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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684页

於艳反。
  [疏]“子言”至“而信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篇总论君子及小人为行之本,并论虞、夏、殷、周质文之异,又论为臣事君之道,各依文解之。称“子言之”,凡有八所。皇氏云:“皆是发端起义,事之头首,记者详之,故称‘子言之’。若於‘子言之’下更广开其事,或曲说其理,则直称‘子曰’。”今检上下体例,或如皇氏之言。今依用之。此一节是孔子应聘诸国,莫能用己,心有厌倦而为此辞。讬之“君子”,所以自明其德。
  ○“归乎”者,於时孔子身在他国,不被任用,故称“归乎”。
  ○“君子隐而显”者,君子身虽幽隐而道德潜通,声名显著,故云“隐而显”也。
  ○“不矜而庄”者,矜,谓自尊大;庄,敬也。言不自尊大而人尊敬也。
  ○“不厉而威”者,常行仁义道德,不自严厉而人威服也。“不言而信”者,不须出言而人体信,以其积德咸通,故所致如此。此皆夫子自道己德而然,但假诸君子。
  ○注“此孔”至“辞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知此是“应聘诸侯,莫能用己,心厌倦之辞”者,以发首云“归乎”,是从他国欲归於鲁,犹若《论语》云:“子在陈,称‘归与、归与,吾党之小子’。”云是其不用而辞归也。
  子曰:“君子不失足於人,不失色於人,不失口於人。是故君子貌足畏也,色足惮也,言足信也。失,谓失其容止之节也。《玉藻》曰:“足容重,色容庄,口容止。”
  ○惮,大旦反。《甫刑》曰:‘敬忌,而罔有择言在躬。’”《甫刑》,《尚书》篇名。忌之言戒也。言己外敬而心戒慎,则无有可择之言加於身也。
  [疏]“子曰”至“在躬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经广明君子之德,亦夫子窃自言也。“不失足於人”者,“足容重”,不失此足之容仪,而作夸毗进退於众人也。
  ○“不失色於人”者,色容须矜庄,不失此色之容仪,而作籧篨戚施於众人也。
  ○“不失口於人”者,口容须安止,不失此口之容仪,而作谄私曲媚於众人也。
  ○“是故”至“足信也”,此皆覆结上文。
  ○“《甫刑》曰:敬忌,而罔有择言在躬”者,《甫刑》,《尚书》篇名《吕刑》也。甫侯为穆王说刑,故称“《甫刑》”。忌,戒也。罔,无也。言己外貌恭敬,心能戒忌,而无有可择去之言在於躬也。今君子之德亦能如此,故引《甫刑》以结之,证君子无可择去之言,则上云“言足信”是也。然则敬之与忌,则是君子貌足畏、色足惮也。
  子曰:“裼袭之不相因也,欲民之毋相渎也。”“不相因”者,以其或以裼为敬,或以袭为敬,礼盛者,以袭为敬,执玉龟之属也。礼不盛者,以裼为敬,受享是也。
  ○裼袭,思历反,下音习。毋音无,下同。渎,大木反。子曰:“祭极敬,不继之以乐。朝极辨,不继之以倦。”极,犹尽也。辨,分别政事也。《祭义》曰:“祭之日,乐与哀半。飨之必乐,已至必哀。”
  ○乐音洛,注同,又音岳。朝,直遥反,下注“朝聘”同。倦,本又作勌,其眷反。别,彼列反。已音以。
  [疏]“子曰”至“以倦”。
  ○正义曰:以前经云君子“貌足畏,色足惮”,故此经云“毋相渎”,即是可惮之事也。“裼袭之不相因也”者,行礼之时,礼不盛者则露见裼衣,礼盛之时则重袭上服。是行礼初盛则袭衣,礼不盛则裼衣,是裼袭不相因也。若始末恒裼袭,是相因也。其行礼之时,或初袭而后裼,或初裼而后袭,所以然者,欲使人民无相亵渎,使礼相变革也。
  ○注“礼盛”至“是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案《聘礼》宾初行聘时则袭,故《聘礼》云“宾袭执圭”是也。至聘讫受享之时,宾裼,奉束帛加璧行享。聘为礼盛,故袭;享为礼不盛,故裼。聘时有玉,故云“执玉”也。《玉藻》曰“执玉龟袭”,故云“之属”也。案行享执璧,璧亦是玉,於时裼衣,而云“以袭执玉龟”者,但享时虽执璧,以璧致享,比聘时执玉为轻,故享虽有璧而裼也。又宾介自相授玉之时,介礼轻,裼而执圭以受宾;宾礼重,则袭而后受圭。是宾之与介,亦裼袭不相因,故《聘礼》云“上介不袭执圭,屈缫授宾,宾袭执圭”是也。
  ○“子曰:祭极敬,不继之以乐。朝极辨,不继之以倦”。
  ○正义曰:以前经“毋相渎”,故此经明行敬之时,不可以乐、倦也。极,尽也。言祭祀极尽於敬,不可以终末继之以乐而不敬,言朝礼极尽於分别政事,不可以终末继之以解惓而不分别也。
  ○注“祭义”至“必哀”。
  ○正义曰:引之者,证明此经不可继之以乐之事也。
  子曰:“君子慎以辟祸,笃以不揜,恭以远耻。”笃,厚也。揜,犹困迫也。
  ○辟音避。揜,於检反。远,于万反。
  [疏]“子曰”至“远耻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慎以辟祸”者,言君子恒须谨慎以辟祸患也。“笃以不揜”者,笃,厚也;揜,谓困迫也。言君子笃厚行於善道,不使揜而而被困迫也。言“恭以远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