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何等氣象也。益可以見生生之恩,叉無泯滅,窮盡其淵哉,為世慮乎。
又曰:老者非帛不煖,非肉不飽。今歲首,不時使人存問長老。又無布帛酒肉之賜,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哉。具為令有司,請令縣道年八十以上賜米,人月一石,肉二十斤,酒五斗,其九十以上又賜帛,人二疋,絮三斤。
錄曰: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,帝可謂能舉斯心矣。雖然西伯善養老,非家賜而人益之也。導其妻子,教之樹畜。帝知賜民老,而使長史閱視丞,若尉與嗇夫、令史、二千石,各遣吏巡行,不稱者督之。嗚呼。何不制五畝之宅,百畝之田,而使長吏各屬分任其責乎。
十二月,詔曰:法者,治之正也。今犯法已論,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,及為收舉。朕甚不取,其除收學相坐律令。
錄曰:孟子之稱文王,鈴曰:罪人不學。帝雖未能究竟擴充,然而漢之元氣勃勃然矣。賈山所以謂山束布詔令,民雖老贏瘡疾,扶杖而往聽之,願少須臾毋死。思見德化之成者如此。
二年秋九月,詔曰:農,天下之大本也,民之所恃以生也。而民或不務本而事末,故生不遂。朕憂其然。故今玆親率群臣耕以勸之,其賜天下今年田租之半。
錄曰:此帝用賈誼之言也。夫誼通達國體者也,豈不知背本趨求之故歟。任民所耕,不限多寡,遂致豪右兼並,貧民逐末,此探本之論也。末技遊食之民,非不欲歸耕也,無立錐之地,則何所措乎足耶。有國者可不務變通乎。誼嘗勸立漢制,更秦法,言而無益,故就帝之所及語之。而帝愛民之性出於天也,其親耕以率天下,而賜民田租之半,豈非千古之美談歟。然不知自識者觀之,衹以為豪右勸耳,而小民亦不過為有力者所使,非三代勸農之道也。
十二年春,詔曰:道民之路,在於務本。朕親率天下農十年,于今而野不加辟,歲一不登,民有饑色,是從事焉尚寡,而吏未加務也。吾詔書數下,歲勸民種樹,而功未興,是吏奉吾詔不勤而勸民不明也。且吾農民甚苦,而吏莫之省憂,將何以勸焉。其賜農民今年田租之半。
錄曰:此帝用晁錯之言也。夫錯刻薄寡恩之人也,猶能知務農貴粟之道。其募民入粟拜爵,曾未甕何,而邊食可支五歲,郡縣可支一歲,遂再賜民田租之半。後世募民入果二頻歲屢行,未能若是。何也。蓋文帝之募民以為民也。復世之募民以為己也。彼以無窮之財,供有限之用,而此以有限之財,恣無窮之用。此其所以異也。
十三年六月,韶曰:農,天下之本,務莫大焉。今塵身從事,而有租稅之賦,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。其於勸農之道未備,其除田之租稅,賜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數。
錄曰:自是年為始,不收民租者,十有餘歲,豈非千古之罕儔歟。蓋上躬脩玄默,而將相少文多質,是以史安其官,民樂其業,畜積歲增,戶。寢息。然則帝之富庶皆自己,損之於民,無所益也。夫豪強占田瑜多,算收太半,官除田租不賦,而私家鈴取贏焉。雖堯舜不能‘有所益也。故君恩重於三代,而民問酷於亡秦。皆當時君臣不能深本,而衹以資富(碩□強也。可惜哉。
十六年春三月,韶曰:問者數年比不'登,又有水旱疾疫之災,朕甚憂之。愚.而不明,未達其咎。意者,朕之政有所失,而行有過與。乃天道有不順,地利寧或不得,人事多失和,鬼神廢不饗,與何以致此。將百官之奉養或廢,無用之事或多,與何其民食之寡乏也。夫會度田非益寡,而計民未加益,以口量地,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,其咎安在。無乃百姓之從事於末,以害農者蕃,為酒嘐以靡穀者多,六畜之食'間焉者眾與。細大之意,吾未能得其中。其與丞相列侯、吏二千石、博士議之,有可以佐百姓者,率意遠思,無有所隱也。
錄曰:文帝之為民,無以加諸也。何以曰:愚而未明乎。夫相,人君所以備顧問,指迷解惑也。有如張蒼者,水土之不辨,何以責其率意遠思哉。夫一言以蔽之,曰:不息寡而息不均。苟有均民之心,以度田則給,以計。則益,何息古有餘而今不足哉。徒知反躬,而不知所以反;徒首過咎,而不知所以過;徒與丞相列侯史二千石博士議,而不知所以議。孟子不云乎:若夫潤澤之,則在君與子。讀是而後下紹,爻有達其咎者。
孝景皇帝元年五月,復收民田租三十而稅一。
錄曰:責文帝者,春秋之義也。錄景帝者,善善之心也。景之於文,不自嫌矣。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,不可謂孝乎。東漢光武六年詔,收見田租三十而稅一,如舊制。制者,元年之制也。文景之澤,其長矣乎。後二年夏四月,韶曰:雕文刻鏤,傷農事者也。錦繡纂組,害女紅者也。農事傷,則飢之本也。女紅害,則寒之源也。夫飢寒並至,而能亡為非者,寡矣。朕親耕,后親桑,以奉宗廟,集盛祭服,為天下先,不受獻,臧大官,省縣賦,欲天下務農。蠢素有畜積,以備災害。疆毋攘弱,眾毋暴寡,老耆以壽終,幼孤得遂長。今歲或不登,民食頗寡,其咎安在。或詐偽為吏,吏以貨賂為市,漁奪百姓,侵牟萬民。縣丞,長吏也,奸法與盜盜,甚無謂也。其令二千石各脩其職。
錄曰:以文景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