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,专犹单也。
[疏]“父母”至“而坐”。
○正义曰:此已下明亲疾人子之礼,及除丧后之仪,各随文解之。
○“言不惰”者,惰,讹不正之言。
○注“忧不在私好”者。
○正义曰:好谓华好,言语戏剧,华饰文辞,故云“不在私好”。
○“食肉不至变味”。
○正义曰:犹许食肉,但不许多耳。“变味”者,少食则味不变,多食则口味变也。
○“有忧者侧席而坐”者,忧亦谓亲有病也。侧犹独也。独席谓独坐,不舒他面席也。明忧不在接人故也。平常则舒他面席也。
○注“侧犹特也”。
○正义曰:案《聘礼》云,公礼宾,“公侧受醴”,是侧犹特也。
○“有丧者专席而坐”。
○正义曰:专犹单也。吉时贵贱有重席之礼,若父母始丧,寝苫无席,卒哭后,乃有芐剪不纳,自齐衰以下,始丧而有席,并不重,降居处也。
水潦降,不献鱼鳖。不饶多也。
○潦音老,雨水谓之潦。献鸟者佛其首,为其喙害人也。佛,戾也。盖为小竹笼以冒之。
○拂,本又作佛,扶弗反,下同。为,于伪反,下“为其”同。喙,吁废反,又陟遘反,又知胃反,又丁角反。戾,力计反。笼,力东反。冒,莫报反。畜鸟者则勿佛也。畜,养也。养则驯。
○畜,许六反,徐况又反。驯,似遵反,狎也,徐食伦反,沈养纯反。献车马者执策绥,献甲者执胄,献杖者执末,献民虏者操右袂,献粟者执右契,献米者操量鼓,献孰食者操酱齐,献田宅者操书致。凡操、执者,谓手所举以告者也。设其大者,举其小者,便也。甲,铠也。胄,兜鍪也。民虏,军所获也,操其右袂制之。契,券要也,右为尊。量鼓,量器名。
○绥音虽,执以登车者。胄,直又反。操,七刀反,持也,下及注皆同。契,苦计反。量音亮,又音良,升斛。鼓,《隐义》云:“乐浪人呼容十二石者为鼓。”齐,本又作齑,同,子兮反。便,婢面反。铠,苦爱反。兜,下侯反。鍪,莫侯反。券,字又作豢,音劝。凡遗人弓者,张弓尚筋,弛弓尚角,弓有往来体,皆欲令其下曲,隤然顺也。遗人无时,已定体则张之,未定体则弛之。
○遗,于季反,与也,注同。弛,本又作施,同,式是反,谓不张也,注同。隤,本又作颓,徒回反,顺貌。右手执箫,左手承弣。箫,弭头也,谓之箫。箫,邪也。弣,把中。
○弣音抚,徐音甫,下同。弭,亡婢反,弓末也。邪,似嗟反。把音霸,手执处也。尊卑垂帨。帨,佩巾也。磬折则佩垂,授受之仪,尊卑一。
○帨,徐始锐反。磬,徐苦定反。折,徐时列反,又之列反,沈云:“旧音逝。”若主人拜,拜受也。则客还辟,辟拜。辟拜,谦不敢当。
○辟辟,上扶亦反,下辟音避,注同。主人自受,由客之左,接下承弣,由,从也。从客之左,右客,尊之。接下,接客手下也。承弣却手,则箫覆手与?
○覆,芳服反。与音馀。乡与客并,然后受。於堂上则俱南面,礼:敌者并授。进剑者左首。左首,尊也。进戈者前其鐏,后其刃。进矛戟者前其钅敦。后刃,敬也。三兵鐏、钅敦虽在下,犹为首。锐底曰鐏,取其鐏地,平底曰钅敦,取其钅敦地。
○鐏,在困反,旧子困反,注同,一读注音作管反。矛,本又作钅予,音谋,兵器。钅敦,本又作錞,徒对反,注同,一读注丁乱反。
[疏]“水潦”至“其钅敦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献遗人物及授受之仪,今各随文解之。
○“水潦降,不献鱼鳖”者,案定四年《左传》云:“水潦方降。”今谓“水潦降”者,天降下水潦,鱼鳖难得,故注云“不饶多也”。卢植、庾蔚之等并以为然,或解郑云“不饶多”者,以为水潦降下,鱼鳖丰足,不饶益其多。
○“献鸟者佛其首”者,王云:“佛谓取首戾转之,恐其喙害人也。”郑云:“佛,戾也。盖为小竹笼以冒之。”案王、郑义同,而加笼笼之,为其喙害人也。
○“畜鸟者则勿佛也”者,畜,养也。养则驯也。驯,善也。鸟经人养,则不喙害人,故献之不用笼冒及戾之。
○“献车马者执策绥”者,策是马杖,绥是上车之绳。车马不上於堂,不可投进尊者之前,但执策绥,策绥易呈,呈之则知有车马。
○“献甲者执胄”者,甲,铠也。谓铠为甲者,言如龟鳖之有甲也。胄,兜鍪也。铠大,兜鍪小,小者易举,执以呈之耳。
○“献杖者执末”者,末,柱地头也。柱地不净,不可向人,故执以自向,持净头投与人。“献民虏者,操右袂”者,“民虏”谓征伐所获彼民以为外虏,故云“民虏”也。“右袂”者,右边袖也。献之,以左手操于囚之右边袂,右边袂,右边有力,故此用右手以防其异心。凡言执、操,互言耳。
○“献粟者执右契”者,粟,粱稻之属也。契谓两书一札,同而别之。郑注此云:“契,券要也,右为尊。”以先书为尊故也。
○“献米者操量鼓”者,米,六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