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極,皆自傷也。怒發於肝,而反傷肝藏。
悲勝怒;
悲發而怒止,勝之信也。○新校正云:詳五志悲當為憂,蓋憂傷意,悲傷魂,故云悲勝#5怒也。
風傷肝,
亦猶風之折木也,風生於木而反折之,用極而衰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陰陽應象大論》云風傷筋。
燥勝風;
風自木生,燥為金化,風餘則制之以燥,肝盛則治之以凍,凍清所行,金之氣也。
酸傷筋,
酸寫肝氣,寫甚則傷其氣。《靈樞經》曰:酸走筋,筋病無多食酸。以此爾。走筋,謂宣行其氣速疾也。氣血肉骨同。○新校正云:詳注云《靈樞經》云,乃是《素問宣明五氣篇》於.文。按《甲乙經》以此為《素問》,王注云《靈樞經》者誤。
辛勝酸。
辛,金味,故勝木之酸,酸餘故勝之以辛也。
南方生熱,
陽盛所生。相火、君火之政也。太虛昏翳,其若輕塵,山川悉然,熱之氣也。大明不彰,其色如丹,鬱熱之氣也。若彤#7雲暴升,縱然葉積,乍盈乍縮,崖谷之熱也。
熱生火,
熱甚之氣,火運盛明,故日熱生火。火者,盛陽之生化也。熱氣施化則炎暑鬱燠,其為變極則墦灼消融,運乘癸酉、癸未、癸巳、癸卯、癸丑、癸亥歲,則熱化不足。若乘戊辰、戊寅、戊子、戊戌、戊申、戊午歲,則熱化有餘。火有君火、相火,故日熱生火,又云火也。
火生苦,
物之味苦者,皆始自火之生化也。甘物遇火,體焦則苦,苦從火化,其可徵也。
苦生心,
苦物入胃,化入於心,故諸癸歲則苦化少,諸戌#8歲則苦化多。
心生血,
苦味自心化已,則布化生血脈。
血生脾。
苦味營血已,自血流化,生養脾也。
其在天為熱,
亦神化氣也。暄暑鬱蒸,熱之化也。炎赫沸騰,熱之用也。歲屬少陰少陽在上,則熱化於天;在下,則熱行於地也。
在地為火,
光顯炳明,火之體也。繙燎焦然,火之用也。
在體為脈,
流行血氣,豚之體也。壅泄虛實,豚之用也。絡脈同。
在氣為息,
息,長也。在藏為心。心形如未敷蓮花天真之氣,中有九空,以引導天真之氣,神之宇也。為君主之官,神明出焉。乘癸歲,則心與經絡受邪而為病,小腸府亦然。
其性為暑,
暑,熱也。心之氣性也。
其德為顯,
明顯見象,新校正云:按《氣交變大論》云其德彰顯。
其用為躁,
火性躁動,不專定也。
其色為赤,
生化之物,乘火化者,悉表備赭丹之色,今南方之地,草木之上,皆兼赤色。乘癸歲,則赤色之物,兼黑及白也。
其化為茂,
茂,蕃盛也。新校正雲:按《氣交變大論》云其化蕃茂。
其蟲羽,
參差長短,象火之形。
其政為明,
明曜彰見無所蔽匿,火之政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氣交變大論》云其正明曜。又按火之政明,水之氣明,水火異而明同者,火之明明於外,水之明明於內,明雖同而實異也。
其令鬱蒸,
鬱,盛也。蒸,熱也。言盛熱氣如蒸也。○新校正云:詳注謂鬱為盛,其義未安。按王冰注《五常政大論》云:鬱,謂鬱燠不舒暢也。當如此解也。
其變炎爍,
熱甚炎赫,爍石流金,火之極變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氣交變大論》云其變銷爍。
其青墦炳,
繙嬌山川,旋及屋宇,火之災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氣交變大論》云其災繙辮。
其味為苦,
物之化之變而有苦味者,皆火氣之所合散也。今南方之野,生物多苦。
其志為喜。
喜,悅樂也,悅以和志。
喜傷心,
言其過也。喜發於心而反傷心,亦由風之折木也。過則氣竭,故見傷也。
恐勝喜;
恐至則喜樂皆泯,勝喜之理,目擊道存。恐則水之氣也。
熱傷氣,
天熱則氣伏不見,人熱則氣促喘急。熱之傷氣,理亦可徵。此皆謂大熱也,小熱之氣,猶生諸氣也。《陰陽應象大論》曰:壯火散氣,少火生氣。此其義也。
寒勝熱;
寒勝則熱退,陰盛則陽衰,制熱以寒,是求勝也。
苦傷氣,
大几如此爾。苦之傷氣,以其燥也。若加以熱,則傷尤甚也。何以明之?飲酒氣促,多則喘急,此其信也。苦寒之物,偏服歲久,益火滋甚,亦傷氣也。暫以方治,乃同少火,反生氣也。○新校正云:詳此論所傷之旨有三,束方日風傷肝,酸傷筋;中央日濕傷肉,甘傷脾;西方日辛傷皮毛,是自傷者也。南方日熱傷氣,苦傷氣;北方日寒傷血,鹹傷血,是傷己所勝也。西方日熱傷皮毛,是被勝傷己也。几此五方所傷之例有三,若《太素》則俱云自傷焉。
鹹勝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