得」。「德」、「得」虽古通,而此当作「得」。遂州本、馆本均作「道得之」,「德得之」,傅、范本亦作「得」,盖此「得」与下「失」字相对成文。又首句「从事而道者」,各本「而」均作「于」,义同。
信不足,有不信。
严可均曰:河上、王弼作「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」。
罗振玉曰:景龙、英伦二本无二「焉」字,景福本无下「焉」字。
谦之案:遂州本、馆本、王羲之本亦无二「焉」字,傅本、室町本无下「焉」字。无下「焉」者是也,说见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上。又此二句已见第十七章,疑为错简重出。
【音韵】此章江氏韵读无韵。陈柱:三「德」、「之」字韵。高本汉:言、然韵。谦之案:言、然皆在元部。又天、地二字,迭句为韵;六「同」字,句首隔句为韵;「信」「信」二字,首尾为韵。此为老子书中所用自由押韵式。
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,馆本同,河上本八十七字,王本八十八字,傅本九十二字,范本八十三字。河上本题「虚无第二十三」,王本题「二十三章」,范本题「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」。
二十四章
企者不久,
严可均曰:御注、河上作「跂者不立」,王弼作「企者不立」。
罗振玉曰:「企」,释文:「河上作『豉』。」案「豉」殆「跂」字之讹。御注、广明二本亦作「跂」。广明本此上有「喘者不久」句。
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校广明本云:诸本皆无「喘者不久」四字。
魏稼孙曰:此幢存字无几,中惟「喘者不文」句(谦之案「文」字为「久」字之误),为今世所传板本及他石刻所无。
谦之案:馆本、遂州本全句正作「喘者不久」。「喘」,说文云:「疾息也。」又「企」与「跂」古通用。庄子秋水篇「掇而不跂」,释文:「跂,一作企。」庚桑楚「人见其跂」,古钞卷子本作「企」。又文选江赋李善注:「企与跂同。」是河上本作「跂」,即「企」也。汉书高帝纪颜注曰:「企谓举足而竦身。」玉篇:「跂,○豉切。有跂踵国,其人行,脚跟不着地。」字林:「企,举踵也。」二字义亦同。
○者不行,
严可均曰:「○者」,各本作「○者」。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