飢死,殆亦實與偽之間歟。
楊朱曰:百年,壽之大齊。得百年者,千無一焉。設有一者,孩抱以逮昏老,幾居其半矣。夜眠之所弭,晝覺之所遺,又幾居其半矣。痛疾哀苦,亡失憂懼,又幾居其半矣。量十數年之中,逌然而自得,亡介焉之慮者,亦亡一時之中爾。則人之生也奚為哉?奚樂哉?為美厚爾,為聲色爾。而美厚復不可常厭足,聲色不可常翫聞。乃復為刑賞之所禁勸,名法之所進退;遑遑爾競一時之虛譽,規死後之餘榮,偊偊爾順耳目之觀聽,惜身意之是非,徒失當年之至樂,不能自肆於一時。重囚纍梏,何以異哉?
异,異也,古字。
盧曰:舉俗之人咸以百年為一生之期,而復晝夜哀苦之所减矣。泰然稱情者無多時焉,稱情之事不過稱聲色美味,而復以刑賞名教之所束縛,不得肆其情,亦何以異乎囚繫桎梏者?此皆滯情之言也。
政和:《莊子》曰:至樂治身,唯無為幾存。人之生也,與憂俱生,所樂身安、厚味、美服、好色、音聲也。身不得安逸,口不得厚味,形不得美服,目不得好色,耳不得音聲,則大憂以懼,終身役役,以求至樂,其為樂也,亦疏矣,故唯無以樂為者是為至樂。今且勸禁於刑賞。進退於名法,順耳目之觀聽,惜身意之是非,以求吾樂,乃與重囚纍梏者無以異,惡足活身哉?
太古之人知生之暫來,知死之暫往;
生實暫來,死實長往,則世俗常談。而云死復暫往,卒然覽之,有似字誤。然此書大旨。自以存亡往復,形氣轉續,生死變化,未始絕滅也。注《天瑞篇》中已具詳其義矣。
故從心而動,不違自然所好;當身之娛非所去也,故不為名所觀。
為善者不近名者。
從性而游,不逆萬物所好;死後之名非所取也,故不為刑所及。
為惡者不近刑者。
名譽先後,年命多少,非所量也。
盧曰:舉太古之人者,適其中也。夫有生有死者,形也。出生入死者,神也。知死生之暫來暫往也,則不急急以求名;知神明之不死不生也,則不遑遑以為道。故從心而動,不違自然所好也,娛身而已矣。何用於名焉?故從性而游,不逆萬物所嗜也,適意而已矣,何懼於刑焉?是以名譽年命,非所料量也。娛身適意者,動與道合,非溺於情也。
政和:死於此,未必不生於彼,則死生特往來之暫耳。心有起滅,性無加損,故從心而動者不去當身之娛,從性而游者不取死後之名。從心而動,不違自然所好,言在己者因其固然;從性而動,不違萬物所好,言在外者順其自爾。不為名所觀,此《莊子》所謂無近名也;不為刑所及,此莊子所謂無· 近刑也。若是者,身後之名固非所觀,而當身之娛亦曾不足累,則名譽先後,年命多少,豈遑卹之哉?
范曰:人生天地間,譬猶一涯之在水也,生化而死,成已俄壞,死化而生,壞已俄成。惟原始反終,故知死生之說。從心而動,從性而游,當身之娛非所去也。為善無近名而已,故不為名所勸,死後之名,非所取也。為惡無近刑而已,故不為刑所及,名譽先後,年命多少,未嘗容心於其間,又曷嘗拘迫遑遽,措一身於重囚纍梏之間為哉?
楊朱曰:萬物所異者生也,所同者死也。生則有賢愚、貴賤、是所異也;死則有臭腐、消滅,是所同也。雖然,賢愚、貴賤、非所能也,臭腐、消滅亦非所能也。故生非所生,死非所死,賢非所賢,愚非所愚,貴非所貴,賤非所賤。
皆自然爾,非能之所為也。
然而萬物齊生齊死,齊賢齊愚,齊貴齊賤。
皆同歸於自然。
十年亦死。百年亦死。仁聖亦死,凶愚亦死。生則堯舜,死則腐骨;生則桀紂,死則腐骨。腐骨一矣,孰知其異?且趣當生,奚遑死後?
此譏計後者之惑也。夫不謀其前,不慮其後,無戀當今者,德之至也。盧曰:生者,一身之報也。死者,一報之盡也。賢愚貴賤,生物之殊也,故為異焉;臭腐消滅,死物之常也,故為同焉。世人皆指形以為死,生不知形外之有神。神之去也,一無知耳。故賢愚貴賤、臭腐消滅皆形所不自能也。不自能則含生之質未嘗不齊,人皆知其所齊,不知其所以異,且競當生,不暇養所生,故有道者不同於玆矣。
政和:達生之情者,知生暫來,況於為死而不已者乎?知有生必有死,有始必有終,齊死生,同賢愚,等貴賤,則百慮一致爾。為死後之計,是惑也。
范曰:役於陰陽之機緘,範於造化之鑪冶,以身為大患,以生為有涯,不能悅其志意,養其壽命,皆非通道者也,何者?貴賤賢愚以生則異,臭腐消滅以死則同。十年亦死。百年亦死,彭祖、殤子無久近之分也。仁聖亦死,凶愚亦死,仲尼、盜跖無善惡之間也。又孰以身為殉,而規死後之餘榮哉?
楊朱曰:伯夷非亡欲,矜清之卸,音尤,以放餓死。守餓至死。展季非亡情,矜貞之卸,以放寡宗。清貞之誤,善之若此。
此誣賢負實之言,然欲有所抑揚,不得不寄責於高勝者耳。
盧曰:殉名之過實以至於此,非所以體真全道、忘名證實者也。
政和:人不能無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