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。文王曰:女之所言非也。古者谓年龄,谓称年为龄。古者称齿亦为龄。天既与女九龄,女得九十年之祥。是我为百岁,尔为九十,吾与尔三焉,言我於百年中,与尔以三年焉。皇氏云:“以九龄谓铃铎,谓天以九个铃铎而与武王。”遍验书本,龄皆从齿,解为铃铎,於理有疑,亦得为一义。今谓天直以九龄之言而与武王,不知龄是何事,故文王不审,云“女以为何”。
○注“抚犹”至“后也”。
○正义曰:抚为存抚,故为有也。“言君王,则此受命之后”者,文王继王季为西伯,是殷之诸侯,不合称王。今武王谓之君王,故知受命之后也。案《书传》云:“文王受命一年,质虞芮之讼,二年伐鬼方,三年伐密须,四年伐犬夷,五年伐耆,六年伐崇,七年而崩。”《书序》云:“殷始咎周。”郑注云:“纣闻文王三伐皆胜,而始畏恶之,囚於羑里。”三伐者,谓二年伐鬼方,三年伐密须,四年伐犬,夷则被囚在四年之末,五年之初。於时必未称王,若其称王,反叛已露,纣何肯囚复释之?是知於时必未称王也。《书传》云:“五年伐耆。”《殷传》云:“五年之初,得散宜生等献宝而释文王。”文王出则克黎,六年伐崇则称王,故《诗 皇矣》论伐崇,“是类是禡”,行天子礼。此云称王在受命之后者,谓受命六年之后也。受命者,谓受赤雀丹书之命,故《中候我应》云:“赤雀入酆,止於昌户,受命之时,已三分有二。”今云西方有九国,於时未宾,则非有二分诸侯也。或以为庸、蜀、羌、髳、微、卢、彭、濮之徒,未知定是何国也。
○注“年,天气也”至“成之”。
○正义曰:《尔雅 释天》云:“周曰年。”年,稔也。稔孰谓岁穀一孰,是年为天气也。《大戴礼》云:“男八月生齿,八岁而龀齿。”是人寿之数也。又年穀一孰而零落,人之年老,齿亦零落,是年之与齿,俱有零落之义。云“文王以勤忧损寿”者,以文王当纣暴虐之时,故知勤忧损寿也。《无逸》篇云:“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,不遑暇食。”是勤忧也。云“武王以安乐延年”者,以武王承文王之业,故安乐延年。《诗 鱼丽》“美万物盛多”,“始於忧勤,终於逸乐”也。年寿之数,赋命自然,不可延之寸阴,不可减之晷刻。文王九十七,武王九十三,天定之数。今文王云“吾与女三”者,示其传基业於武王,欲使武王承其所传之业,此乃教戒之义训,非自然之理。
成王幼,不能涖阼。涖,视也。不能视阼阶,行人君之事。
○涖音吏,又音类,下同。涖视,本或作莅,临也。周公相,践阼而治。践,履也。代成王履阼阶,摄王位,治天下也。
○相,息亮反。治,徐直吏反,下注“治定”同,一音如字。抗世子法於伯禽,欲令成王之知父子、君臣、长幼之道也。抗犹举也。谓举以世子之法,使与成王居而学之。
○抗,苦浪反。长,丁丈反,后皆同。成王有过,则挞伯禽,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。以成王之过击伯禽,则足以感喻焉。
○挞,他达反,击也。文王之为世子也。显上事。
[疏]“成王幼不能”至“子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武王既终,成王幼弱,不能涖阼阶行人君之事,周公乃辅相成王,令成王且在学,学世子之道。周公代成王践履阼阶,摄王位而临天下,乃兴举世子之法於伯禽,伯禽举行世子之法以示成王,欲令成王观而法之,使知父子君臣长幼之道。
○“成王有过则挞伯禽”者,若成王法效伯禽,不能备具,而有过失,周公则笞挞伯禽,责其不能以世子之礼教成王也。必如此者,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。
○“文王之为世子也”者,从篇首以至於此,是文王之为世子及武王成王之法,其武王成王为世子之礼,皆上法文王,故以文王之为世子总结之也。
○注“涖视”至“之事”。
○正义曰:案郑注《金縢》云:“文王崩后,明年生成王。”则武王崩时,成王年十岁,服丧三年毕,成王年十二,明年将践阼,周公欲代之摄政,群叔流言,周公辟之,居东都,时成王年十三也。居东二年,成王收捕周公之属党,时成王年十四也。明年秋大熟,遭雷风之变。时周公居东三年,成王年十五,迎周公反,而居摄之元年也。居摄四年,封康叔作《康诰》,是成王年十八也。故《书传》云:“天子大子十八称孟侯。”居摄七年,成王年二十一也。明年,成王即政,年二十二也。此是郑义,推成王幼不能践阼之事也。
○注“践履”至“下也”。
○正义曰:经云“周公相,践阼而治”,知非周公辅相成王。今云“践阼而治”,必知周公代成王履阼阶者,以《明堂位》云“天子负斧依,南乡而立”,又云“周公践天子之位”,是代居位也。
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,四时各有宜学。士谓司徒论俊选所升於学者。
○学,户孝反,教也,下“小乐正学干”、“籥师学戈”、“学舞干戚”同。选,息恋反,后同。春夏学干戈,秋冬学羽籥,皆於东序。干,盾也。戈,句孑戟也。干戈,《万》舞,象武也,用动作之时学之。羽籥,《籥》舞,象文也,用安静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