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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-续道藏-天皇至道太清玉册-明-朱权-第17页

br>  神遊月宮,
  一葦渡江,
  千里神會,
  借潮生風,
  其舟日可至萬里。
  投胎奪舍,
  日行萬里,
  躡鴻毛騰空,
  騎草龍飛空,
  煎泥成金,
  九轉靈丹,
  乾汞成銀,
  點銅鐵化金銀,
  養砂澆淋,
  湧泉丹頭,
  縮貨成寶,
  糝制點化,
  靈砂寶鼎,
  點辛為庚,
  召鶴,
  圓光,
  附體,
  舞仙童,
  過陰,
  追攝,
  降筆,
  太極鸞,
  筆架鸞,
  懸絲鸞,
  封匣鸞。
  道門官制章
  國朝品級
  正二品
  嗣漢天師真人。
  正六品
  道錄司左右正一。
  從六品
  道錄司左右演法,宮觀提點。
  正八品
  道錄司左右至靈。
  從八品
  道錄司左右玄義。
  從九品道紀司都紀。
  未入流
  道紀司副都紀、道正司道正、道會司道會。
  真人
  漢張道陵以天師賜號真人,唐泌以承相歸道賜號真人,加正一品。
  余酒
  周成王時,以彤伯為祭酒,以主親屬。後宣王時大祀南郊,以仲山甫為祭酒,以主祀事。故後世以道士為祭酒之職,以主郊天祀事之禮,以統道教,此道士有祭酒之職自此始。
  道官
  周穆王以道士高拱宸為祭酒,祀元始天皇於尹真人草樓,此道官之始也。
  道錄
  宋太宗增道副錄、都監、首座、通舊為八員,已上總知教門公事。
  道封
  後周武帝時,衛元嵩封蜀郡公,蓋道士受封之始也。葉法善,玄宗時亦封越國公。
  道贈
  唐王知遠贈昇玄先生,葉法善贈金紫光祿大夫,越州都督,道士之褒贈,蓋自王知遠始也。
  道謐
  陶弘景羽化,梁帝賜謐正白先生。此其始。
  道紀
  老子日,能知古始,是謂道紀,故以僧官設僧綱。
  道號
  黃帝稱牧馬童子日天師,始也。漢張道陵亦有天師之稱,道家立名立號,皆取老子《道德經》中之旨,道字、玄字、妙字,今非中國之教,外夷皆竊取之。
  衣紫
  唐李泌生而神靈,自孩童時,身輕能舉,母嘗聞空中絲竹之聲,恐飛昇而去,母以蔥蒜為汁灑其首,後代宗時拜相時,李輔國專政,常妒之,泌知其不可久處其位,乃告歸隱,乞為道士,帝乃賜紫衣金帶之服,道士賜紫自泌始也。
  黃冠道士
  《黃帝內傳》曰:凡奉天道者,日道士。周穆王於尹真人草樓之觀,召幽逸人祀其香火,以奉天帝,謂之道士。此道士於官觀祀天帝,自此始。蓋道士之衣冠皆黃帝之衣冠,故名黃冠。所行者黃帝之事,所言者老子之道,故名道士。不異服,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;不異言,非先王之言,不敢言。不去姓,不忘親也;不毀形,不忘孝也。以道為教,不悖天也,不事外教,不悖土也。以中國人奉中國之道,是體天之道,因地之利,以修身也。故能飛昇沖舉,憑虛御風,神超物外,上朝太清,得造化之妙,與天為徒,可以通天地之靈,格神明之德,役鬼神,驅雷電,致風雨,握星辰斬邪精,消疫癘,致太平,此自三皇開闢以來,試之驗者也。道之為教見於此。
  都監
  隋文帝始以玄都觀主王延為威儀之官,如今之監齋之職是也。周避諱,改為道錄。
  監義
  宋真宗時置首座監義,分領本階事。
  上座
  宋太宗始之。
  法官
  漢張道陵始有驅雷役鬼之事,行其法者,曰法官。
  赤文天律章
  止取生人所犯天條者錄之,其鬼神所犯者不錄,見女青天律。
  一、法官四季天地赦日,不得行符咒水,看閱條律,違者先一身,後殃滅九祖。
  一、法官行法,並陽行陰報,不得  始勤終意。違者滅身,殃及九祖。
  一、行法官補奏,弟子銜位,籍注左判官方,許補左大判官,次許補右大判官,違者並各徒九年,知而保奏者,並各除名滅身,罪殃三代。
  一、法官及道士俗人六戊日而燒香進章上表關申天曹者,滅身。知而故犯者,殃及九祖,風刀萬劫不原,非佩籌者滅三等。
  一、行法官非斬鬼,而口中非時稱急急如律令者,減壽半紀。
  一、行法官篆符而以筆頭指左者,徒九年。知而故犯者,滅壽一紀。
  一、行法官敕水而以水盂左轉者,徒九年。知而故犯者,滅壽一紀。
  一、行法官妄以正法示之非人者,減壽一紀。
  一、行法官不得私祀鬼神,惟二月、八月祭鼇,違者徒三年,故犯者加一等。
  一、行法官所在去處,見水旱盜賊,若為害於民者,狡猾之人許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