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可得兴学也。
卷十三 王制第五
卷十三 王制第五
司徒脩六礼以节民性,明七教以兴民德,齐八政以防淫,一道德以同俗,养耆老以致孝,恤孤独以逮不足,上贤以崇德,简不肖以绌恶。司徒,地官卿,掌邦教者。逮,及也。简,差择也。
○防,本又作坊,音同。恤,辛律反。逮音代,又大计反。肖音笑。绌,敕律反。命乡简不帅教者以告。帅,循也。不循教,谓敖很不孝弟者,司徒使乡简择以告者,乡属司徒。
○帅音率。循音巡。敖,本又作傲,同五报反。很,胡垦反。弟,大计反,本又作悌。耆老皆朝于庠,元日习射上功,习乡上齿。大司徒帅国之俊士与执事焉。将习礼以化之,使之观焉。耆老,致仕及乡中老贤者。朝犹会也。此庠,谓乡学也。乡,谓饮酒也。乡礼,春秋射,国蜡,而饮酒养老。
○朝,直遥反。庠音祥。与音预。蜡,仕诈反。不变,命国之右乡,简不帅教者移之左。命国之左乡,简不帅教者移之右,如初礼。中年考校,而又不变,使转徙其居,觊其见新人,有所化也。亦复习礼於乡学,使之观焉。
○觊音冀。复,扶又反,下“又复”、“复移”、“复与”同。不变,移之郊,如初礼。郊,乡界之外者也。稍出远之,后中年又为之习礼於郊学。
○为,于伪反,下“又为”、“亲为”、“为其大”、“亦为”皆同。不变,移之遂,如初礼。远郊之外曰遂,遂大夫掌之。又中年复移之使居遂,又为习礼於遂之学。不变,屏之远方,终身不齿。远方,九州之外。齿犹录也。命乡论秀士,升之司徒,曰选士。移居於司徒也。秀士,乡大夫所考,有德行道艺者。
○选,宣恋反,下皆同。行,下孟反。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,曰俊士。可使习礼者。学,大学。升於司徒者不征於乡,升於学者不征於司徒,曰造士。不征,不给其繇役。造,成也。能习礼,则为成士。
○给音急。徭,本又作繇,音遥。乐正崇四术,立四教。乐正,乐官之长,掌国子之教。《虞书》曰:“夔,命汝典乐,教胄子。”崇,高也。高尚其术,以作教也。幼者教之於小学,长者教之於大学。《尚书传》曰:“年十五始入小学,十八入大学。”
○乐音岳。长,丁丈反,下同。夔,求龟反。命女音汝。顺先王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以造士。顺此四术,而教以成是士也。春秋教以《礼》、《乐》,冬夏教以《诗》、《书》。春夏,阳也。《诗》、《乐》者声,声亦阳也。秋冬,阴也。《书》、《礼》者,事事亦阴也。互言之者,皆以其术相成。
○夏,户嫁反,注及下注“夏官”同。王大子、王子、群后之大子,卿大夫、元士之適子,国之俊选,皆造焉。皆以四术成之。王子,王之庶子也。群后,公及诸侯。
○適,丁历反,下注同。造,才早反,徐七到反。凡入学以齿。皆以长幼受学,不用尊卑。将出学,小胥、大胥、小乐正简不帅教者,以告于大乐正,大乐正以告于王。此所简者,谓王大子、王子、群后之大子,卿大夫、元士之適子。大胥、小胥,皆乐官属也。出学,谓九年大成学止也。
○胥,息馀反,又息吕反,下同。王命三公、九卿、大夫、元士皆入学。不变,王亲视学。亦谓使习礼以化之。不变,王又亲为之临视,重弃贤者子孙。此习礼皆於大学也。不变,王三日不举。去食乐,重弃人。
○去,丘吕反。屏之远方,西方曰棘,东方曰寄,终身不齿。棘当为僰。僰之言逼,使之逼寄於夷戎。不屏於南北,为其大远。
○屏,必郢反。棘,依注音僰,又作{棘火},蒲北反,偪也。偪,彼力反。大音太,旧他佐反。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,以告于王,而升诸司马,曰进士。移名於司马。司马,夏官卿,掌邦政者。进士,可进受爵禄也。
[疏]“司徒”至“进士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司徒脩礼明教,上贤绌恶,教学升进之事,各随文解之。
○“脩六礼以节民性”者,六礼谓冠一、昏二、丧三、祭四、乡五、相见六。性,禀性自然,刚柔轻重迟速之属,恐其失中,故以六礼而节其性也。
○“明七教以兴民德”者,七教即父子一、兄弟二、夫妇三、君臣四、长幼五、朋友六、宾客七也。德者,得也。恐人不得其所,故以七教以兴举其民,使之皆得其所也。此六礼七教,并是殷礼,周则五礼十二教也。“齐八政以防淫”者,八政一曰饮食,二曰衣服,三曰事为,四曰异别,五曰度,六曰量,七曰数,八曰制。淫谓过奢侈,故以八政禁令之事以防淫。淫过之失,贵贱同有,故不云民淫。
○“一道德以同俗”者,道,履蹈而行,谓齐一所行之道,以同国之风俗。敬养耆老,所以致恭孝之心;哀恤孤独,所以逮及不足,谓以恩惠遂及之,不足,则孤独者也。尊上贤人,所以崇奖有德;简去不肖,所以绌退恶人。从“司徒”以下至“升诸司马,曰进士”,皆是司徒所掌教之事,既云上贤崇德,简不肖绌恶,总之於此。从命乡简不帅教者,至终身不齿,论绌恶之事,谓乡人入学,不帅师教,屏退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