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。于五哭,相者告事毕。为母所以异于父者,壹括发,其余免以终事。他如奔父之礼。
齐衰以下,不及殡,先之墓,西面哭尽哀。免麻于东方,即位,与主人哭成踊,袭。有宾,则主人拜宾送宾。宾有后至者,拜之如初。相者告事毕,遂冠。归入门左,北面哭尽哀,免袒成踊。东即位,拜宾成踊。宾出,主人拜送。于又哭,免袒成踊。于三哭,犹免袒成踊。三日成服。于五哭,相者告事毕。
闻丧不得奔丧,哭尽哀。问故,又哭尽哀。乃为位,括发袒成踊,袭绖绞带即位,拜宾,反位成踊。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,反位。若有宾后至者,拜之成踊,送宾如初。于又哭,括发袒成踊。于三哭,犹括发袒成踊。三日成服。于五哭,拜宾送宾如初。
若除丧而后归,则之墓,哭成踊,东括发袒绖,拜宾成踊。送宾反位,又哭尽哀,遂除。于家不哭。主人之待之也,无变于服,与之哭不踊。
自齐衰以下,所以异者免麻。
凡为位,非亲丧,齐衰以下,皆即位,哭尽哀,而东免绖即位,袒成踊,袭。拜宾反位,哭成踊。送宾反位,相者告就次。三日五哭卒。主人出送宾,众主人兄弟皆出门,哭止。相者告事毕,成服拜宾,若所为位。家远,则成服而往。
齐衰望乡而哭,大功望门而哭,小功至门而哭,缌麻即位而哭。
哭父之党于庙,母妻之党于寝,师于庙门外,朋友于寝门外。所识于野,张帷,凡为位不奠。哭,天子九,诸侯七,卿大夫五,士三。大夫哭诸侯,不敢拜宾。诸臣在他国,为位而哭,不敢拜宾。与诸侯为兄弟,亦为位而哭。凡为位者壹袒。
所识者吊,先哭于家而后之墓,皆为之成踊,从主人北面而踊。凡丧,父在,父为主,父没,兄弟同居,各主其丧。亲同,长者主之。不同,亲者主之。
闻远兄弟之丧,既除丧而后闻丧,免袒成踊,拜宾则尚左手。
无服而为位者,唯嫂叔。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。
凡奔丧,有大夫至,袒拜之,成踊而后袭。于士,袭而后拜之。
《礼记问丧》
亲始死,鸡斯徒跣,扱上衽,交手哭。恻怛之心,痛疾之意,伤肾干肝焦肺。水浆不入口三日,不举火,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。夫悲哀在中,故形变于外也;痛疾在心,故口不甘味,身不安美也。
三日而敛。在床曰尸,在棺曰柩。动尸举柩,哭踊无数。恻怛之心,痛疾之意,悲哀志懑气盛,故袒而踊之,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。妇人不宜袒,故发胸,击心,爵踊,殷殷田田,如坏墙然,悲哀痛疾之至也。故曰:辟踊哭泣,哀以送之。送形而往,迎精而反也。
其往送也,望望然,汲汲然,如有追而弗及也。其反哭也,皇皇然,若有求而弗得也。故其往送也如慕,其反也如疑。
求而无所得之也,入门而弗见也,上堂又弗见也,入室又弗见也,亡矣丧矣!不可复见已矣!故哭泣辟踊,尽哀而止矣。心怅焉怆焉,惚焉忾焉,心绝志悲而已矣。祭之宗庙,以鬼飨之,徼幸复反也。
成圹而归,不敢入处室。居于倚庐,哀亲之在外也。寝苫枕块,哀亲之在土也。故哭泣无时,服勤三年。思慕之心,孝子之志也,人情之实也。
或问曰:“死三日而后敛者,何也?”曰:“孝子亲死,悲哀志懑,故匍匐而哭之,若将复生然,安可得夺而敛之也?故曰:三日而后敛者,以俟其生也。三日而不生,亦不生矣。孝子之心,亦益衰矣。家室之计,衣服之具,亦可以成矣。亲戚之远者,亦可以至矣。是故圣人为之断决,以三日为之礼制也。”
或问曰“冠者不肉袒。何也?”曰:“冠至尊也,不居肉袒之体也,故为之免以代之也。然则秃者不免,伛者不袒,跛者不踊,非不悲也,身有锢疾,不可以备礼也。故曰:丧礼唯哀为主矣。女子哭泣悲哀,击胸伤心;男子哭泣悲哀,稽颡触地无容。哀之至也。”
或问曰:“者以何为也?”曰:“不冠者之所服也。礼曰:童子不缌,唯当室缌。缌者其免也,当室则免而杖矣。”
或问曰:“杖者何也?”曰:“竹桐一也。故为父苴杖。苴杖,竹也。为母削杖。削杖,桐也。”
或问曰:“杖者以何为也?”曰:“孝子丧亲,哭泣无数,服勤三年,身病体羸,以杖扶病也。则父在不敢杖矣,尊者在故也。堂上不杖,辟尊者之处也。堂上不趋,示不遽也。此孝子之志也,人情之实也,礼义之经也。非从天降也,非从地出也,人情而已矣。”
《礼记服问》
传曰:有从轻而重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轻,为妻之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从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
传曰: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。母死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之党服。
三年之丧既练矣,有期之丧既葬矣,则带其故葛带,绖期之绖,服其功衰。有大功之丧,亦如之。小功无变也。麻之有本者,变三年之葛。既练,遇麻断本者,于免绖之既,免去绖。每可以绖,必绖。既绖,去之。小功不易丧之练冠。如免,则绖其缌小功之绖。因其初葛带,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,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。以有本为税。殇长中,变三年之葛。终殇之月,算而反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