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壯。
又方,用真麝香一子,於頭邊。
又方,以虎頭枕尤佳。
辟魘寐方,取雄黃如棗核,繫左腋下,令人終身不魘寐。
又方,真赤罽方一赤以枕之。
又方,作犀角枕佳,以青木香內枕中,并帶。
又方,( )治卒魘寐久,書此符於紙,燒令惡#8,以少水和之,內死人口中,懸鑒死者耳前打之,喚死者名,不過半日即活。
魘卧寐不寤者,皆魂魄外游,為邪所執,錄欲還未得所,忌火照,火照遂不復入,而有燈光中魘者,是本由明出,但不反身中故耳。
附方
《千金方》:治鬼魘不悟,皂莢末刀圭,起死人。
治卒中五尸方第六
五尸者飛尸、遁尸、風尸、沉尸、尸注也,今所載方兼治之,其狀腹痛脹急,不得氣息,上衝心胸,旁攻兩脅,或磥塊涌起,或攣引腰脊。兼治之方:灸乳後三寸,十四壯,男左女右,不止,更加壯數,差。
又方,灸心下三寸,六十壯。
又方,灸乳下一寸,隨病左右,多其壯數,即差。
又方,以四指尖其痛處,下灸指下際數壯,令人痛,上爪其鼻人中,又爪其心下一寸,多其壯,取差。
又方,破雞子白,頓吞之。口閉者,內喉中,搖頓令下,立差。
又方,破鸚子白,頓吞七枚,不可再服。
又方,理當陸根熬,以囊貯,更番熨之,冷復易。雖有五尸之名,其例皆相似,而有小異者。飛尸者,游走皮膚,洞穿藏府,每發刺痛,變作無常也。遁尸者,附骨入肉,攻鑿血脈,每發不可得近,見尸喪,聞哀哭便作也。風尸者,淫躍四肢,不知痛之所在,每發昏恍,得風雪便作也。沉尸者,纏結藏府,衝心脅,每發絞#9切,遇寒令#10便作也。尸注者,舉身沉重,精神錯雜,常覺昏廢,依節氣改變,輒致大惡。此一條,別有治,後熨也。凡五尸,即身中尸鬼接引也,共為病害,經術甚有消滅之方,而非世徒能用。今復撰其經要,以救其敝。方:
雄黃一兩,大蒜一兩,令相和似彈丸許,內二合熱酒中服之,須臾差。未差更作,已有疢者,常畜此藥也。
又方,乾薑、桂分等,末之,鹽孔#11指撮,熬令青,末,合水服之,即差。
又方,搗蒺藜子,蜜丸,服如胡豆二丸,日三。
又方,粳米二升,水六升,煮一沸,服之。
又方,猪肪八合,銅器煎小沸,投苦酒八合,相和,頓服,即差。
又方,掘地作小坎,水滿中,熟攪,取汁服之。
又方,取屋上四角茅,內銅器中,以三赤布覆腹,著器布上,燒茅令熱,隨痛追逐,驢下癢即差。若瓦屋,削取四角柱燒之,亦得。極大神良者也。
又方,桂一赤,薑一兩,巴豆三枚,合搗末,苦酒和如泥,以傅尸處,燥即差。
又方,烏臼根,剉二升,煮令濃,去滓,煎汁凡五升,則入水一兩,服五合至一升,良。
又方,忍冬莖葉,剉數斛,煮令濃,取汁煎之,服如雞子一枚,日二三服,佳也。
又方,燒亂髮、熬杏人等分,搗膏和丸之,酒服桐子大三丸,日五六服。
又方,龍骨三分,藜蘆二分,巴豆一分,搗和,井花水服,如麻子大,如法丸。
又方,漆葉,暴乾搗末,酒服之。
又方,竈肝一具,熟煮切食之,令盡。亦用蒜齏。
又方,斷鱉頭,燒末水服,可分為三度,當如肉者,不盡,後發更作。
又方,雄黃一分,梔子十五枚,芍藥一兩,水三升,煮取一升半,分再服。
又方,梔子二七枚,燒末服。
又方,乾薑、附子各一兩,桂二分,巴豆三十枚,去心,并生用,搗篩,蜜和,搗萬杵,服二丸,如小豆大。此藥無所不治。
又飛尸入腹刺痛死方,凡犀角、射罔、五注丸,并是好藥,別在大方中。治卒有物在皮中,如蝦蟆,宿昔下入腹中,如杯不動搖,掣痛不可堪,過數日即煞人。方:
巴豆十四枚,龍膽一兩,半夏、土瓜子各一兩,桂一斤半,合搗碎,以兩布囊貯,蒸熱,更番以熨之。亦可煮飲少少服之。
此本在雜治中,病名曰陰尸,得者多死。
治尸注鬼注方第七
尸注鬼注病者,葛云即是五尸之中尸注,又挾諸鬼邪為害也,其病變動,乃有三十六種至九十九種,大略使人寒熱,淋瀝,怳怳默默,不的知其所苦,而無處不惡,累年積月,漸就頓滯,以至於死,死後復傳之旁人,乃至滅門。覺知此候者,便宜急治之,方:
取桑樹白皮曝乾,燒為灰,得二斗許,著甑中蒸,令氣浹便下,以釜中湯三四斗,淋之又淋,凡三度,極濃止,澄清,取二斗,以漬赤小豆二斗一宿,曝乾,乾復漬灰,汁盡止,乃濕蒸令熟,以羊肉若鹿肉作羹,進此豆飯,初食一升至二升,取飽滿。微者三四斗愈,極者七八斗。病去時,體中自覺疼癢淫淫。或若根本不拔,重為之,神驗也。
又方,桃人五十枚,破研,以水煮取四升,一服盡當吐,吐病不盡,三兩日更作。若不吐,非注。
又方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