倍知皇太后欲安德光,與覃臣請於太后而讓位焉。曰:大元帥功德高大,中外攸屬,宜主社稷。於是大元帥即皇帝位,是為太宗。太宗既立,以束平為南京,徙倍居之,命王繼遠選建南京碑,倍復起書樓於西宮,作樂田園詩。唐明宗聞之,遣人跨海持書密召倍,倍乃自忖曰:我以天下讓,主上今反見疑。不如適他國,以成吳大伯之名。載書浮海而去。唐以天 儀衛迎,倍坐船殿,衆官陪列。上壽至汴,明宗賜姓束丹,名日慕華,改瑞州為懷化軍,拜節度使,端慎等州觀察使移鎮滑州。倍雖在異國,常思其親,陶安之使不絕。
錄曰:遼太子倍可謂能知自好矣。惜乎,慕泰伯之名而不求其志,竊季子之跡而不得其意。小山之詩,幾於怨慧;領鎮之意,切於近名;東丹之姓,忽於忘本。被明宗者,父叛子逆,安在其慕華而懷化乎,亦不過行乎夷狄而已。
弘道錄卷之四十二竟
#1本節前尚有兩節與前重復,今刪,本節疑有缺失。
弘道錄卷之四十三
智
夫婦之智
《家語》:叔梁紇娶於魯之施氏,生女九人,無男;其妾生孟皮,病足。叔梁紇曰:雖有九女而無適,是無子也。乃求婚於顏氏,顏氏有三女,小曰徵在,顏父問三女曰:陬大夫雖父祖為卿士,然先聖之裔也。今其人身長九尺,武力絕倫,吾甚貪之。雖年長性嚴,不足為疑,三子孰能為之妻。二女莫對,徵在進曰:從父所制,將何問焉。父曰:即爾能矣。遂以妻之。
錄曰:司馬遷是非頗謬於聖人,豈惟繆哉,其誕也甚矣。夫《論語》而後《家語》,亦可徵矣,何為狎侮若是哉。徵在之賢聖自任,上古未之聞也。乃謂之野合而生,至云疑其父墓處,母諱之,豈其然哉,豈其然哉。
或曰: 遷之時,《家語》未嘗出。然則《鄭氏通志》、《家語》出矣。雖知正馬遷之失,而未能及徵在之事,則猶夫故也。錄之。
《論語》:子謂:公冶長可妻也,雖在縲絏之中,非其罪也。以其子妻之。子謂:南容邦有道,不廢;邦無道,兔於刑戮。以其兄之子妻之。
錄曰:愚觀孔門女,女何倦倦於縲絨刑戮乎。蓋婦道從人者也。其吉凶榮辱,終身以之,所仰望於良人至切也。故惟願執手偕老,而深懼中道有乖,雖聖人不得不為之動慮也。以是為訓,魯猶有殺妻求將者,有戲婦受金者,孰謂二子之事,不可為後世之法哉。
《列女傳》:魯大夫柳下惠之妻也。惠處魯三黜而不去,憂民救亂。妻曰:無乃瀆乎。君子有二恥:國無道而貴恥也,國有道而賤恥也。今當亂世,三黜而不去,何與。惠曰:滔滔之民,將陷於害,吾安能已乎。且彼為彼,我為我,雖祖楊裸程,安能汙我。故油油然與之處。惠既死,門人將諫之,妻曰:二三子不如妾知之也。乃誅曰:夫子之不伐兮,夫子之不竭兮,夫子之信誠而與人無害兮,屈柔從俗不強察兮,蒙耿救民德彌大兮,雖遇能黜終不蔽兮,豈弟君子永能厲兮。謚宜為惠,門人從之,莫能竄一字。
魯黔婁先生之妻也。先生死,曾子與門人往弔之,其妻出戶,曾子上堂,見先生之尸在牖下,枕塹席橐,縊袍不表,覆以布被,手足不盡,斂覆頭則足見,覆足則頭見。曾子曰:斜引其被,則斂矣。妻曰:斜而有餘,不如正而不足也。先生以不斜之故,能至於此。生時不邪,死而邪之,非先生意也。曾也,何以為謚。其妻曰:以康為謚。曾子曰:先生在時,食不克口,衣不蓋形,死則手足不斂,旁無酒肉。生不得其義,死不得其榮,何樂於此而謚為康乎。其妻曰:昔魯君嘗欲授先生政,以為相國,辭而不為,是有餘貴也。君賞賜之粟三十鍾,先生辭而不受,是有餘富也。彼先生者甘天下之淡味,安天下之卑位,不戚戚於貧賤,不听听於富貴,求仁而得仁,求義而得義。其謚曰康,不亦宜乎。曾子曰:唯斯人也,而有斯婦。
錄曰:愚觀刑於之化,不獨文王已然,大夫之家亦然也。柳下之鎰,雖門人莫能移;黔婁之樂,雖曾子有未達。彼博學大儒,曾不如匹夫匹婦之見乎。其所觀感者,深矣,智乎哉,二婦乎。其令德求教者乎,雖有富貴不足多也。
陶大夫答子妻也。答子治陶三年,名譽不興,家富三陪,其妻敬諫不用。居五年,從車百乘歸休,宗人擊牛而賀之,其妻獨抱兒而泣,姑怒曰:何其不祥也。婦曰:夫子能薄而官大,是為嬰害,無功而家昌,是謂積殃。共楚令尹子文之治國也,家貧國富,君敬民戴,故福結於子孫,名垂於後世。今夫子貪富務大,不顧後害。妾聞南山有玄豹,霧雨七日而不下食,欲以澤其毛而成文章也,故藏而遠害。犬截不擇食,以肥其身,坐而須死耳。今夫子治陶,家富國貧,軍不敬,民不戴,敗亡之徵見矣。願與少子俱脫。姑怒,遂棄之。處暮年,答子之家果以盜誅,唯其母老以免。婦乃與少子歸養,姑卒終天年。
錄曰:愚觀答子之妻,其有道者乎。夫唯聖人,而後能知盜。非聖人,則雖有天下國家之責者,尚不能知,而況於匹夫匹婦乎。夫盜,非必人伐之也,夫人而自伐也。今天下能薄而官大,無功而家富者,幾何人哉。竊恐齊人猶尚羞之,何況答子乎。故君子不可以不之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