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軌轍。處中而#5制外,數在於#6曆紀。
車中者,君也。駕車者,馬也。馬雖至順,非人君無所制之。君雖在車。非馬不能行。以金為君,剛之極也。以水為馬,順之至也。金在中而時動,水居外而常轉。水欲逃逸,金能制之。故日處中以制外也。
月節有五六,
五六者,三十也,為一月之數。剛柔各半,晝為剛陽,夜為柔陰。剛柔相交之時,即是金水會合之際。
經緯奉日使,兼開#7六十四卦#8。
《白虎通》曰:日月為經,五星為緯。月者,太陰之精,積而成象,魄質合影,稟日之光,以明照夜。日為君,月為臣,稟日之光,故為日之所使。水稟和於金,亦如是也。兼開者,為《易》卦兼陰之謂也。
剛柔為#9表裹。
《繫辭》曰:陰陽者,言其氣。剛柔者,言其形。變化始於氣象,而後成形。形者,金水也;氣者,水火也。以水火之氣,變金水之形也。
朔日一《屯》直事,
《序卦》曰:屯者,物之始生也。王輔嗣曰:此卦,陰求於陽,弱者不能自濟,必依於強。弱者水,強者金也。金既用事,水來順之。金能應焉,所以交也。《彖》曰:剛柔始交而難生。動乎嶮中,大亨貞。剛者,金也;柔者,水也。得水火之氣而相交,動乎陽中為水,輪轉於器中。亨通貞正。陰陽既交,然後通達其情,而成正性。正性者,即真寶之謂也。謂朔月一日,日一言平明也。直事者,謂當直之人,執其事也。《遁甲經》曰:八門直事,即其義也。陰陽始交,屯難之際,故以《屯》卦執其事也。
至暮《蒙》當受。
《序卦》曰: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《蒙》。蒙者,物之稚也。王輔嗣曰:此一卦,陰亦先來於陽,陰昧而陽明,陰困童蒙,陽能發之,非獨此兩卦,陰求於陽,自十一月至四月,皆純陽用事,陰求於陽也。《彖》曰: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我者,陽也,陽則金也。童蒙者,陰也,陰者水也。金能用事,陰求於陽也。水故求之,故曰:童蒙求我。《象》曰:九二,包蒙,吉。納婦,吉,剛柔接也。陽為男,陰為女,陰合於陽,故云納婦。剛者,金也。柔者,水也。金水相交,即剛柔合也。
晝夜各一卦,用之如次序。
晝用《屯》,夜用《蒙》。童蒙求我,《屯》謂陰陽始交,循環不絕也。
《既》、《未》至晦爽,終則復更始#10。
晦昧,爽晦也。月初為明,月盡為晦。《既》、《未》至晦爽之時,晝夜用《屯》、《蒙》矣。《屯》、《蒙》者,金水始交之義也。
日辰為期度,動靜有早晚。
辰謂十二時,每辰至一月十五日,受一氣乃有小變易。每受一氣,則一變焉。一年二十四氣,萬物大成。金水受氣成形,形亦如之矣。日行遲,一日行一度;月行疾,一日行十三度。日則一歲一周天,月則一月一周天。金象日,水象月,轉之遲速,取此喻焉。測此度數,而知運轉之期候。候此動靜,而知凝結之早晚。動靜謂水火,早晚言文武也。
春夏據內體,從子到辰巳。
子、丑、寅為春,卯、辰、巳為夏,此六月,純陽用事,陰求於陽也。
秋冬當外用,自午訖戌亥。
午、未、申為秋,酉、戌、亥為冬。此六月,純陰用事,而陽求於陰也。即是水已凝而納金,金消散而入水。夫卦有內體外體,內為陽下三畫也,外為陰上三畫也。上三,即下三之用。伏羲畫卦,本有三畫以象天、地、人,謂之三才,未盡天地之物宜,因而重之,更畫三畫,內為體,外為用。春夏據內體,即當《乾》之初九、九二、九三也。秋冬當外用,復當《坤》之初六、六二、六三也。處陽之時,則水求於金也。在陰之時,即金求於水。金居內,水居外,內外之際,取象卦中也。
賞罰應春秋。
春生萬物,如天之行賞;秋殺百草,如天之行罰。火氣行,則金水沖融,是春也。水氣行,而金水凝結,是秋也。
昏明順寒暑。
雖晝夜用,而不違寒暑。寒則以文,暑則以武,以順其時,不違天道。
爻辭有仁義,隨時發喜怒。
爻者,畫也。仁義者,陰陽也。謂卦六畫之內,有陰陽,陽則生物,故稱仁;陰則成物,故稱義。在陽則舒,故喜;在陰則慘,故怒。還如,金得水氣則喜,水得火氣則怒。《繫辭》曰:禁人為非,曰義。即是禁其金水,不令流逸。
如是,四時之氣順#11,五行得其理#12,
四時謂春、夏、秋、冬,五行謂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。順四時之氣,依五行之用,則金、水不失其宜。
天地設位而#13易行乎其中矣。
《繫辭》曰: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。卑高以陳,貴賤位矣。天地既立,易乃生焉。天地謂陰陽,陰陽交而萬物化生。陰陽交而萬物化生者,即變易之義也。金水為天地,水火為變易也。
天地者,乾坤也。
天地者,形也;乾坤者,氣也。始於氣象,而後成形,亦由金水受水火之氣,而後成形也。
設位者,列陰陽配合之位也。
陰稟陽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