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出,大敦穴也,在足大指端,去爪甲上如韭葉,及三毛之中,足厥陰井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十呼,動氣#5 急出之。足少陽之所入,陽陵泉穴,在膝下同身寸之一寸,腑骨外康陷者中,是足少陽之合。刺可同身寸之六分,留十呼,動氣至急出之。
金欲降而地彤室抑之,降而不下散#6抑之鬱發,散而可入。
四日不降,九日降,欲下而鬱散,可速刺也。
當折其勝,可散其鬱。
金鬱折火,可以除之。
當刺心包胳所出,刺手少陽所入也。
心胞胳所出,中衝穴也,在中指之端,去爪甲如韭葉,是手心主之井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分,留二呼,動氣至急出之。手少陽之所入,天井穴也,在肘外大骨之後,肘後同身寸之一寸,兩筋問陷者中,屈肘得之,手少陽合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寸,留十呼,動氣應手至而急出之。
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鬱發,散而可入。
一日不降,六日降,欲下而鬱散,先可刺之也。
當折其土,可散其鬱。
折其所勝,可以散之也。
當刺足太陰之所出,刺足陽明之所入。
足太陰之所出,隱白穴也,在足大趾之端,側去爪甲如韭葉,足太陰之井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分,留三呼,得氣至乃出之。足陽明之所入,三里穴,在膝下三寸,腑骨外廉兩筋問,足陽明之所合,刺可同身寸之五分,留十呼,提一至而急出之。
帝日:五運之至,有前後與升降往來,有所承抑之,可得聞乎刺法?岐伯曰:當取其化源也。是故太過取之,不及資之。太過取之,次抑其鬱,取其運之化源,令折鬱氣。不及扶資,以扶運氣,以避虛邪也。不及者,當資其化源,以補其所虧,令不勝。
資取之法令,出《密語》。
資取化源法方,明於《玄珠密語》第一卷中。
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一竟
#1勞:原作『榮』,元刻本作『營』,並誤,據文義改。
#2出:依前後文例,此前疑脫『所』字。
#3寸:疑當作『分』。
#4水:依前後文例當作『木』。
#5氣:依前後文例,此下疑脫『至』字。
#6散:依前後文例,此字疑衍。
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二
刺法論中
黃帝問日:升降之刺以知要,願聞司天未得遷正,使司化之失其常政,即萬化之機,其皆妄然,與民為病,可得先除,欲濟群生,願聞其說。
明其遷正,故可預防。
岐伯稽首再拜曰:悉乎哉問。言其至理,聖念慈憫,欲濟群生,臣乃盡陳斯道,可申洞微。
申,顯也;洞,深也;微,妙也。言可盡顯深妙。
太陽復布,即厥陰不遷正。
即天運不和順,四序失合,而作疫也。
不遷正,氣塞於上,當寫足厥陰之所流。
氣舒而復塞之,故寫之。當寫足厥陰之所流,行問穴也,在足大趾之間,動脈應手陷者中,足厥陰之榮。刺可同身寸之六分,留七呼,動氣至而急出之。
厥陰復布,少陰不遷正。
天失時令,即氣令不正也。
不遷正,即氣塞於上。
熱欲化,而風乃布外也。
當刺心包胳脈之所流。
心包胳脈之所流,勞官穴也,在掌中央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六呼,動氣至而急出也。
少陰復布,太陰不遷正。
子午天數有餘,丑未不得中正也。
不遷正,即氣留於上。
雨欲化,而熱布於天。
當刺足太陰之所流。
足太陰之所流,大都穴也,在足大趾本節後陷者中,足太陰脈之榮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動氣至而出之。
太陰復布,少陽不遷正。
丑未天數有餘,寅申未得中正。
不遷正,則氣塞未通。
熱欲化,而雨復布天。
當刺手少陽之所流。
手少陽之所流,液門穴也,在手小指次指問陷者中,手少陽之榮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二分,留三呼,動氣至而急出也。
少陽復布,則陽明不遷正。
寅申天數有餘,卯酉未得司天。
不遷正,則氣未通上。
燥欲治天,熱化復治。
當刺手太陰之所流。
手太陰之所流,魚際穴也,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,散脈文中,手太陰之榮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二分,留三呼,動氣至而急出之。
陽明復布,太陽不遷正。
卯酉天數未終,辰戌未得司正。
不遷正,則復塞其氣。
寒欲行天而燥復化。
當刺足少陰之所流。
足少陰之所流,然谷穴也,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中,足少陰之榮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動氣至而出之。
帝日:遷正不前,以通其要。願聞不退,欲折其餘,無令過失,可得明乎?岐伯曰:氣過有餘,復作布正,是名不過位也。
即名布正,再治天而不能退位。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