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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-续道藏-天皇至道太清玉册-明-朱权-第23页

古例,止管飯七日。
  若坐缽過冬過夏者,常住管飯百日。若於本官觀參管職事者,與本宮觀道士支米同,不在是例。京師及上清名山有大德有道之士至本宮觀,款留倍加其禮,供給所需,不拘歲月。
  齋庫
  日支已有定例,不許私為人情,擅自支出,與人食用。或有粗俗無恥之士索要酒食,其管常住者,當執法謹守清規,違者罰設齋一席,自出己財,合宮之眾,禮當要到。
  收養徒弟
  凡收育徒弟,必擇喬木故家聲名昭著鄉里,崇道積善之人子孫,無惡疾違礙者,取之以禮,結為道親,方可與進。若慵俗伎藝之人子孫,及有惡疾、胡臭、嗓臭、瞎眼、疤面、六指、瘸跛殘疾之人,不可為徒。
  請給度牒
  凡道童自幼入於玄門,習本教經書,長立果有道器者,如遇該年請給,預先呈稟道司,申送請給庶不乏人,使代代相承悠久之意。
  醮事
  若有施主賚香詣官觀建醮事干,常住差委該管道眾,分幹一應等事,務要虔恪,宜遵祀天之禮,莫負施主之合。
  化緣
  宮觀興修,須憑檀樾,常住請能事者持疏化綠金谷,以助修造之用。先宜訪問遠方殷實有德之家,能結善綠,果有歡喜布施之心,敬叩題綠。若雖有資財,慳吝不捨者,兔過其門。若不拘高下,多助寡助,隨綠布施者,尤佳。
  修造
  修造一事,常日不可廢弛,委數人時常巡察,殿宇牆垣、溝渠路道,但有損壞,即便修理。其磚瓦、竹木、釘鐵、石灰等件,俱於常住關領。化綠金穀預先準備,上庫收貯,以備修造之用。
  酒掃
  各殿堂去處,若欲灑掃,必先以水灑之,候片時以篇掃,量闊方圓五尺攢灰塵一堆,不得遍亂混掃,不然使塵灰飛揚,蒙蔽聖像幡花,切宜忌之。
  納糧
  宮觀有錢糧者,干於糧里會計,或兌運,或起運,或存留,必先請議定奪,不得遲誤輸約之時,委老誠之人管運赴倉,須先完納,免致催徵。
  守莊田
  田土有離宮觀寫遠者,須立莊屋倉房,收貯谷米農具等件,必要本土誠實之人看守,不得用外郡無藉之人住居,不兔鼠竊狗偷,日久必有異事累及,宜先詳察,免後招愆。
  收田租
  凡宮觀有田地廣多,須召無田之人佃佈,必先立約議定,還淨租谷若干。秋收之時,委人臨田,眼同收割管押登場,昭約依數趁時取討,先禁佃人不得私自割收,如此則租糧無虧。
  放穀
  常住穀積有多餘者,宜放借鄉問本分之人食用,秋收之時照例起息收取,非求利於常住,實周急於鄉民。
  倉庫
  積收常住器用之所,須與住居問隔,不得連瓦接棟,以避風燭之侵。掌其事者,必須嚴謹。
  園圃
  日用家常蔬菜,不可有缺,常宜栽沃。一切菜,皆可食,但不宜栽蔥蒜韮薤萎,謂之五葷菜,修道之士,不可食。《爾雅》云:持齋不食五葷者, 即此五葷也,非魚肉類,修道持齋者察之。
  告假
  凡省親訪交,出外雲遊,必須請假,務要詢問所去之處,果無違礙,方允其請,不得托故非為,夾帶他人,牽引是非,玷辱教門,各宜慎之。
  雲遊
  道家出遊,尋真問道,謂之雲遊。道士奉天之士也。謂本乎天者親上,故曰雲遊。其雲遊之士,必會祈晴禱雨,祛邪斷怪,拯灾拔難,及善風水,能風鑒,會星命,能吟作,會書畫,方可出遊。不然則凡俗之士也不取。
  舉薦
  凡宮觀之主,直事之人,務要擇其有德有道行者,以主其事。不肖者,不可以私恩保之,有德者,不可以私隙妒之,務在從公,可以服眾。
  參職事
  不論遠方近處,有道行能管辦事務者,當以禮請入宮觀,以參職事。
  觀主
  凡宮觀之首領如有過,眾皆舉之,三舉不恢,當退堂以薦有德者繼之。
  道從有犯
  當會眾發落,輕則面諭其非,使之改過遷善。有法所難容者,必以清規治之,紀其過於簿籍。紀三次者,凡叔坐列於末席,如建大醮不許登壇。有惡極重者,難以於宮觀共處,會眾逐出後,以篇隨少掃其地,絕其綜跡,使不復再入宮觀故也。
  教成法
  自古宮觀齊教之法,立規矩有之。其制法:論過擬罪比常人犯笞杖律者,減半論之。如常人犯不應罪笞四十者,道家清規止笞二十,使之政過修省而已。若有他犯,則量其罪過輕重,比律議擬,此道家教戒之法也。若罪犯到官,比常人有犯律加一等,何也?以其修道之士當積行累功,卑體賤身,含垢忍辱,是其職也。故有犯者為無修道之心,處於華屋,不耕而食,以享天人之福,故比常人罪加一等,可不俱乎!
  清規戒尺式
  用木造,闊一寸四分,厚四分,長三尺。
  正面:
  背面:
  違犯法律
  唐高宗乾封二年戒論爭論勑
  朕承天命,奄有萬方,敢不欽崇天道,以宣天德,比者昊天觀祭酒楊太玄,華嚴院僧人宗敬,爭論後先,亦嘗戒諭,尚不遵行,朕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