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原禍難之所起。難事必起於易,欲令於易而圖之。大事必起於細,欲令於細而去之。其類寔繁,不可具舉,故以天下而總言之爾。
義曰:防禍於未兆,絕息於未萌,慎之至也。夫病生於稍稍,禍起於微微。早為之防,寧有難大之患矣。普言天下者,欲使動靜防微也。
是以聖人終不為大,故能成其大。
注:因云大事必作於細,將明聖人所以能成大者,以不為難事大事,故能成其尊大爾。
疏:前明凡人常為難大之事,故改作多敗多難。是以舉聖人終不為難大之事,故能成其尊大。
義曰:凡人觸途徇境,屬念成非,難事成而過不可除,大事搆而罪不可解。聖人了知虛妄,洞達真常,終不為大為難,故能證於尊大。
夫輕諾必寡信,多易必多難。
注:輕諾許人,必寡於信;動作多易,後必多難。
疏:此結喻也。夫不三思而後言,輕易於然諾者,必少忠信。不謀始而慎終,多易行其事者,後必生難而為患累。
義曰:立身之先,忠信為首。慎終如始,禍患莫侵。若輕以許人,易為行事,患累所及,理亦信然。所以解揚無貳命,仲由無宿諾。古今美之。
是以聖人猶難之,故終無難。
注:難為輕諾多易,故終無難大之事也。
疏:聖人,即有道之君也。猶難之者,難為輕諾多易,故終無難大之事爾。
義曰:有道之君、修身之士,不為輕諾之約,重靜以循常,不興多易之心,恬和而應物,所以於國則咸服誠信,於身則外息過尤,自絕難大之瑕,以契無為之道矣。
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
疏:前章明無為玄默,示息怨修道之門。此章明思患預防,標絕情去欲之行。初六句迭明防患之漸。次六句舉喻生患之由。復兩句論為執之迷。又六句申異凡之行。後七句推聖人不欲不學之意,觀凡俗易持易謀之心。○義曰:前章戒二為之難,自無患累。此乃明四易之行,周勸精修,戒慎其纖微,忘遣其為執,將表聖人之行,以塞眾民之非。至於欲學皆除,貴愛不染,以叶後章善為道之旨爾。
其安易持。
疏:安,靜也。持,執也。言人之受生,正性清靜,感物而動,則逐欲無窮。今明欲心未動,安靜之時將欲守之,令不散亂,則易持執。故云其安易持。
義曰:夫正性安靜,嗜欲未萌,就而守之,執持為易。絕堅冰於履霜之際,理固非難。復推輪於大輅之前,樸猶可睹。任乎修鍊,用含真常爾。感物而動者,《禮記□樂記篇》之詞。
其未兆易謀,
注:言人正性安靜之時,將欲執持,令不散亂。次雖欲起心,向未形兆,謀度絕之,使令不起,甚為易爾。
疏:兆,萌漸也。謀,度也。情欲將起,未有萌兆,謀度絕之,亦為甚易。故云其未兆易謀。
義曰:欲之將萌,未有形兆,謀度除絕,其易可知。然而明在於察微,能在於杜欲。察而能杜,善莫大焉。
其脆易破,
疏:言欲心已動,柔脆未堅,將欲除之,易消破也。
義曰:欲兆既彰,未成堅執。破柔攻脆,於理非難。在於斷自誠明,復其純粹爾。
其微易散。
注:欲心初染,尚自危脆。能絕之者,脆則易破。禍患初起,形兆尚微,將欲防之,微則易散爾。
疏:微,細也。禍患細微,未至於大。防之於初,欲令散釋,亦甚易爾。
義曰:欲既堅成,事猶微細,抑情以解散,挫欲以安排,滌慮洗心,去道非遠。此上四句,通明防微之行。言理國理身之道,防患慮禍為先。禍成而救之,患成而攻之,用力益多,而禍患未可除也。
為之於未有,
注:覆上易持易謀也。所以易者,為營為之於未有形兆爾。
疏:為,修除也。此一句釋前易持、易謀兩句也。所以易者,明欲心未起之時,修除杜絕,則欲惡不生,故云為之於未有。
義曰:為者,為之防也,防患於未然。雖覆釋易持之意,亦旁演防未然之旨。《文選》詩曰君子防未然,此所謂防患避嫌也。
治之於未亂。
注:覆上易破易散也。所以易者,除之於未成禍亂也。
疏:此一句釋上易破易散兩句也。所以易者,明欲惡雖有,尚自脆微,未成禍亂,故易理爾。
義曰:理者,救理也。嗜欲之生,亂於正性,正性將復,理之為先。於理既明,禍亂息矣。此雖覆釋易破易散之義,亦存救理之旨。此六句約之於身,以欲心興起之漸,修行制伏之門,割欲違情,卻禍除患是矣。語之於國,則安不忘危,其安易持也。理不忘亂,理之於未亂也。慮患於冥冥,為之於未有也。慎禍於細微,其微易散也。防萌杜漸,其未兆易謀也。興小善去小惡,其脆易破也。勿以小善為無益而不修,勿以小惡為無傷而不去。以斯六者,蓋理國之要焉。
合抱之木生於毫末,九層之臺起於累土,千里之行始於足下。
注:此三者喻其不早良圖,使成後患也。
疏:此言患生於微,而成於著,喻如合抱之木,始生如毫毛之末,此明自性而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