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学与文明 -05-古籍收藏 - 03-道藏 -08_续道藏

13-天皇至道太清玉册-明-朱权*导航地图-第54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正在加载语音引擎...

  按元中統四年,中書省劄行下諸路行省云:自宋季喪亂天下,初定禮法,未行其梗化者,獨僧道也。考之僧人,以髠首為修行,道士以簪戴為出家,今僧徒見僧官及師長入其寺,皆去帽,及入朝門反不去帽,見君方去其帽,有是禮乎!且僧官、道官自古例無冠帶,止以髠首簪冠為職,自三公六卿見君尚皆免冠叩頭,死出家修行之士,以卑弱為先,謙退為德,反不去帽而高抗自尊。
今後僧道凡見官長不去帽者,笞十七,歸俗;入朝不去帽者,笞七十,徙吐蕃。其服制也,道士不當用蒙古出袖比甲之衣,當用軒黃之冠服。僧人不當唐扮,用武氏之婬衣,昆廬之帽。教僧當用西番之紅氁衫。禪僧當用梁武之皂布納,不得衣絲蚤紗羅綾緞之衣。尼姑止許照依女冠,在家出家不許群居立院,因而藏匿男僧,雌雄不辯,婬風大扇,以致嬰孩枯骨堆於後園事發者,數矣,致使濁亂風化,悉宜禁革,敢有仍前違犯者,斬。
  一、晨昏上殿,當嗚鍾鼓。早在昧爽之時,晚在日沉之後。道士先擊聚眾之鼓,以齊道眾,焚香誦經一過,二禮乃退。不到罰油五斤,準拜五十, 造言不服者,罰油十斤準拜一百不聽拜者,會眾笞四十,不許共食住,支糧-年。
  一、道士有過者,輕則罰之,或香燈之屬;重則鞭之,鞭之不改,罰之以供炊爨飯堂之役,或園圃之勞。又不改再犯罰為直廁之奴,罰削杖以供廁內之用,或一年、二年,以待更過乃免。
  一、道士有累惡不梭,罪之重者,莫大於不服教訓,不守清規,及偷盜賊害,為凶暴不仁之事者,黜之永不許再入本官觀。其本官觀籍冊以紀其罪,傳於不朽。
  一、四方雲水,有慕山川之勝,福地之靈,欲修道於宮觀者,供給所需,與本宮道士同,不可分別,敢有嫁言謗訕、讒毀是非而相問謀者,笞二十,貶計往守莊,不許入宮觀。
  一、雲遊道士至宮觀,倍留十日,供給飲饑,不可有缺,如欲過冬過夏者,聽。如要居住不去者,聽。果有能
  事者,許。參職事若非有淳德性剛躁者,勿許,恐惹禍端。
  一、遊方僧人至宮觀,如欲挂搭,結夏過冬,供給飲饌,常住館穀不可有缺,亦當驗其有無度牒真假明文,方可安下。
  一、凡官觀當置一薄,名曰雲水籍。如遇四方雲遊道士至,主宮觀者驗其度牒,紀其簿,曰:某州某處道士某人幾年月日至,如起單,紀其幾年月日起單,恐有迯亡罪人,隱名逸姓者,以累宮觀。如無度牒者,或有公據帖文,亦當辯驗,不可久留,當紀簿籍,恐宮中挨捕逃亡罪人,以憑查照,庶得無累。
天皇至道太清玉冊上卷竟
宮殿壇墠章

  宮者,帝王探居之所日宮。黃帝祀上帝於昊天之宮,祀三清於太極天宮,故黃帝之受命上天,眷命凡有天下者,皆曰奉天以承天運,此宮之始也。

  下仰上日觀,音官上俯下日觀。音貫帝王臨政之所,明堂是也。居高以臨下之意,故日觀音貫。按《黃帝內傳》西王母授帝白玉元始真容,置於高觀之上,此觀之始也。
殿
  《演義》:殿,法也。取眾屋擁從,摯虞决疑。要注曰:殿則有階陛,堂有階無陛。《春秋》謂之路寢,《禮記》、《白虎通》俱曰:天子之堂。《史記》:秦始皇作朝宮渭南,先作前殿、阿房。《商君書》有言:天子之殿。則是秦自孝公來已云然矣。蓋秦如日殿也。後世祀天帝者,有金闕寥陽寶殿、無極寶殿、太極殿,其名極多,此殿之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