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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532页

也。
  其輤有裧,缁布裳帷,素锦以为屋而行。輤,载柩将殡之车饰也。輤取名於榇与蒨,读如蒨旆之蒨。榇,棺也。蒨,染赤色者也。将葬,载柩之车饰曰柳。裧,谓鳖甲边缘。缁布裳帷,围棺者也。裳帷用缁,则輤用赤矣。輤象宫室屋,其中小帐衤亲覆棺者。若未大敛,其载尸而归,车饰皆如之。
  ○輤,千见反,注与蒨同。裧,昌占反。缁裳帷,本或作缁布裳帷。殡,必刃反,本或作宾,音同。榇,初靳反,又楚阵反。“与蒨”绝句,一本作輤,读以“与”字绝句,与,则音馀。蒨旆,上千见反,下步贝反。缘,说绢反。
  [疏]正义曰:此一经明诸侯车饰。輤,谓载柩之车。
  ○“有裧”者,谓輤之四旁有物裧垂,象鳖甲边缘。
  ○“缁布裳帷”者,輤下棺外用缁色之布,以为裳帷,以围绕棺也。
  ○“素锦以为屋”者,於此裳帷之中,又用素锦以为屋小帐,以覆棺而行者,於死处既设此饰而后行。
  ○注“輤载”至“如之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輤,载柩将殡之车饰也”者,以下经云“遂入,適所殡”,是将殡车饰也。云“輤取名於榇与蒨”者,言此车所以名輤,凡有二义:一者取名於榇,榇,近尸也;二取名於蒨,蒨,草也。故云“取名於榇与蒨”。云:“读如蒨旆之蒨”者,言经中輤字读如蒨旆之蒨。按《左传》定四年祝鮀云:封康叔以綪茷。谓以蒨草染旆为赤色,故读此蒨与彼同,是亦蒨草以染布也。云“榇,棺也”者,覆说取名於榇义也。云“蒨,染赤色者也”者,说取名於蒨草之义也。云“将葬,载柩之车饰曰柳”者,证此经中輤非将葬车也。云“裧,谓鳖甲边缘”者,覆说輤象鳖甲,覆於棺上,中央隆高,四面渐下,裧象边缘,垂於輤之四边,与輤连体,则亦赤也。若葬车之饰,则上用荒,不用輤也。云“裳帷用缁,则輤用赤矣”者,前虽读輤为蒨草,其色未明。今因裳帷用缁,故知定輤为赤色,以玄纁相对之物,故以赤色对缁也。但玄纁天地之色,取象不同,或上或下,非一例也,要玄纁是相对之色。云“若未大敛,其载尸而归,车饰皆如之”者,此经所论,谓大敛后也,故下云“適所殡”。若未大敛,则《曾子问》云“尸入门,升自阼阶”,不得云“適所殡”也。知未大敛之前,车饰亦然者,以载尸柩车饰,经唯有此一文,故知其饰同也。
  至於庙门,不毁墙,遂入,適所殡,唯輤为说於庙门外。庙,所殡宫。墙,裳帷也。適所殡,谓两楹之间。去輤乃入庙门,以其入自有宫室也。毁,或为彻凡柩自外来者,正棺於两楹之间,尸亦侇之於此,皆因殡焉。异者柩入自阙,升自西阶,尸入自门,升自阼阶。其殡必於两楹之间者,以其死不於室,而自外来,留之於中,不忍远也。
  ○说,吐夺反,本亦作脱,下并注皆同。侇音夷。《隐义》云:“侇之言移也。”庾依《韵集》大兮反,息也。远,于万反。
  [疏]正义曰:此一经明诸侯礼载柩入制也。
  ○“至於庙门”者,谓殡宫门也。
  ○“不毁墙”者,“墙”谓裳帷,但毁去上輤,不毁去墙帷。
  ○“遂入,適所殡”者,遂入殡宫,正柩於两楹之间,而遂殡焉。
  ○“唯輤为说於庙门外”者,者,言馀物不说,唯輤一物脱於殡宫门外。
  ○注“庙所”至“远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庙,所殡宫”者,以殡之所在,故谓为“庙”。云“墙,裳帷也”者,郑恐是宫墙之嫌,故云“墙,裳帷也”。以饰棺之物称墙。门是入自门也。云“適所殡,在两楹之间”者,以死在外来,故殡於两楹间。云“去輤乃入庙门,以其入自有宫室也”者,解经所以去輤乃入之意。輤乃覆棺上,象宫室。今入之有宫室,故去輤也。“不去裳帷”者,以裳帷鄣棺,未可去也。云“凡柩自外来者,正棺於两楹之间”者,按《公羊》定元年:“癸亥,公之丧至自乾侯,正棺於两楹之间,然后即位。”郑以是推之,则知尸自外来者,亦停於两楹之间,故尸亦侇之於此,皆因殡焉。云“异者柩入自阙,升自西阶,尸入自门,升自阼阶”者,皆《曾子问》文。云“留之於中,不忍远也”者,以周人殡於客位,今殡於两楹之间,是不忍远之也。
  大夫士死於道,则升其乘车之左毂,以其绥复。如於馆死,则其复如於家。绥亦緌也。大夫复於家以玄冕,士以爵弁服。大夫以布为輤而行,至於家而说輤,载以輲车,入自门,至於阼阶下而说车,举自阼阶,升適所殡。大夫輤言用布,白布不染也。言輤者,达名也。不言裳帷,俱用布,无所别也。至门,亦说輤乃入,言“载以輲车,入自门”,明车不易也。輲读为辁,或作槫。许氏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有辐曰轮,无幅曰辁。”《周礼》又有蜃车,天子以载柩。蜃、辁声相近,其制同乎。辁崇綯半乘车之轮。诸侯言“不毁墙”,大夫士言“不易车”,互相明也。不易者,不易以楯也。庙中有载柩以輴之礼,此不耳。
  ○輲,依注作辁及槫,同,市专反,又市转反,注及下同。别,彼列反。蜃,慎忍反。近,附近之近。楯,敕伦反,下同。一本作輴,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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