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礼者别宜,居鬼而从地”者,居,谓居处也。言礼之为体,殊别万物所宜,居处鬼之所为而顺地也。乐所以率神者,圣人之魂为神,乐者调和其气,故云“率神”。礼所以居鬼者,贤人之魂为鬼,礼者裁制形体,故云“居鬼”。居者亦率循之义,变文尔。
○“礼乐明备,天地官矣”者,官,犹事也。言圣人能使礼乐显明备具,则天地之事,各得其利矣。
○注“敦和”至“贤也”。
○正义曰:“敦和,乐贵同也”者,谓敦重於和,由其贵同,故知敦则贵也,和则同也。“敦和”与“别宜”相对者,“别宜”谓分别其所宜,明“敦和”是敦重其所和也。云“别宜,礼尚异也”者,乐言“敦和”,乐贵同也,礼言“别宜”,是礼尚异也。云“居鬼,谓居其所为,亦言循之也”者,“居鬼”谓居处之所为,“居处”则依循之义也,故云“亦言循之也”。与率神不异,故言“亦”。云“鬼神,谓先圣先贤也”者,鬼则先贤,神即先圣。圣人魂强,能神通变化,乐者清虚无体,亦能变化,故云“率神”也。贤人魂弱,但归处居住有形,上下之礼亦有体,依循鬼之尊卑,故云“居鬼”也。贺云:以为居鬼者,居其所为,谓若五祀之神,各主其所造而受祭,不得越其分,是不变化也。五祀之神造门,故祭於门;造祭,故祭於灶,故云“居”。义亦通也。
天尊地卑,君臣定矣。卑高巳陈,贵贱位矣。动静有常,小大殊矣。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,则性命不同矣。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如此,则礼者,天地之别也。卑、高,谓山泽也。位矣,尊卑之位,象山泽也。动静,阴阳用事。大小,万物也。大者常存,小者随阴阳出入。方,谓行虫也。物,谓殖生者也。性之言生也。命,生之长短也。象,光耀也。形,体貌也。
○卑如字,又音婢,下同。
[疏]“天尊”至“别也”。
○正义曰:自此以下至“礼乐云”,广明礼乐之功,包天地之德,各随文解之。此天尊地卑一经,明礼为天地之别也。
○“卑高已陈,贵贱位矣”者,卑谓泽也,高谓山也。山泽列在天地之中,故云“已陈”也。贵贱,即公卿以下,象山川而有贵贱之位也,所以郑云“位矣”。尊卑之位,象山泽,故郑注《周易》云:“君臣尊卑之贵贱,如山泽之有高卑也。”
○“动静有常,小大殊矣”者,动静,谓雷风也。动散有常,故云“常”也。小大,谓万物也。小,谓草木春生秋杀,及昆虫夏生冬伏者。大,谓常存,不随四时变化。变化不等,故云“殊”也。郑注《易》云“动静,雷风也”,而郑此云“阴阳用事”者,亦得会通也。
○“方以类聚”者,方,谓走虫禽兽之属,各以类聚,不相杂也。
○“物以群分”者,物,谓殖生,若草木之属,各有区分,自殊於薮泽者也。郑注《易》云“类聚群分,谓水火也”,而此注云“方,谓行虫。物,谓殖生者”,言二注不同,各有以也。类聚无“方”者,行虫有性识道理,故称“方”也。群分称“物”者,谓殖生无心灵,但一物而已,故云“物”也。
○“则性命不同矣”者,性,生也。各有嗜好,谓之为性也。命者,长短夭寿也。行殖之物,既禀大小之殊,故性命夭寿不同。万物各有群类区分性命之别,故圣人因此制礼,类族缘物,各遂性命也。
○“在天成象”者,马融、王肃注《易》并云:“象者,日月星。”郑注《易》云:“成象,日月星辰也。”注此云:“象,光耀也。”
○“在地成形”者,马融注《易》云:“植物、动物也。”王肃注《易》云:“山川、群物也。”郑注《易》云:“谓草木鸟兽也。”注此云:“形,体貌也。”按此三者,所注虽异,其意皆同。
○“如此,则礼者,天地之别也”者,合结礼者,天地有别,圣人制礼有殊别,是从天地之分别也。
地气上齐,天气下降,阴阳相摩,天地相荡,鼓之以雷霆,奋之以风雨,动之以四时,暖之以日月,而百化兴焉。如此,则乐者,天地之和也。齐读为跻,跻,升也。摩,犹迫也。荡,犹动也。奋,讯也。百化,百物化生也。
○上齐,时掌反。齐,注读为跻,又作隮,子兮反,升也。摩,本又作磨,末河反,迫也。荡,本或作荡,同,大党反。霆音廷,又作挺。奋,甫问反,《易》作“润之”。暖,徐诗远反,沈况远反。迫音伯。讯,本又作迅,音信。
[疏]“地气”至“和也”。
○正义曰:“地气上齐”者,齐,升也,谓地气上升天。“天气下降”者,谓降下与地气交合。积气从下升,在乐象气,故先从地始。形以上为尊,故先礼象形,从天为初。
○“阴阳相摩”者,摩,谓切迫,阴阳二气相切迫也。“天地相荡”者,荡,动也,言天地之气相感动。
○“鼓之以雷霆”者,虽以气生而物未发,故用雷霆以鼓动之。
○“奋之以风雨”者,万物得风雨,奋迅而出也。
○“动之以四时”者,言万生长,随四时而动也。
○“暖之以日月”者,万物之生,必须日月暖煦之。自“鼓之以雷霆”至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