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受禄于天,宜稼于田”,则是祭祀有求。所云不求者,谓孝子之心无所求也,但神自致福,故有受禄于天之言。若水旱灾荒,祷祭百神,则有求也。故《大祝》有六祈之义,《大司徒》有荒政索鬼神之礼。
○“追养继孝也”者,养者,是生时养亲。孝者,生时事亲。亲今既没,设礼祭之,追生时之养,继生时之孝。
○“孝者,畜也”者,畜,谓畜养,谓孝子顺于德教,不逆於伦理,可以畜养其亲,故释孝谓畜。此据《援神契》:“庶人之孝曰畜,五孝不同,庶人但取畜养而已,不能百事皆顺。”《援神契》又云:“天子之孝,曰就诸侯,曰度大夫,曰誉士,曰究庶人,曰畜分之。”则五总之曰畜,皆是畜养。但功有小大耳。
是故孝子之事亲也,有三道焉:生则养,没则丧,丧毕则祭。养则观其顺也,丧则观其哀也,祭则观其敬而时也。尽此三道者,孝子之行也。没,终也。
○尽,徐子忍反,下同。行,下孟反。
[疏]“是故”至“行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孝子事亲有三种之道。
既内自尽,又外求助,昏礼是也。故国君取夫人之辞曰:“请君之玉女,与寡人共有敝邑,事宗庙社稷。”此求助之本也。言玉女者,美言之也。君子於玉比德焉。
○取,七住切。夫祭也者,必夫妇亲之,所以备外内之官也,官备则具备。具,谓所供众物。
○共音恭,下文“以共”皆同。水草之菹,陆产之醢,小物备矣。三牲之俎,八簋之实,美物备矣。昆虫之异,草木之实,阴阳之物备矣。水草之菹,芹、茆之属。陆产之醢,蚳、蝝之属。天子之祭八簋。昆虫,谓温生寒死之虫也。《内则》可食之物,有蜩、范。草木之实,蓤、芡、榛、栗之属。
○芹,其斤反。茆音卯。蚳,丈之反。蝝,悦专反。蜩音条。菱本亦作菱,又音陵。芡音俭。榛,侧巾反。
[疏]“既内”至“备矣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以上文孝子事亲,先能自尽,又外求伉俪,供粢盛之事。
○注“水草”至“之属”。
○正义曰:云“水草之菹,芹、茆之属”者,案《醢人》云“加豆之实,芹菹、兔醢”;“朝事之豆,茆菹、麋臡”,是芹、茆也。又“朝事之豆”,有昌本、麋臡,“加豆之实,有深蒲、醓醢、菭菹、雁醢、笋菹、鱼醢”。其昌本、深蒲、箈、筍是水草,故云“之属”。云“陆产之醢,蚳、蝝之属”者,案《醢人》“馈食之豆,蜃、蚳”。蝝即蚳之类。《醢人》加豆之实有兔醢,又有醓醢,皆是陆产,故云“之属”。云“天子之祭八簋”者,《明堂位》云“周之八簋”,又《特牲》士“两敦”,《少牢》“四敦”,则诸侯六,故天子八。云“《内则》可食之物有蜩、范”者,蜩,蝉也;范,蜂也,昆虫之属。云“草木之实,蓤、芡、榛、栗之属”者,按《笾人》“加笾之实”有蓤、芡,“馈食之笾”有枣、栗、榛实,是草木,故云“之属”。
凡天之所生,地之所长,苟可荐者,莫不咸在,示尽物也。外则尽物,内则尽志,此祭之心也。咸,皆也。是故天子亲耕於南郊,以共齐盛。王后蚕於北郊,以共纯服。诸侯耕於东郊,亦以共齐盛。夫人蚕於北郊,以共冕服。天子、诸侯非莫耕也,王后、夫人非莫蚕也。身致其诚信,诚信之谓尽,尽之谓敬,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,此祭之道也。纯服,亦冕服也,互言之尔。纯以见缯色,冕以著祭服。东郊,少阳,诸侯象也。夫人不蚕於西郊,妇人礼少变也。齐,或为粢。
○齐盛,本亦作齍,与粢同,音咨,下及注同。纯,侧真反,注及下“纯冕”同。见,贤遍反。少,诗召反。
[疏]“凡天”至“道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经总结上文既内自尽、外又求助祭之事。
○“苟可荐者”,悉在祭用,故云“示尽物也”,则上阴阳之物备矣。
○“外则尽物,内则尽志,此祭之心也”者,此是孝子祭亲之心。
○“是故天子亲耕於南郊,以共齐盛。王后蚕於北郊,以共纯服”者,此覆结上文也。必夫妇亲之及尽物、尽志之事,祭须尽物、志,故人君、夫人各竭力从事於耕、蚕也。郑云:“王藉田在远郊,故甸师氏掌之。”《内宰》云:“中春,诏后帅内外命妇始蚕于北郊。”注云“妇人以纯阴为尊”故也。纯服者,亦冕服也。纯以见缯色,冕以著祭服。
○“诸侯耕於东郊,亦以共齐盛”者,天子太阳,故南也;诸侯少阳,故东也。然藉田并在东南,故王言南,诸侯言东。
○“夫人蚕於北郊,以共冕服”者,后太阴,故北;夫人少阴,故合西郊。然亦北者,妇人质少变,故与后同也。
○“天子、诸侯非莫耕也,王后、夫人非莫蚕也”者,莫,无也。王侯岂贫无穀帛,而夫妇自耕蚕乎!其有以也。
○“身致其诚信,诚信之谓尽”,是所有以其欲致诚信,故身自亲之。
○“尽之谓敬,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”者,祭尽敬,则乃是尽也。此祭之道,结上文也。
○注“纯服”至“缯色”。
○正义曰:“纯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