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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-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-唐-李隆基-第8页

>  侯王若能守道精一,无为而化,则万物将自宾服矣。
  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,人莫之令而自均。
  侯王若能抱守精一,是地平天成,交泰致和,故降洒甘露。夫甘露既降,萧兰俱泽,不烦教令,而自均平。取譬侯王,称物平施。
  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。
  人君以道致平,始能制御有名之物,故有名之物,亦尽为侯王所有矣。既,尽也。
  夫亦将知止,知止所以不殆。
  若侯王能制有名之物,则夫有名之物,亦将知依止於侯王,知依止有道之君,所以无危殆之事。
  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与江海。
  天降甘露,以瑞有道,故譬有道之君,在宥天下,天则应之,犹如川谷与江海通流尔。
  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
  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
  智者役用以知物,明者融照以鉴微,智则有所不知,明则无所不照。
  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
  能制胜人者,适可谓有力。能自胜其心使柔弱者,方可全其强尔。
  知足者富,强行者有志。
  知止足者无贪求,可谓富矣。强力行者不懈怠,可谓有志节矣。
  不失其所者久。
  知足强力,不失其所恒,则是久於其道者。
  死而不亡者寿。
  死者分理之终,亡者夭枉之数,寿者一期之尽,夫知人胜人,必招殃咎,知足强力,动得天常。得天常者,死而不亡。是一期之尽,可谓寿矣。
  大道泛兮章第三十四
  大道泛兮,其可左右。
  大道泛兮,无系而能应物,左右无所偏名矣。
 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,功成不名有。
  言万物恃赖冲用而生化,而道不辞以为劳,功用备成,不名己有。
  爱养万物,而不为主,常无欲,可名於小。
  爱养群材而不为主宰。於物无欲,则可名於小,言不可名小。
  万物归之,不为主,可名於大。
  爱养之,故万物归之,有万不同,而不为主,可名为大。非小非大,所以难名。
 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,故能成其大。
  是以圣人法道忘功,终不自为光大,故能成其光大之业。
  执大象章第三十五
  执大象,天下往。
  大象,大道也。帝王执持大道,以理天下,则天下万物归往矣。
  往而不害,安平泰。
  物往而不伤害,则安於平泰。
  乐与饵,过客止。
  乐,音乐也。饵,饮食也。言人家有音乐饮食,则行过之客皆为之留止。如帝王执道以致平泰,亦为万物所归往矣。故人君体道清静,淡然无味,始除察察之政,终化淳淳之人,故下文结云用之不可既也。
  道之出口,淡乎其无味。
  人君以道德清静为教,初出於口,淡乎其无味,不似俗中言教,有亲誉畏侮等也。
  视之不可见,听之不足闻,用之不可既。
  以道镇净,初无言教,故视之不足见,听之不足闻,而淳风大行,万物殷阜,岁计有余,故用不可既。既,尽也。
  将欲歙之章第三十六
  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。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。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。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。是谓微明。
  经云:正言若反,《易》云:巽以行权。权,反经而合义者也。故君子行权贵於合义,小人用之则为诈谲。孔子曰:可与立,未可与权。信矣。故老君前章云执大象,斯谓之实。此章继以歙张,是谓之权。欲量众生根性,故以权实覆却相明,令必致於性命之域。而惑者乃云非道德之意,何其迷而不悟哉?故将欲歙敛众生情欲,则先开张,极其侈心,令自困於爱欲,则当歙敛矣。强弱等义,略与此同。此道甚微,而效则明著,故云是谓微明。
  柔弱胜刚强。
  巽顺可以行权,权行则能制物,故知柔弱者必胜於刚强矣。
  鱼不可脱於渊,国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
  脱,失也。利器,权道也。此言权道不可以示非其人,故举喻云:鱼若失渊,则为人所擒,权道示非其人,则当窃以为诈谲矣。
  道常无为章第三十七
  道常无为,而无不为。侯王若能守,万物将自化。
  妙本清静,故常无为。物恃以生,而无不为也。侯王若能守道无为,则万物自化。君之无为,而淳朴矣。
  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。
  言人既从君上之化,己无为清静而复欲动作有为者,吾将以无名之朴而镇静之。无名之朴,道也。
  无名之朴,亦将不欲,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正。
  言人君既以无名之朴镇静苍生,不可执此无名之朴而令有迹,将恐寻迹丧本,复入有为,故於此无名之朴,亦将兼忘,不欲於无欲,无欲亦亡,泊然清静,而天下自正平矣。
  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卷之二
  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卷之三
  德经上
  上德不德章第三十八
  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。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
  德者道之用也,庄子曰:物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