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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59页

对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私行”谓非为君行也。“疆”,界也。既非公事,故宜必请也。然大夫无外交,而此有私行出界,或是新来大夫,姻娅犹在本国,故有私行往来,但不得执交於外耳。
  ○“反必有献”者,大夫有德,必能招人饷遗,故还必有献。有献由德,亦示君知贤无异志。
  ○“士私行出疆,必请”者,出与大夫同也。
  ○“反必告”者,还与大夫异也。士德劣,故不必有献,但必知还而已。
  ○“君劳之,则拜”者,大夫士通如此,谓行还,而君若慰劳己之劳苦,则己拜之也。或有本云“士有献”字,非也。
  ○“问其行,拜而后对”者,君若问其行道中无恙及游涉所至,则又拜拜竟而起对也。先拜后答,急谢见问之恩也。
  国君去其国,止之曰:“奈何去社稷也?”大夫,曰:“奈何去宗庙也?”士,曰:“奈何去坟墓也?”皆民臣殷勤之言。国君死社稷,死其所受於天子也,谓见侵伐也。《春秋传》曰:“国灭,君死之,正也。”大夫死众,士死制。死其所受於君。众谓君师。制谓君教令所使为之。
  [疏]“国君”至“死制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国君以下去国,臣民止留之辞,及死其所守之事,各依文解之。
  ○“国君去其国”者,谓诸侯去国,而其臣民止留殷勤之辞也。奈何,犹言如何也。国主社稷,君去,故云“去社稷”。《异义》:“《公羊》说,‘国灭,君死,正也’。故《礼运》云‘君死社稷’,无去国之义。《左传》说,昔大王居豳,狄人攻之,乃逾梁山,邑於岐由,故知有去国之义也。许慎谨案:《易》曰:‘系遁,有疾厉,畜臣妾,吉。’知诸侯无去国之义也。”郑不驳之,明从许君用《公羊》义也。然则《公羊》之说正礼,《左氏》之说权法,义皆通也。
  ○“大夫,曰,奈何去宗庙也”者,大夫去国,谓三谏不从,或以罪见黜者,亦臣民止留之辞也。大夫无社稷,故云“宗庙”也。故《孝经》云,诸侯保其社稷,大夫守其宗庙也。
  ○“士,曰,奈何去坟墓也”,士亦谓三谏不从,及或以罪见黜,虽无臣民,而属吏止之也。士亦有庙,辟大夫,言“坟墓”,亦与大夫互也。然《孝经》云,士“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”。今不云“祭祀”者,明虽去此之彼,而犹得祭祀,但坟墓不随耳。
  ○“国君”至“死制”。
  ○国君体国,国以社稷为主,若有寇难,则以死卫之,故不可去也。注云:“死其所受於天子也,谓见侵伐也。”郑又引《公羊》襄六年传云“国灭,君死之,正也”。以证之,是也。
  ○“大夫死众”者,大夫职主领众将军,若四郊多垒,则为己辱,故有寇难,当保国,必率众御之,以死为度。“士死制”者,制谓君教命所使也。虽不得率师,若君命使之,则唯致死。熊氏云:“上云国君‘去社稷’,此云‘死社稷’,上云大夫‘去宗庙’,士‘去坟墓’,此不云大夫‘死宗庙’,士‘死坟墓’,而云‘死众’、‘死制’者,以宗庙、坟墓已私有之,大夫士为臣事君,不可为私事而死,秪得死君之师众及君政令。然君言“死社稷”,则宗庙、坟墓亦死可知也。但社稷受於天子,故特举言焉。
  君天下曰“天子”,朝诸侯、分职、授政、任功,曰“予一人”。皆摈者辞也。天子,谓外及四海也。今汉於蛮夷称天子,於王侯称皇帝。《觐礼》曰:“伯父实来,余一人嘉之。”余、予古今字。
  ○分,方云反,徐扶问反。摈,必刃反。予一人,依字音羊汝反,郑云“余、予古今字”,则同音馀。
  [疏]“君天”至“一人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天子称谓之事,各依文解之。
  ○“君天下”者,“天下”谓七千里外也。天子若接七千里外四海之诸侯,则摈者称天子以对之也。所以然者,四海难伏,宜尊名以威临之也。不言王者,以父天母地,是上天之子,又为天所命,子养下民,此尊名也。崔灵恩云:“夷狄不识王化,无有归往之义,故不称王临之也。”不云皇者,戎狄不识尊极之理,皇号,尊大也,夷狄唯知畏天,故举天子威之也。
  ○“朝诸侯”者,此谓接七千里以内诸侯也。
  ○“授政”者,谓所县象魏之法,授於诸侯也。
  ○“任功”者,谓使人专掌委任之功,若“五侯九伯,汝实征之”也。
  ○“曰予一人”者,予,我也。自“朝诸侯”以下,皆是内事,故不假以威称,但自谓“予一人”者,言我是人中之一人,与物不殊,故自谦损。《白虎通》云:“王自谓一人者,谦也,欲言己才能当一人耳,故《论语》云:‘百姓有过,在予一人。’臣下谓之‘一人’者,所以尊王者也。以天下之大,四海之内,所共尊者一人耳。”
  ○注“皆摈”至“天子”。
  ○正义曰:知摈者之辞者,以《觐礼》云,摈者曰:“伯父实来,予一人嘉之。”此经亦称“予一人”,故知“摈者辞”。引汉礼於夷狄称天子者,证此经“君天下”谓夷狄之内也。《异义》:“天子有爵不?《易》孟京说,《易》有周人五号: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