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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362页

之,不受天阳也;薄社北牖,使阴明也。绝其阳通其阴而已。薄社,殷之社,殷始都薄。
  ○丧,息浪反。薄,本又作亳,步各反。牖音酉。社,所以神地之道也。地载万物,天垂象,取财於地,取法於天,是以尊天而亲地也,故教民美报焉。家主中霤而国主社,示本也。中霤,亦土神也。唯为社事,单出里;唯为社田,国人毕作;唯社,丘乘共粢盛,所以报本反始也。单出里,皆往祭社於都鄙,二十五家为里。毕作,人则尽行,非徒羡也。丘,十六井也。四丘六十四井曰甸,或谓之乘。乘者以於车赋出长毂一乘,乘或为邻。
  ○乘,时证反,注同,又徒遍反。共音恭。粢音资。甸,徒练反,又绳证反。
  [疏]“社稷”至“始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总论社神之义,兼明所祭之礼。
  ○“社祭土而主阴气也”者,土,谓五土,山林、川泽、丘陵、坟衍、原隰也,以时祭之,故云社祭土。土是阴气之主,故云“而主阴气也”。
  ○“君南乡於北墉下,答阴之义也”者,墉,墙也。社既主阴,阴宜在北,故祭社时,以社在南,设主坛上北面,而君来在北墙下,而南乡祭之,是对阴之义也。
  ○“日用甲,用日之始也”者,社是国中之贵神,甲是旬日之初始,故用之也。
  ○“天子大社,必受霜露风雨,以达天地之气也”者,是解社不屋义也。达,通也。风雨至则万物生,霜露降则万物成,故不为屋,以受霜露风雨,霜露风雨至,是天地气通也,故云“达天地之气也”。
  ○“是故丧国之社屋之,不受天阳也”者,丧国社者,谓周立殷社也,立以为戒。不生成,天是生法,其无生义,故屋隔之,令不受天之阳也。《白虎通》云:“王者诸侯必有诫社者何?示有存亡也。明为善者得之,为恶者失之。”
  ○“薄社北牖,使阴明也”者,即丧国社也。殷始都薄,故呼其社为薄社也。周立殷社为戒而屋之,塞其三面,唯开北牖,示绝阳而通阴,阴明则物死也。
  ○“社,所以神地之道也”者,言立社之祭,是神明於地之道故也。发此句,为下张本也。
  ○“地载万物”者,释地所得神之由也。地之为德,以载万物为用故也。
  ○“天垂象”者,欲明地之贵,故引天为对也。地有其物,天上皆垂其象,所谓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也。
  ○“取财於地”者,地须产财,并在地出,为人所取也。
  ○“取法於天”者,人知四时早晚,皆仿日月星辰,以为耕作之候,是取法於天。
  ○“是以尊天而亲地也”者,所以法者,故尊而祭之,天子祭天是也。所取财者,故亲而祭之,一切亲地而共祭社是也。
  ○“故教民美报焉”者,此结祀社也。地既为民所亲,故与庶民祭之,以教民美报故也。
  ○“家主中霤”者,中霤谓土神,卿大夫之家主祭土神在於中霤。
  ○“而国主社”者,谓天子诸侯之国,主祭土神於社。
  ○“示本也”者,以土神生财,以养官之与民,故皆主祭土神,示其养生之本也。
  ○“唯为社事,单出里”者,社事,祭社事也。单,尽也。里,居也。社既为国之本,故若祭社,则合里之家并尽出,故云“单出里”也。此唯每家出一人,不人人出也。
  ○“唯为社田,国人毕作”者,田,猎也。毕,尽也。作,行也。既人人得社福,故若祭社,先为社猎,则国中之人皆尽行,无得住家也。
  ○“唯社,丘乘共粢盛”者,向说“祭社用牲”,此明祭社用米也。“丘乘”者,都鄙井田也。九夫为井,四井为邑,四邑为丘,四丘为乘。唯祭社而使丘乘共其粢盛也。粢,稷也。稷曰明粢,在器曰盛。庾蔚云:“粢盛所须者少,故丘乘共之也。”皇氏云:“若天子诸侯祭社,则用藉田之穀。大夫以下无藉田,若祭社,则丘乘之民共之,示民出力也。”
  ○“所以报本反始也”者,结美报也。皇氏云:“国人毕作,是‘报本’,而丘乘共粢盛,是‘反始’。言粢盛是社所生,故云‘反始也’。”熊氏云:“祭社稷之神为报本,祭所配之人为反始。”未知孰是,故两存焉。
  ○注“大社”至“所立”。
  ○正义曰:知“为群姓所立”者,《祭法》文,但社稷之义,先儒所解不同。郑康成之说,以社为五土之神,稷为原隰之神,句龙以有平水土之功,配社祀之,稷播五穀之功,配稷祀之。郑必以为此论者,案《郊特牲》云“社祭土而主阴气”,又云“社所以神地之道”。又《礼运》云:“命降于社之谓殽地。”又《王制》云:“祭天地社稷,为越紼而行事。”据此诸文,故知社即地神,稷是社之细别,别名曰稷,稷乃原隰所生,故以稷为原隰之神。故贾逵、马融、王肃之徒,以社祭句龙,稷祭后稷,皆人鬼也,非地神。故《圣证论》王肃难郑云:“《礼运》云:‘祀帝於郊,所以定天位;祀社於国,所以列地利。’社若是地,应云定地位,而言列地利,故知社非地也。”为郑学者马昭之等通之云:“天体无形,故须云定位。地体有形,不须云定位,故唯云列地利。”肃又难郑云:“祭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