錄曰:自《小弁》之怨作,而父子之道乖,夫子之作《春秋》,蓋傷之也。然則雖以魯事,而實非為魯也。以為感隱桓之禍,故以喜書。誠哉,末乎。《左傳》雖然,吾夫子別嫌明疑之意,斯吳至矣。夫夫婦別,而後父子親。桓之昏惑,與文姜之敗度,千古所未聞也。史書九月丁卯,昭其實也。《詩》稱展我甥兮,著其微也。以是為防他。公尚曰:同,非吾子,齊侯之子。
然則非所以明與子之法,防奪正之事《胡傳》,將以正魯桓身後之惡,定千古不決之疑。其為世教慮,方始切矣。
魯僖公五年夏,公及齊侯、宋公、陳侯、衛侯、陳伯、許男、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。秋八月,諸侯盟于首止。
錄曰:夫周室何以東遷,幽王何畎見弒,而《春秋》何以作歟,皆世子之莫定也。本一搖,而其禍至於丘墟其社,禾黍其宮,夷戮其身,尚猶未悟,一再傳而有子克之難,至於子頹之禍,又惠王之身鑒也。反國未幾,復有叔帶之萌,吾不知惠王獨何心歟。推原其故,皆以昧於《大學》之道,所謂好樂不是其正,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者也。身之不脩,而家不可齊,國不可治,天下不可平。
雖曉明信在人,至其卒也,尚不敢發喪告哀,失父子之親;戎伐王城,虧兄弟之義;天王出居于鄭,蔑君臣之禮,皆惠王有以啟之也。向微桓公管仲,惠之不為幽幾希矣,周將何遷乎。吾夫子特書許之,蓋為天下萬世之大計,非區區一人之位是關也。
《左傳》:穎考叔,穎谷封人也。有獻於公,公賜之食,舍肉,公問之,對曰:小人有母,皆嘗小人之食矣,而未嘗君之羹,請以遺之。公日.二爾有母遺繫,我獨無。考叔曰:敢問何謂也。公語之故,且告之悔。對曰:君何患焉。若闕地及泉,隧而相見,其誰日不然。公從之。公入而賦大隧之中,其樂也融融。姜出而賦大隧之外,其樂也洩洩。遂為母子如初。君子曰:穎考叔,純孝也。愛其母,施及莊公。《詩》曰:孝子不匱,永錫爾類。
其是之謂乎。
錄曰:愚觀穎考叔之能昭於大信也。夫匹夫之誓,示之諒也,君子之要,約之義也。故一言而開莊公之惑。或曰:悔者,信與疑之問也。不悔,則不能因其所明而導之。
季友之母出自陳桓公,魯桓公絕幸愛之。季友將生,公使人卜之,曰:男也,其名曰友。在公之右,問于兩社,為公室輔。季氏亡,則魯不昌。又筮之,遇大有乾,曰:周復于父,敬如君所。及生,有文在其手,日友,遂以名之,號為成季。
錄曰:愚觀季友之生,天實厭亂,非以為桓也。夫桓莊之不君,文哀之不婦,般閔之屢弒,二叔之長亂,魯已無魯,不但岌岌也。使無賢者生於其閒,周公之祀不其墜乎。其有文在手者,指其掌也。天意若日友者昌,弗友者亡,繼般與閔,友之道也。不然,季亦淫人之裔,何德于天乎。其立僖以定魯,乃以彌禍而存桃也。卜筮之意,深哉。
成風聞成季之縣而事之,而屬僖公焉。故成季立之。
錄曰:僖公之立,果人乎,抑天乎。曰:天也。夫彭生之禍,文姜致之也,絕于天一矣。哀姜之入,宗廟厭之也,絕于天二矣。以至孟任之奔,而即有圉人犖之釁,天絕之三矣。子開之立,而又有卜齣田之奪,天皰之四矣。風氏之繼姜以有後,猶薄氏之繼呂而代立也,豈非天實為之歟。
奚齊卓子者,驪姬之子也。荀息傳焉。獻公將薨,謂息曰:士何如則可,謂之信。對曰:使死者反生,生者不愧乎。登言則可,謂信矣。及薨,奚齊立里克,謂息曰:君殺正,而立不正,如之何,願與子慮之。息曰:君嘗訊臣矣。臣對曰:使死者反生,生者不愧乎。其言則可,謂信矣。於是里克知其不可與謀。退,弒奚齊息。又立卓子,克復弒卓子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。
錄曰:尾生信矣,而與女子私,則非正也。然則君子何以與苟息哉。與苟息,所以甚里克也。夫克之傳申生,名正言順,非若息之傳奚齊也。優施一言而中立,與死者復生而不愧,相去何懸絕哉。向使克能守正不惑,以免申生於難,此其上也。若守死無二,以與太子共斃,亦其次也。既甘心矣,復靦其面,而徒朝弒一君焉,暮弒一君焉。若克者,吾不知為何惠公不能明正其罪,尚以廢興為辭。然則晉之刑政,又何如也。故夫子復累惠公。
累惠公,亦以其里克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