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灸问对 明 汪机

刻针灸问对叙

石山居士校集诸方书于朴墅精舍。南涧子过之。出示针灸问对一册。南涧子受读。作而言曰。嘻。余于斯集。重有感焉。是可刻也已。夫道仁也。夫医仁术也。术之神者。莫捷于针 。盖人受天地一气以生。本自流通充溢。阏注羸痼。斯病矣。是故轩、岐、仓、扁针之说兴焉。方其心悟神遇。动会肯綮。游刃有间。而目牛无全。夫亦善通天地一气。非外铄也。是故其为书也。言赜而粹。辞微而则。旨邃而玄。后世学无根要。遂苦其奥。置而不讲。

徒夸于手法取穴之末。若今之针 家者。扣其所以。瞠目无对。无惑乎施之靡效尔。斯集也。汇为问对。粹以赜章。则以微着。玄以邃通。俾夫神于昔者。神于今。完天和。溥仁术者。其斯取的无穷焉。又从而引伸触长。以仁夫身者仁其心。时其私翳而针 之。认得为己之中。将周流动荡。无一息之匪仁。圣门求仁功夫。岂待别易涂辙。则夫斯集也。进于技而几于道矣。若彼支离色取。曰求仁求仁者。其真为不知痛痒。乌足以语此。嘻。余于斯集。重有感焉。是可刻也已。居士姓汪氏。讳机。字省之。别号石山。夙业儒。医其余事。而他方书称是。已悉有刻云。

嘉靖壬辰年菊月南涧程镔子砺书

客有过余者。坐间语及针灸。盛称姑苏之凌汉章。六合之李千户者。皆能驰名两京。

延誉数郡。舍此他无闻焉。余曰。休歙有商于彼者。亦尝从之游而授其业矣。因得闻其详焉。语凌则曰。熟于穴法。凡所点穴。不必揣按。虽隔衣针亦每中其穴也。语李则曰。用意精专。凡所用穴。必须折量。以墨点记。方敢始下针也。余尝论之。凌则尚乎简略。李则尚乎谨密。取穴之法。简略者终不及谨密者之的确也。但素、难所论针灸。必须察脉以审其病之在经在络。又须候气以察其邪之已至未来。不知二家之术。亦皆本于素、难否乎。客曰。皆非吾之所知也。余因有感。乃取灵枢、素、难及诸家针灸之书。穷搜博览。遇有论及针灸者。日逐笔录。积之盈箧。不忍废弃。因复序次其说。设为问难以着明之。遂用装潢成帖。名曰针灸问对。以便老景之检阅焉。庶或亦有补于针灸之万一也。后之精于此者。尚惟改而正之。幸甚。

嘉靖庚寅冬长至日祁门朴墅汪机省之序

卷之上

或曰。内经治病。汤液醪醴为甚少。所载服饵之法才一二。而灸者四五。其他则明针法无虑十八九。厥后方药之说肆行。而针灸之法。仅而获存者。何也。

曰。内经上古书也。上古之人。其知道乎。劳不至倦。逸不至流。食不肥鲜。以戕其内。衣不蕴热。以伤其外。起居有常。寒暑知避。恬 虚无。精神内守。病安从生。虽有贼风虚邪。莫能深入。不过凑于皮肤。经滞气郁而已。以针行滞散郁。则病随已。何待于汤液醪醴耶。当今之世。道德已衰。以酒为浆。以妄为常。纵欲以竭其精。多虑以散其真。不知持满。

不解御神。务快其心。逆于生乐。起居无节。寒暑不避。故病多从内生。外邪亦易中也。经曰。针刺治其外。汤液治其内。病既属内。非藉汤液之荡涤。岂能济乎。此和、缓以后。方药不宜于今。汤液宜于今。而不宜于古也。

经曰。上古作汤液。为而弗服。中古之时。服之万全。当今之世。必齐毒药攻其中。针灸治其外。虽形弊血尽而功不立。此之谓也。

或曰。针灸宜于古。而不宜于今。吾已闻命矣。然今之病。亦有针灸而愈者。何也。

经其病立已。盖病之初起。邪之新客。当此之时。元气未伤。邪气尚浅。以针除之。甚得其宜。

学人察识于此。而于用针治病。亦可以知其大概矣。故曰。上工刺其未生者也。其次刺其未盛者也。其次刺其已衰者也。下工刺其方袭者也。与其形之盛者也。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。故曰。方其盛也。勿敢毁伤。刺其已衰。事必大昌。

或曰。九针之所主。皆外伤欤。抑亦有内伤欤。

经曰。一曰 针。头大末锐。令无得深入。主病在皮肤无常者。二曰员针。筒身员末。

主无。四曰锋针。筒其身。锋其末两三隅。主四时八风。客于经络为痼病者。令可以泄热出血而发痼病也。五曰铍针。末如剑锋。主寒与热争。两气相搏。合为痈脓。可以取大脓也。六曰员利针。令尖如 。且员且锐。微大其末。反小其身。主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。令可深内以取之也。七曰毫针。尖如蚊虻喙。长一寸六分。静以徐往。微以久留。主邪客经络。而为寒热痛痹者也。八曰长针。锋利身薄。主深邪远痹。八风内舍于骨解腰脊骨腠间也。九曰大针。大如梃尖。微员。主淫邪流溢于节解皮肤之间。以写机关之水也。九针长短大小各有所施。不得其用。疾弗能移。病浅针深。内伤良肉。病深针浅。病气不写。病小针大。气写大甚。病大针小。气不泄泄。机按。今之针士。决痈用锋针铍针。其他诸病。无分皮肤肌肉血脉筋骨。皆用毫针。余者置而不用。甚有背于经旨矣。于此而知九针所主。多系外邪薄凑为病。用针施泻。深中病情。使今之人而有是病。针亦在所必用。若夫病邪大甚。元气已伤。

决非针之所能济矣。假如痨瘵阴虚火动。法当滋阴降火。针能滋阴否乎。痿症肺热叶焦。

法当清金补水。针能补水否乎。经曰。阴阳形气俱不足。勿取以针。而调以甘药是也。知此则病之可针不可针。亦可以类推矣。奈何世之专针科者。既不识脉。又不察形。但问何病。便针何穴。以致误针成痼疾者有矣。间有获效。亦偶中耳。因而夸其针之神妙。宁不为识者笑耶。

或曰。针灸当明经络。可晓以否。

曰。直行者。谓之经。经有十二。所以行血气。通阴阳。以荣于身者也。其始从中焦注手太阴、阳明。阳明注足阳明、太阴。太阴注手少阴、太阳。太阳注足太阳、少阴。少阴注手厥阴、少阳。少阳注足少阳、厥阴。厥阴复注手太阴也。(此则荣气之行也。然卫气昼但行于阳。而不行于阴。夜但行于阴。而不行于阳。不与荣同道。不与息数同应。)

又曰。五脏之道。皆出于经隧。以行气血。气血不和。百病乃变化而生。是故守经隧焉。(隧。潜道也。经脉行而不见。故谓之经隧。详见阳经外络内。阴经内络外条。)旁出者。谓之络。(经之横支。交接别经者。)十二经有十二络。(如太阴属肺。络大肠。手阳明属大肠。络肺之类。)兼阳跷络、阴跷络、脾之大络。为十五络也。皆从十二经之所始。转相灌溉。朝于寸口、人迎也。又曰孙络。(小络也。经脉为里。支而横者为络。络之别者为孙络。

又曰。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。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。节者。神气之所游行出入者也。非髀肉筋骨也。)

问曰。荣卫之气。亦有别乎。

曰。荣者。水谷之精气也。和调于五脏。洒陈于六腑。乃能入于脉也。故循脉上下。贯五脏。络六腑也。卫者。水谷之悍气也。其气剽疾滑利。不能入于脉也。故循皮肤之中。分肉之间。熏于肓膜。散于胸腹。逆其气则病。从其气则愈。不与风寒湿气合也。(详见井荥俞经合注)

或曰。经脉与络脉异乎。

曰。经脉十二者。伏行分肉之间。深而不见。其虚实也。以气口知之。诸脉之浮而常见者。皆络脉也。诸络脉不能经大节之间。必行绝道而出入。复合于皮中。其会皆见于外。故诸刺络脉者。必刺其结。上甚血者。虽无结。急取之。以写其邪而去其血。留之发为痹也。凡诊络脉。色青则寒且痛。赤则有热。鱼际络青。胃中寒。鱼际络赤。胃中热。其暴黑者。留久痹也。其有赤有黑有青者。寒热气也。青短者。少气也。凡刺寒热。皆多血络。必间日一取。

大血尽而止。乃调其血实。

或曰。经病络病。治有异乎。

经曰。邪之客于形也。必先舍于皮毛。留而不去。入舍于孙络。留而不去。入舍于络脉。

。五脏乃伤。此邪之从皮毛而入。极于五脏之次也。如此。则治其经焉。(邪客于经。左盛则右病。右盛则左病。亦有移易者。左痛未已。而右脉先病。如此者。必巨刺之。左刺右。

右刺左。必中其经。非络脉也。)今邪客于皮毛。入舍于孙络。留而不去。闭塞不通。不得入于经。流溢于大络。(即前血络。外不得出。内不得入故也。)而生奇病也。(病在血络谓奇邪)夫邪客大络者。左注右。右注左。上下左右。与经相干。而布于四末。其气无常处。

不入于经俞。故曰缪刺。(络病。其痛与经脉缪处也。亦宜左刺右。右刺左。虽与巨刺同。

此刺络而彼刺经也。)

或曰。十二经脉皆络三百六十五节。节有病。必被经脉。治之亦有法乎。

曰。五脏得六腑。相为表里。经络支节。各生虚实。其病所居。随而调之。病在脉。调之血骨。淬针药熨。病不知所痛。两跷为上。身形有痛。九候无病。则缪刺之。(缪刺者。刺络脉。左痛刺右。右痛刺左。)痛在于左。而右脉先病者。巨刺之。(巨刺者。刺经脉也。左痛刺右。右痛刺左。)必谨察其九候。针道毕矣。

或曰。经病亦有宜刺者乎。

经曰。肝病。实则两胁痛引少腹。善怒。虚则目KT KT 无所见。耳无所闻。善恐。如人将捕之。取其经厥阴与少阳。(非其络病。故取其经。取厥阴治肝气。少阳调气逆。)气逆则头痛。

耳聋不聪。颊肿。取血者。(胁中气满。独异于常。乃气逆之诊。随其左右。有则刺之。)

心病。实则胸中痛。胁支满痛。膺背肩甲间痛。两臂内痛。虚则胸腹大。胁与腰相引痛。取其经少阴、太阳。舌本下血。其变病。刺 中血。(或呕变也。 在掌后。去腕半寸。) 脾病。实则身重善饥。肉痿。足不收。行善螈。脚下痛。虚则腹满。肠鸣飧泄。食不化。取其经。太阴、阳明、少阴血。肺病。实则喘咳逆气。肩背痛。汗出。尻阴股膝髀 足皆痛。虚则少气不能报息。耳聋嗌干。取其经。太阴、足太阳外。厥阴内血。(太阳外。厥阴内。则少阴也。视少阴足脉。左右有血满异常者。刺之。) 肾病。实则腹大胫肿。喘咳身重。寝汗憎风。

虚则胸中痛。大小腹痛。清厥意不乐。取其经。少阴、太阳血。(注云。凡刺之道。虚补实写。不虚不实。以经取之。是谓得道。经络有血。刺而去之。是谓守法。犹当揣形定气。先去血脉。而后乃调有余不足也。)

或曰。六腑病形刺法何如。

经曰。大肠病者。肠中切痛而鸣。冬日重感于寒则泻。当脐痛。不能久立。与胃同候。

取巨虚上廉。 胃病者。腹胀。胃脘当心而痛。上支两胁。膈咽不通。食饮不下。取之三里。

小肠病者。小腹痛。腰脊控睾而痛。时窘之后。当耳前热。若寒甚。若独肩上热甚。及手小指次指间热。若脉陷者。此其候也。取之巨虚下廉。 三焦病者。腹胀。小腹尤坚。不得小便。

窘急。溢则水留为胀。取之委阳。膀胱病者。小腹偏肿而痛。以手按之。即欲小便而不得。肩上热。若脉陷。及胫踝后足小指外廉皆热。取之委中。 胆病者。善太息。口苦。呕宿汁。

心中澹澹。恐人将捕之。嗌仲介介然。数唾。在足少阳之本末。亦视其脉之陷下者。灸之。取阳陵泉。(凡刺此者。必中气穴。无中肉节。中肉节。则皮肤痛。中筋。则筋缓。邪气不出。补写反。则病益笃。)

或曰。精气津液血脉。亦有别乎。

经曰。两神相搏。合而成形。常先身生。是谓精。上焦开发。宣五谷味。熏肤。充身。

泽毛。若雾露之溉。是谓气。腠理发泄。汗出溱溱。是谓津。谷入气满。淖泽注于骨。骨属屈伸。泄泽补谓脉。精脱者。耳聋。气脱者。目不明。津脱者。腠理开。汗大泄。液脱者。骨属屈伸不利。色夭。脑髓消。胫酸。耳数鸣。血脱者。色白。夭然不泽。其脉空虚。

或曰。病有在气分者。在血分者。不知针家亦分气与血否。

曰。气分血分之病。针家亦所当知。病在气分。游行不定。病在血分。沉着不移。以积块言之。腹中或上或下。或有或无者。是气分也。或在两胁。或在心下。或在脐上下左右。一定不移。以渐而长者。是血分也。以病风言之。或左足移于右足。或右手移于左手。移动不常者。气分也。或常在左足。或偏在右手。着而不走者。血分也。凡病莫不皆然。须知在气分者。上有病。下取之。下有病。上取之。在左取右。在右取左。在血分者。随其血之所在。

应病取之。苟或血病写气。气病写血。是谓诛伐无过。咎将谁归。

或曰。三阴三阳。气血多少之刺。可得闻乎。

曰。经曰手阳明大肠、足阳明胃经。多血多气。手少阳三焦、足少阳胆、手少阴心、足少阴肾、手太阴肺、足太阴脾六经。少血多气。 手厥阴心包络、足厥阴肝、手太阳小肠、足太阳膀胱四经。多血少气。故刺阳明。出血气。刺太阳、厥阴。出血恶气。刺少阳、太阴、少阴。出气恶血。故曰。知脏腑血气之多少。而用补写是也。

或曰。形气病气。何以别之。

经曰。形气不足。病气有余。是邪胜也。急写之。形气有余。病气不足。急补之。形气不足。病气不足。此阴阳俱不足也。不可刺之。刺之则重不足。老者绝灭。壮者不复矣。形气有余。

病气有余。此阴阳俱有余也。急写其邪。调其虚实。故曰。有余者写之。不足者补之。此之谓也。(夫形气者。气谓口鼻中喘息也。形谓皮肉筋骨血脉也。形胜者。为有余。消瘦者。为不足。其气者。审口鼻中气。劳役如故。为气有余也。若喘息气促气短。或不足以息者。为不足。故曰。形气也。乃人之身形中气血也。当补当写。不在于此。只在病来潮作之时。病气精神增添者。是病气有余。乃邪气胜也。急当写之。病来潮作之时。精神困穷。语言无力及懒语者。为病气不足。乃真气不足也。急当补之。若病患形气不足。病来潮作之时。病气亦不足。此阴阳俱不足也。禁用针。宜补之以甘药。不已。脐下气海穴取之。)

或曰。病有脏腑阴阳内外高下。何别何治。愿详言焉。

经曰。内有阴阳。外亦有阴阳。在内者。以五脏为阴。六腑为阳。在外者。筋骨为阴。

皮肤为阳。故曰。病在阴之阴者。刺阴之荥 。病在阳之阳者。刺阳之合。病在阳之阴者。刺阴之经。病在阴之阳者。刺脉络。

又曰。病有形而不痛者。阳之类也。无形而痛者。阴之类也。无形而痛者。其阳完而阴伤之也。急治其阴。无攻其阳。有形而不痛者。其阴完而阳伤之也。急治其阳。无攻其阴。阴阳俱动。乍有形乍无形。加以烦心。命曰阴胜其阳。此谓不表不里。其形不久。

经曰。风寒伤形。忧恐忿怒伤气。气伤脏乃病。脏伤形乃应。风伤筋脉。筋脉乃应。此形气外内之相应也。治此者。病九日。三刺而已。病一月。十刺而已。多少远近。以此衰之。久痹不去身者。视其血络。尽出其血。帝曰。内外之病。难易之治何如。伯高曰。形先病而未入脏者。刺之半其日。脏先病而形乃应者。刺之倍其日。

经曰。刺诸热者。如以手探汤。刺寒清者。如人不欲行。阴有阳疾者。取之下陵、三里。正往无殆。气下乃止。不下复始也。疾高而内者。取之阴之陵泉。疾高而外者。取之阳之陵泉。经曰。病在上者。阳也。病在下者。阴也。痛者。阴也。以手按之不得者。阴也。深刺之。痒者。阳也。浅刺之。病先起阴者。先治其阴。后治其阳。病先起阳者。先治其阳。后治其阴。(病在上者。下取之。在下者。上取之。病在头者。取之足。在腰者。取之 。病生于头者。头重。生于手者。臂重。生于足者。足重。治病者。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。)

经曰。病始手臂者。先取手阳明、太阴而汗出。病始头首者。先取项太阳而汗出。病始足胫者。先取足阳明而汗出。足太阴可汗出。足阳明可汗出。故取阴而汗出甚者。止之于阳。取阳而汗出甚者。止之于阴。

或曰。经言病有虚邪。有实邪。有贼邪。有微邪。有正邪。何谓也。

经曰。从后来者。为虚邪。从前来者。为实邪。从所不胜来者。为贼邪。从所胜来者。

为微邪。自病者。为正邪。假令心病由中风得之。为虚邪。木在火后。生火为母也。饮食劳倦得之。为实邪。土在火前。为子也。中湿得之。为贼邪。水克火也。伤寒得之。为微邪。火胜金也。伤暑得之。为正邪。火自病也。

或曰。有正经自病。有五邪所伤。针治亦当别乎。

经曰。忧愁思虑。则伤心。形寒饮冷。则伤肺。恚怒气逆。上而不下。则伤肝。饮食劳倦。则伤脾。久坐湿地。强力入水。则伤肾。此正经自病也。盖忧思喜怒。饮食动作之过。而致然也。风喜伤肝。暑喜伤心。饮食劳倦喜伤脾。(劳倦亦自外至)寒喜伤肺。湿喜伤肾。此五邪所伤也。盖邪由外至。所谓外伤也。凡阴阳脏腑。经络之气。虚实相等。正也。偏实偏虚。失其正。则为邪矣。由偏实也。故内邪得而生。由偏虚也。故外邪得而入。机按。经言凡病皆当辨别邪正内外虚实。然后施针补写。庶不致误。

或曰。经言虚者补之。实者写之。不虚不实。以经取之。何谓也。

经曰。虚者补其母。母能令子实也。实者写其子。子能令母虚也。假令肝病虚。则补厥阴之合。曲泉。实则写厥阴之荥。行间。不虚不实。以经取之者。是正经自病。不中他邪。当自取其经。如井主心下满之类。正经自病。所谓忧愁思虑则伤心。强力入水则伤肾之类是也。不虚不实。是诸脏不相乘。故云自取其经(重解卷末)

或曰。经言无实实。无虚虚。损不足。益有余。何谓也。

经曰。此谓病有虚实也。假令肝木实。肺金虚。金木当更相平。当知金平木。假令肺实而肝虚。微少气。用针不补其肝。而反重实其肺。所谓实其实。虚其虚。损不足。益有余也。

或曰。七情所伤之病。何以察识。亦可以刺否。

经曰。智者之养生也。必顺四时而适寒暑。和喜怒而安居处。节阴阳而调刚柔。如是则邪僻不生。长生久视。故心怵惕思虑。则伤神。伤神则恐惧自失。脾忧愁而不解。则伤意。意伤则乱。肝悲哀动中。则伤魂。魂伤则狂忘不精。肺喜乐无极。则伤魄。魄伤则狂。肾盛怒而不止。则伤志。志伤则喜忘。恐惧而不解。则伤精。精伤则骨酸痿厥。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。不可伤。伤则失守而阴虚。阴虚则无气。无气则死矣。故用针者。察观病患之态。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。五者以伤。针不可以治之也。

又曰。肝藏血。血舍魂。肝气虚则恐。实则怒。脾藏营。营舍意。脾气虚则四肢不用。

五脏不安。实则腹胀。泾溲不利。心藏脉。脉舍神。心气虚则悲。实则笑不休。肺藏气。气舍魄。肺气虚则鼻塞不利。少气。实则喘喝。胸盈仰息。肾藏精。精舍志。肾气虚则厥。实则胀。五脏不安。

必审五脏之病形。以知其气之虚实而谨调之也。

又曰。肺心有邪。其气留于两肘。肝有邪。其气留于两腋。脾有邪。其气留于两髀。肾有邪。其气留于两 。凡此八虚者。皆机关之宝。真气之所过。血络之所游。邪气恶血固不得住留。住留则伤筋络骨节。机关不得屈伸。

故病挛也。

或曰。八正之候何如。

经曰。候此者。常以冬至之日。立于叶蛰之宫。其至也。天必应之以风雨者矣。风雨从南方为虚风。主伤人杀害。故圣人谨候虚风而避之。邪弗能害。)其以夜半至也。民皆卧而弗犯。故其岁民少病。以昼至也。民皆懈惰而中之。故民多病。虚邪入客于骨而不发于外。至其立春。阳气大发。腠理开。因立春之日。风从西方来者。民皆又中于虚风。此两邪相搏。经气结代者矣。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。命曰遇岁露焉。而岁之和而少贼风。则民少病而少死。贼风邪气寒温不和。则民多病而死矣。

或曰。诸病逆顺。可得闻乎。

经曰。腹胀身热脉大。一逆也。腹鸣而满。四肢清泄脉大。二逆也。衄而不止脉大。三逆也日而死矣。腹大胀。四末清。脱形泄甚。一逆也。腹胀便血。脉大时绝。二逆也。咳溲血脱形。脉时而死矣。工不察此而刺之。是谓逆治。五夺者。形肉已夺。一也。大夺血之后。二也。大汗出之后。三也。大泄之后。四也。新产及大血之后。五也。此皆不可写。热病脉静。汗已出。脉盛躁。一逆也。病泄。脉洪大。二逆也。着痹不移。 肉破。身热。脉偏绝。三逆也。淫而夺形。身热。色夭然白。及后下血 笃重。四逆也。寒热夺形。脉坚搏。五逆也。小儿病。头毛皆逆上者。必死。

或曰。经言痹病有众痹。有周痹。何分别耶。

经曰。众痹者。此各在其处。更发更止。更居更起。以右应左。以左应右。非能周也。

刺此左右。各当其所。痛从上下者。先刺其下以遏之。后刺其上以脱之。痛从下上者。先刺其上以遏之。后刺其下以脱之。此内不在脏。而外未发于皮。独居分肉之间。真气不能周。故曰周痹。

问曰。经言凡痹往来。行无常处者。在分肉间痛。刺之以月。死生为数。何也。

经曰。用针者。随气盛衰以为 数。针过其数。则曰脱气。不及日数。则气不写。左刺右。

。二日二 。渐多之。十五日十五 。十六日十四 。渐少之。(如是刺之则无过数。无不及矣。)

或曰。经言热病有五十九刺。可得闻欤。

经曰。热病三日。气口静。人迎躁者。取之诸阳。五十九刺。以写其热。而出其汗。实其阴是。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。凡六 。更入发三寸。边五。凡十 。耳前后口下者各一。项中一。凡六 。巅上一。囟会一。发际一。廉泉一。风池二。天柱二也。热病七日八日。脉口动。喘而短(一作弦)者。急刺之。汗且自出。浅刺手大指间。热病汗且出。及脉顺可汗者。取之鱼际、太渊、大都、太白。写之则热去。补之则汗出。汗出太甚。取之内踝上横脉以止之。热病七八日。脉微小。病溲血。口中干。日半死。脉代者。一日死。热病已得汗。脉尚躁。喘且复热者死。热病七八日。脉不躁。躁不散数。后三日中有汗。三日不汗。四日死。

热病脉尚盛颇有寒者。热在髓。死不可治。又热病不可刺者有九。一曰。汗不出。大颧发赤。哕者死。

二曰。泄而腹满甚者死。三曰。目不明。热不已者死。四曰。老人婴儿。热而腹满者死。五曰。汗不出。呕下血者死。六曰。舌本烂。热不已者死。七曰。咳而衄。汗不出。出不至足者或曰。刺热病亦有异乎。

或曰。寒热瘰 在颈腋者。何气使然。

经曰。此皆鼠 寒热之毒瓦斯。留于脉而不去也。鼠 之本。皆在于藏。其末上出于颈腋之间。

其寒热。审按其道以予之。徐往徐来以去之。其小如麦者。一刺知。三刺已。若反其目视之。其中有赤脉。上下贯瞳子。见一脉。一岁死。见一脉半。一岁半死。见二脉。二岁死。见二脉半。二岁半死。见三脉。三岁死。见赤脉不下贯瞳子。可治也。

或曰。痈疽何以治之。

经曰。痈疽之生。脓血之成。积微之所生也。故圣人自治于未有形也。愚者遭其已成者。脓已成脓血者。其惟砭石铍锋之所取也。所谓多害者。观逆顺也。其白眼青。黑眼小。一逆。

内药而呕。二逆。腹痛渴甚。三逆。肩项不便。四逆。音嘶色脱。五逆。除此五者。顺矣。

或曰。水肿之病。宜刺乎。

经曰。经脉满则络脉溢。络脉溢则缪刺之。以调其络脉。使复其形而不肿。缪刺者。不分隧。脉微弱者。今亦往往而缪刺之。祸不旋踵。盖不审经言。脉络满溢。宜缪刺之理也。

或曰。人有肥瘦白黑小长。刺法同乎否乎。

经曰。年质壮大者。血气充盈。肤革坚固。因加以邪。刺此者。深而留之。婴儿者。其肉脆色少。肉廉廉然。薄唇轻言。血清气滑。易脱于气。易损于血。刺此者。浅而疾之。壮士真骨者。坚肉缓节。监监然。此人重则气涩血浊。刺此者。深而留之。多益其数。劲则气滑血清。刺此者。浅而疾之。常人者。视其黑白。各为调之。其端正敦浓者。血气调和。刺此者。

无失常数也。

或曰。匹夫大人。刺法同乎。

经曰。气滑则出疾。气涩则出迟。气悍则针小而入浅。气浊则针大而入深。深则欲留。

浅则。春气在毛。夏气在皮肤。秋气在分肉。冬气在筋骨。凡刺病者。各以其时为齐。故刺肥人以秋冬之齐。刺瘦人以春夏之齐。

经曰。营之生病也。寒热少气。血上下行。卫之生病也。气痛时来时去。怫气贲响。风寒客者内热。刺布衣者以火淬之。刺大人以药熨之。以熨寒痹所刺之处。令热入至于病所。起步内无见风。每刺必熨。如此病已。所谓内热也。

或曰。三虚三实者。何谓也。

经曰。三虚者。乘年之衰。逢月之虚。失时之和。因为贼风所伤。是谓三虚。故论不知三或曰。人身有四海。何也。

经曰。胃者水谷之海。其输上在气街。下至三里。冲脉者。为十二经之海。其输上在于大杼海。其输上在于其盖。下在风府。气海有余者。气满胸中。 息面赤。不足。则气少不足以言。血海有余。则常想其身大。怫然不知其所病。不足。常想其身小。狭然不知其所病。水谷之海有余。则腹满。不足。则饥不受谷食。髓海有余。则轻劲多力。自过其度。不足。则脑转耳鸣。胫酸眩冒。目无所见。懈怠安卧。治此者。审守其输。而调其虚实。无犯其害。顺者得复。逆者必败。

或曰。诸家言某穴主某病。其说亦可从乎。

曰。治病无定穴也。邪客于人。与正周流上下。或在气分。或在血分。无有定止。故喻用针守某穴主某病之说。执中无权。按谱施治。譬之狂潦泛溢。欲塞下流而获安者。亦偶然耳。

夫病变无穷。灸刺之法亦无穷。或在上。下取之。或在下。上取之。或正取之。或直取之。

审经与络。分血与气。病随经所在。穴随经而取。庶得随机应变之理。岂可执以某穴主某病哉。或曰。此固然矣。但学人望洋无下手处。曰。譬犹匠者。教人以规矩。取方圆也。规矩之法在师。方圆之法则在子弟。夫圣人之于针。非经络孔穴。无以教后学。后学非经络孔穴守神。粗守关。上守机。机之动。不离其空中。此之谓也。

或曰。八穴治病。多有效者。何如。

曰。人身正经十二。奇经有八。大络十五。小络三百余。皆所以行气血也。圣人取穴。

三百不知。孔穴不可不认。不知经络。无以知血气往来。不知孔穴。无以知邪气所在。知而用。用而的。病乃可安。今之用八穴者。络穴六。经穴二。余络余经。置而不用。速求巧捷。

遂悖圣经。又有六十六穴。拘于日时开阖。用之犹未周备。而况拘于八穴者乎。盖八穴病在气分。则有可劫之功。若在血分。徒损元气。病何由安。正是血病而泻气也。邪在血分。则直求病之所在。而取之可也。今人泥而不用。良可笑耶。

或曰。膻中、鸠尾、中庭。人亦有针之者。宁无禁乎。

曰。心为一身之主。至贵不可犯。膻中、鸠尾、巨阙。心之宫城也。心主虚怯。不能主事。

狂者有之。用针之士。多于膻中、鸠尾、中庭针之。亦犹伊芳尹之于太甲。周公之于孺子。事有差误。则将倾覆社稷。荼毒生灵。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。夫针三穴亦然。犯真心。死不可救。必须自揣己才。果有如伊芳周之能。可以扶危持颠。方能保心于无危也。

或曰。针三阴交。主何病也。

曰。足之三阴。从足走腹。太阴脾经循内踝上直行。厥阴循内踝前交入太阴之后。少阴肾经非危疾急证。与三阴俱有干者。不可轻刺。脾肾气常不足。肝虽有余。亦是宿血之藏。误刺则脱人元气。不可不慎。

或曰。伤寒刺期门穴者。何如。

曰。十二经始于手太阴之云门。以次而传。终于足厥阴之期门。期门者。肝之募也。伤寒过经胁下肥气。凡是木郁诸疾。莫不刺之。以其肝主病也。经云。穴直乳下两肋端。又曰。在不容旁一寸五分。古人说得甚明。今人不解用也。

或曰。刺胸腹者。必避五脏。何谓也。

经曰。中心。一日死。中肝。五日死。中脾。十日死。中肾。六日死。中肺。三日死。

中胆单布上刺。刺之不愈。复刺。刺跗上。中大脉。血出不止死。刺面。中溜脉。为盲。刺头。

中脑户。入脑立死。刺舌下中脉太过。血出不止为喑。刺足下布络中脉。血不出为肿。刺中大脉。令人仆脱色。刺气街中脉。血不出。为肿鼠仆。刺脊间。中髓为伛。刺乳上。中乳房。为肿根蚀。刺缺盆。中内陷。气泄令人喘咳逆。刺手鱼腹内陷为肿。无刺大醉。无刺大怒。无刺大劳。无刺大渴。无刺大惊。无刺大饥人。无刺新饱人。刺阴股中大脉。血出不止死。刺客主人内陷中脉。为聋。刺膝膑出液为跛。刺臂太阴脉。出血立死。刺足少阴脉。重虚遗溺。刺腋下胁间内陷。令人咳。刺少腹。中膀胱。溺出。令少腹满。刺 肠内陷。为肿。刺眶上陷骨中脉。为盲。刺关节中液出。不得屈伸。又曰。无刺浑浑之脉。 之热。漉漉之汗。

如大风大雨。严寒盛暑。卑湿烦燥。便黑吐血。暴然失听。失明失意。失神失便溺。及七情五伤。皆不可刺。乘车马远来。亦候血气定。然后刺之。机按。今医但问某病。便针某穴。求其如经所言。不犯针禁。不夭人寿者。几问曰。针刺失宜。亦能杀人否乎。

经曰。人之所受气者。谷也。谷之所注者。胃也。胃者。水谷气血之海也。海之所行云气者。天下也。胃之所出气血者。经隧也。经隧者。五脏六腑之大络也。迎而夺之而已矣。迎之五里。中道而止。五至而已。五往而藏之气尽矣。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。(气之息道。一呼一吸为一至。故此云五里者。五至而已。过其数。藏气尽。更过其数。极其输矣。五往者。

五至已往。则六至七至也。)所谓夺其天气者也。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乎。又曰。窥门而刺之者。死于家中。入门而刺之。死于堂上。(机按。胃经固多气血。若写之太过。则夭寿矣。夫以多气多血之经。尚戒写之太过。余经可轻写乎。)

或曰。针灸宜避天忌日。何也。

经曰。左足应立春。其日戊子己丑。左胁应春分。其日己卯。左手应立夏。其日戊辰己巳。

立冬。其日戊戌己亥。腰尻下窍应冬至。其日壬子。六腑膈下三脏应四季中州。其日戊巳。

大禁太乙所在日。(即前所云)凡此九者。善候八正所在之处。所主左右上下。身有痈肿欲治之。无以其所值之日溃治之。是谓天忌日也。又曰。春三月。人气在左。无刺左足之阳。夏三月。人气在右。无刺右足之阳。秋三月。人气在右。无刺右足之阴。冬三月。人气在左。

无刺左足之阴。

或曰。刺荣无伤卫。刺卫无伤荣。何谓也。

曰。荣为阴。行于脉中。卫为阳。行于脉外。各有浅深。故针阳必卧针之。以阳气轻浮。过或曰。刺骨者。无伤筋。刺筋者。无伤肉。刺肉者。无伤脉。刺脉者。无伤皮。何谓也曰。此谓刺浅。不至所当刺之处也。如病在骨。当刺至骨。但针至筋而去。则伤筋矣。

或曰。刺皮无伤肉。刺肉无伤筋。刺筋无伤骨。何谓也。

曰。此戒过分太深也。如病在皮中。针至皮中而止。无令深入伤肉也。

或曰。春夏刺浅。秋冬刺深。何谓也。

经曰。春气在毛。夏气在皮。秋气在分肉。冬气在筋骨。浅深之应也。是知春夏之气。

浮而。欲其无不及也。经曰。必先岁气。无伐天和。此之谓也。

或曰。春夏各致一阴。秋冬各致一阳。何谓也。

难经曰。致。取也。春夏气温。必致一阴者。春夏养阳之义也。初下针则沉之至肾肝之部。

之义也。初内针浅而浮之当心肺之部。候其得气。推针纳之达肾肝之分。所谓致一阳也。此则古人特推其理。有如此耳。凡用针补写。自有所宜。初不必以是相拘也。

或曰。针家亦诊脉否。

经曰。凡将用针。必先诊脉。视气之剧易。乃可以治也。五脏之气。已绝于内。(言脉口气。重竭必死。其死也。无气以动故静。五脏之气。已绝于外。(言脉口气外绝不至)用针者。

反实其内。取其四末之输。有留针以致其阴气。阴气至。则阳气反入。入则逆。逆则死。其死也。阴气有余故躁。故曰。上工平气。中工乱脉。下工绝气危生。(机按。此言工不诊脉。妄行针刺。故不免于绝气危生。)

经曰。持其脉口人迎。以知阴阳有余不足。平与不平也。不病者。脉口人迎应四时也。

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。六经之脉。不结动也。是谓平人。少气者。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。如是者。则阴阳俱不足。补阳而阴竭。写阴则阳脱。如此亦弗灸。可将以甘药。不已者。因而写之。则五脏气坏矣。又曰。寸口主中。人迎主外。两者相应。俱往俱来若引绳。大小齐等。春夏人迎微大。秋冬寸口微大。如是者。命曰平人。人迎大一倍于寸口。病在足少阳。一倍而躁。在手少阳。人迎二倍。病在足太阳。二倍而躁。在手太阳。人迎三倍。病在足阳明。三倍而躁。在手阳明。(盛则为热。虚则为寒。紧则为痛痒。代则乍甚乍间。盛则写之。虚则补之。紧痛则取之分肉。代则取血络。见饮药陷下则灸之。不盛不虚。以经取之。名曰经刺。)人迎四倍者。且大且数。名曰溢阳。溢阳为外格。死不治。必审按其本末。

察其寒温。以验其脏腑之病。寸口大。平人迎一倍。病在足厥阴。一倍而躁。在手心主。寸口二倍。病在足少阴。二倍而躁。在手少阴。寸口三倍。病在足太阴。三倍而躁。在手太阴。(盛则胀满寒中食不化。虚则热中出糜少气溺色变。紧则痛痒。代则乍痛乍吐。盛则写之。虚则补之。紧则先刺而移灸之。代则取血络而后调之。陷下则徒灸之。陷下者。血结于中。中有着血。血寒。故宜灸之。不盛不虚。以经取之。)寸口四倍者。名曰内关。内关者。且大且数。死不治。必审察其本末之寒温。以验脏腑之病也。人迎与太阴脉口俱四倍以上。命曰关格。关格者。与之短期。人迎一盛。写足阳明。补足厥阴。二写一补。日一取之。人迎二盛。写足太阳。补足太阴。二写一补。二日一取之。人迎三盛。写足阳明。补足太阴。二写少阴。补足太阳。二补一写。二日一取之。脉口三盛。写足太阴。补足阳明。二补一写。日二取之。所以日二取之。太阴主胃。富于谷气。故可日二取之也。(以上补写。皆必切而验之。

疏取之。上气和乃止。)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。命曰阴阳俱溢。如是者不开。则血脉闭塞。气察脉盛衰。以知病在何经。乃可随病以施针刺也。苟不诊视。则经脉之虚实。补写之多寡。

病症之死生。懵然皆无所知矣。于此而妄施针灸。宁免粗工之诮哉。故集见于此。俾后之针士。必先以诊视为务也。)

经曰。脉之诸急者。多寒。缓者。多热。大者。多气。少者小者。血气皆少。滑者。阳气盛热。大者。微写其气。无出其血。滑者。疾发针而浅内之。以写阳气而去其热。涩者。必中其脉。顺其逆。顺而久留之。必先按而循之。已发针。疾按其 。小者。阴阳形气俱不足。

勿取以针。而调以甘药也。

经曰。凡刺之属。一刺则阳邪出。再刺则阴邪出。三刺则谷气至而止。所谓谷气至者。

已补。阴盛而阳虚。先补其阳。后写其阴而和之。阴虚而阳盛。先补其阴。后写其阳而和之。三脉动于足大指之间。(三脉盛虚和也)必审其实虚。虚而写之。是谓重虚。重虚病益甚。凡刺来也。徐而和。脉实者。深刺之。以写其气。脉虚者。浅刺之。使精气无得出。以养其脉。

独出其邪气。久病者。邪气深入。深内而久留之。间日而复刺之。必先调其左右。去其血脉。刺道毕矣。(机按。此节不惟详于刺法。而亦详于诊法。但诊则以指行间动脉也。脉实而疾。则深刺以写。脉虚而徐。则浅刺以补。邪气脉来。紧而疾。谷气脉来。徐而和。学人于此而察识之。则临病施针。庶免妄治之失矣。)

经曰。必先明知十二经络之本末。皮肤之寒热。脉之盛衰滑涩。其脉滑而盛者。病日进。虚办。飧泄。脉小。手足寒难已。手足温而易已。审其尺之缓急大小滑涩。肉之坚脆。而病形定矣。(机按。今之针士。多不诊脉。未免有误刺害论焉。)

或曰。针家亦察色否。

经曰。视目之五色。以知五脏。决死生。视其血脉。察其色。以知其寒热痹。故目赤色。病多青多痛多黑为久痹。多赤多黑多青皆见者。寒热身痛。而色微黄。齿垢黄。爪甲上黄。黄疸也。诊目痛。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。从下上者阳明病。从外走内者少阳病。耳间青脉起者。

亦十无一二也。故集次灵枢察色数条于此。后之学人。扩而充之。庶几如经所谓能合色脉。

可以万全者矣。)

或曰。经云五脏五俞。五五二十五俞。六腑六俞。六六三十六俞。经脉十二。络脉十五。

凡二十七气以上下。所出为井。所溜为荥。所注为俞。所行为经。所入为合。又云。五脏有六腑。六腑有十二原者。何谓也。

曰。井譬如谷。井。泉源之所出也。经穴之气所生。则自井始。而溜荥注俞。过经入合。

(合乙。阴木也。乙与庚合。故阳井属庚金。庚。阳金也。阴木柔。阳金刚。刚柔相配。夫妇之道。则有父子之相生。是以肝木大敦阴井。木生阴荥行间火。火生阴俞太冲土。土生阴经中封金。金生阴合曲泉水。心之少冲井木。少府荥火。神门俞土。灵道经金。少海合水。脾之隐白井木。大都荥火。太白俞土。商丘经金。阴陵泉合水。 肺之少商井木。鱼际荥火。太渊俞土。经渠经金。尺泽合水。 肾之涌泉井木。然谷荥火。太溪俞土。复溜经金。阴谷合水。心包之中冲井木。劳宫荥火。大陵俞土。间使经金。曲泽合水。此阴经之穴。以次而相生也。 胆之窍阴阳井。金生阳荥侠溪水。水生阳俞临泣木。木生阳经阳辅火。火生阳合阳陵泉土。 小肠少泽井金。前谷荥水。后溪俞木。阳谷经土。小海合火。 胃之厉兑井金。

内庭荥水。陷谷俞木。解溪经火。三里合土。 大肠之商阳井金。二间荥水。三间俞木。阳溪经火。曲池合土。 膀胱之至阴井金。通谷荥水。束骨俞木。昆仑经火。委中合土。 三焦之关冲井金。液门荥水。中渚俞木。支沟经火。天井合土。此阳经之穴。以次而相生也。

六腑又有原者。经曰。以三焦行于诸阳。故又置一俞。而名曰原。五脏则以俞为原。 肺俞太渊。心俞大陵。肝俞太冲。脾俞太白。肾俞太溪是也。 膀胱俞束骨。过于京骨为原。胆俞临泣。过于丘墟为原。胃俞陷谷。过于冲阳为原。三焦俞中渚。过于阳池为原。小肠俞后溪过于腕骨为原。大肠俞三间。过于合谷为原。盖五脏阴经。止以俞为原。六腑阳经。既有俞。仍别有原也。脏之俞。腑之原。皆三焦之所行。气之所留止也。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病也。

名之曰原。以脐下肾间动气。人之生命。十二经之根本。三焦则为原气之别使。主通行上中下之三气。经历于脏腑也。故曰。下焦禀真元之气。即原气也。

经曰。五脏有六腑。六腑有十二原。十二原出于四关。(言井荥俞经合。手不过肘。足不过膝。)四关主治五脏。五脏有疾。当取之十二原。十二原者。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。(节之交。三百六十五会者。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。)五脏有疾。应出十二原。明知其原。睹其应。而知五脏之害矣。

或曰。五脏募皆在阴。俞皆在阳。何谓也。

难经曰。阴病行阳。阳病行阴。故募在阴。俞在阳。募与俞。五脏孔穴之总名也。在腹为阴中府。心募巨阙。脾募章门。肝募期门。肾募京门。俞在背者。肺俞在背第三椎下。心俞在第五椎下。肝俞在第九椎下。脾俞在十一椎下。肾俞在十四椎下。皆侠脊两旁各一寸五分。阴病行阳。阳病行阴者。阴阳经络。气相交贯。脏腑腹背。气相通应。所以阴病有时而行阳。

阳病有时而行阴也。针法曰。从阳引阴。从阴引阳。

或曰。六腑各有俞。(背俞)风寒湿气中其俞。而饮食应之。循俞而入。各舍其腑也。针治奈何。

经曰。五脏有俞。(井荥俞经合之俞)六腑有合。(六腑合穴)各有所发。各随其过。(经脉所经过处)则病瘳矣。

或曰。灵枢难经以大陵为心之原。而又别以兑骨为少阴之原。诸家针灸书。并以大陵为手厥阴心主之俞。以神门在掌后兑骨之端者。为心经所注之俞。似此不同者。何也。

灵枢七十一篇曰。少阴无俞。心不病乎。岐伯曰。其外经病而藏不病。故独取其经于掌后兑冲。溜于劳宫。注于大陵。行于行间。入于曲泽。手少阴也。(按中冲以下。并手心主经俞。灵枢直指为手少阴。而手少阴经俞。不别载也。)素问缪刺篇曰。刺手心主少阴兑骨之端。各一 。又气穴篇曰。藏俞五十穴。(王注)五脏俞惟有心包络井俞之穴。而亦无心经井俞穴。又七十九难曰。假令心病。写手心主俞。补手心主井。详此前后各经文义。则知手少阴与手心主同治也。

或曰。井荥俞经合。主何病也。

曰。六十八难注云。心下满。肝木病也。足厥阴之支。从肝贯膈。上注肺。故井主心下满也。荥主身热。心火病也。俞主体重节痛。脾土病也。经主喘咳寒热。肺金病也。合主逆气而泄。肾水病也。此举五脏之病。各一端为例。余病可以类推而互举也。不言六腑者。举藏足以该之。

或曰。诸经之井。皆在手指足趾梢。肌肉浅薄之处。不足使为补写也。刺之奈何。

经曰。设当刺井者。只写其荥。以井为木。荥为火。火者。木之子也。此专为写井者言也。

则病危。可不谨哉。

或曰。经以井荥俞经。各系于四时。何谓也。

经曰。春刺井者。邪在肝。夏刺荥者。邪在心。季夏刺俞者。邪在脾。秋刺经者。邪在肺。冬刺合者。邪在肾也。

或曰。南唐何若愚谓三焦是阳气之父。心包络是阴气之母。二经尊重。不系五行所摄。主受纳。注于三焦。遇阴干合处。注于包络。此二经亦各注井荥俞经合五穴也。阳干注腑。阴干注脏。如甲日甲戌时。胆气初出为井。然甲与己合。己巳时。脾出血为井。又如乙日乙酉时。肝出后脉内。阴日。血先脉外。气后脉内。交贯而行。甲戌时。至甲申为阳干合处。己巳时。至己卯为阴干合处。余经日辰皆根据此推。阳日阳时。则阳经穴开。病在阳经。宜俟阳经穴开针之肠前谷。(荥火)戌寅时。注于胃陷谷。(俞土)并过本原丘墟。庚辰时。经于大肠阳溪。(经金)壬午时。入于膀胱委中。(合水)此五腑井荥俞经合穴开时也。至甲申时。气纳三焦之关冲(井)液门(荥)中渚(俞)阳池(原)支沟(经)天井(合)穴亦开焉。 肝属足厥阴乙木。故乙日乙酉时。肝引血出大敦。(井木)丁亥时。流于心之少府。(荥火)己丑时。注于脾之太白。(俞土)辛卯时。经于肺之经渠(经金)癸巳时。入于肾之阴谷。(合水)此五脏井荥俞经合穴开时也。

太阳阳火。故丙日丙申时。小肠引气出少泽。(井火)戊戌时。流于胃内庭。(荥土)庚子时。

注于大肠三间。(俞金)过本原腕骨。壬寅时。经膀胱昆仑。(经水)甲辰时。入胆腕骨。(合木)丙午时。气纳三焦。 心属手少阴阴火。故丁日丁未时。心引血行少冲。(井火)乙酉时。

流于脾大都。(荥土)辛亥时。注于肺太渊。(俞金)癸丑时。经于肾复溜。(经水)乙卯时。入于肝曲泉。(合木)丁巳时。血纳包络。 胃属足阳明阳土。故戊日戊午时。胃引气出厉兑。

(井土)庚辰时。流于大肠二间。(荥金)壬戌时。注于膀胱束骨。(俞水)并过本原冲阳。甲子时。经于胆阳辅。(经水)丙寅时。入于小肠少海。(合火)戊辰时。气纳三焦。 脾属足太阴阴土。故己日己巳时。脾引血行隐白。(井土)辛未时。流于肺鱼际。(荥金)癸酉时。注于肾太溪。(俞水)乙亥时。经于肝中封。(经木)丁丑时。入于心少海。(合火)己卯时。血纳包络。大肠属手阳明阳金。故庚日庚辰时。大肠引血出商阳。(井金)壬午时。流于膀胱通谷。

(荥水)甲申时。注于胆临泣。(俞木)丙戌时。经于小肠阳谷。(经火)戊子时。入于胃三里。

(合土)庚寅时。气纳三焦。 肺属手太阴阴金。故辛日辛卯时。肺引血行少商。(井金)癸巳时。流于肾然谷。(荥水)乙未时。注于肝太冲。(俞木)丁酉时。经于心灵道。(经火)己亥时。入于脾阴陵泉。(合土)辛丑时。血纳包络。 膀胱属足太阳阳水。故壬日壬寅时。膀胱引气出至阴。(井水)甲辰时。流于胆侠溪。(荥木)丙午时。注于小肠后溪。(俞火)并过本原京骨。

少阴阴水。故癸日癸亥时。肾引血出涌泉。(井水)乙丑时。流于肝行间。(荥木)丁卯时。注于心神门。(俞火)己巳时。经于脾商丘。(经土)辛未时。入于肺尺泽。(合金)癸亥时。血纳包络。 三焦属手少阳。壬子时。三焦出关冲。(井金)甲寅时。流于液门。(荥水)丙辰时。

注于中渚。(俞木)并过本原阳池。戊午时。经于支沟。(经火)庚申时。入于天井。(合土)

心主包络属手厥阴。癸丑时。包络出中冲。(井木)乙卯时。流于劳宫。(荥火)丁巳时。注于太溪。(俞土)己未时。经于间使。(经金)辛酉时。入于曲泽。(合水)何公此法刊布。古今名曰子午流注。盖谓左转从子。能外行诸阳。右转从午。能内行诸阴。于经亦有据乎。

曰。此皆臆说。素难不载。不惟悖其经旨。而所说亦自相矛盾者多矣。彼谓阳日阳时阳经。而谓丙小肠前谷荥穴开。其与阳日阳时之说。合乎否乎。经曰。邪气者。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则乱气不生。四时之气所在。如春气在经脉。夏气在孙络。秋气在皮肤。冬气在骨髓之类。

故曰。春刺井。夏刺荥。季夏刺俞。秋刺经。冬刺合。亦因四时之气所在而刺之也。又曰。

谨候其时。病可与期。盖言谨候其气之所在之时而刺之。是谓逢时。如病在三阳。必候其气在于阳分而刺之。病在三阴。必候其气在于阴分而刺之。故古人刺法。惟以气之所在之处。

穴俞为开。气之不在之处。穴俞为阖并无所谓阳日阳时阳穴开。阴日阴时阴穴开之说。又尝考之经曰。补写以时。与气开阖相合者。气当时刻谓之开。已过未至谓之阖。盖邪来朝应之时。如波陇起。察其在何穴分。即于此时而刺之。谓之开。若根据何公某穴某时某穴开。宜刺某穴。或遇邪至所定时穴刺之固宜。或邪已过未至。亦根据其所定时穴刺之。宁不反增其病耶。经曰。刺不知四时之经病之所在。反之则生乱气。此之谓也。经曰。阴井木。阳井金。阴荥火。阳荥水。阴经土。阳经木。阴俞金。阳俞火。阴合水。阳合土。今何公尽变其法。皆以十干配之十经。取干旺日时而注井荥俞经合。故甲日甲时取属甲胆。而甲胆阳井之金。亦根据日干而变为木。小肠前谷荥水。亦根据日干而变为火。然三焦包络。又根据难经而无所变。颠倒错乱如此。与经合乎否乎。周身十二经。各有井荥俞经合。其所主病。亦各不同。假如病在肝。宜针肝之荥穴行间。乃曰乙日肝之荥穴不属行间。而属心之荥穴少府。舍肝之荥而针心之荥。是谓乱经。病可去乎。不可去乎。又谓阳日气先血后。阴日气后血先。此亦不通之论。就以彼之所言。证之彼云。甲与己合。己日己巳时。脾引血出。甲戌时。胆引气行。固合阴日血先气后说矣。然甲日己巳时居前。而脾亦可引血先出。甲戌时居后。而胆亦可引气后行。如此。则阳日血亦可先。气亦可后矣。何其言之不审耶。机按。经曰荣者水谷之精气。其始从中焦。注手太阴阳明。以次相传。至足厥阴。复还注手太阴。入于脉。与息数呼吸应。此经脉行度终始也。荣气一周于身。外至身体四肢。内至五脏六腑。无不周遍。故其五十周无阴阳昼夜之殊。与卫气之行不同。卫者。水谷之悍气。出于上焦。行于脉外。温分肉。充皮肤。司开阖。不与脉同行。不与息数同应。昼但周阳于身体四肢之外。不能入五脏六腑之内。夜但周阴于五脏六腑之内。不能出身体四肢之外。故必五十周。至平旦方与荣大会于肺手太阴也。荣卫之行。各有常度如此。而谓阳日气先血后。阴日气后血先。不自知其乱经旨也大矣。岂可为法于天下。可传于后世哉。(难经言。荣气之行。常与卫气相随上下。由息而动。巢元方谓气行则血行。气住则血住。似皆未达荣卫异行之旨也。)

或曰。指微赋言。养子时刻注穴者。谓逐时干旺气。注脏腑井荥之法也。每一时辰相生养子出窍阴穴为井。(木气)流至小肠为荥。(火气)过前谷穴。注至胃为俞。(土气)过陷谷穴并过本原丘墟穴。行至大肠为经。(金气)过阳溪穴。入于膀胱为合。(水气)入委中穴而终。是甲戌时。木火土金水相生。五度一时辰。流注五穴毕也。与七韵中所说。亦相通否。

曰。荣卫昼夜各五十度周于身。皆有常度。无太过。无不及。此平人也。为邪所中。则或速时。胆出窍阴。丙子时。流于小肠前谷。戊寅时。流于胃合谷。并过本原丘墟。庚辰时。行于大肠阳溪。壬午时。入于膀胱委中。再遇甲申时。注于三焦。六穴带本原。共十二穴。是一日一夜。气但周于此数穴也。且五脏五腑十经。井荥俞经合。每一穴占一时。独三焦六穴占一时。包络五穴占一时。而赋乃言甲戌一时。木火土金水相生。五度一时。流注五穴毕。与韵中所语大不相合。赋与韵出于一人。何其言之 牾若是。不知不善于措辞耶。不知赋韵两不相通耶。赋注又言。昼夜十二时。血气行过六十俞穴。考其针刺定时昼夜周环六十首图。

乃知一时辰相生养子五度之说矣。假如甲日甲戌时。甲。阳木也。故胆始窍阴木。木生前谷火。火生陷谷土。过丘墟原。土生阳溪金。金生委中水。再遇甲申时。注于三焦关冲、液门、中渚、阳池、支沟、天井六穴。不特甲戌时为然。一日之中。凡遇甲时。皆如甲戌时所注之穴也。又如乙日乙酉时。乙。阴木也。故肝始大敦木。木生少府火。火生太白土。土生经渠金。金生阴陵水。再遇乙未时。注于包络中冲、劳宫、大陵、间使、曲泽五穴。不特乙日乙酉时为然。一日之中。凡遇乙时。皆如乙酉时所注之穴也。所注皆在本日本时本经。注于井穴。以后时辰。不注井穴。以前时辰。如癸日癸亥时。主肾注于井。次至甲子时。胆经所注。一如甲日甲戌时所注之穴也。次至乙丑时。肝经所注。一如乙日乙酉时所注之穴也。次至丙寅时。小肠所注。一如丙日丙申时所注之穴也。举此为例。余可类推。此所谓昼夜十二时。

犹豫而不决也。虽然。二说俱与素难不合。无用其法。犹辨论之不置者。将使读者不待思索。一览即解其意矣。

问曰。保命全角论所言刺法。古圣传心之要典也。今之针士。略无一言以及之。何耶。

曰。古语微奥。必须沉潜玩味。乃能深契。今人喜简厌繁。但求熟于歌赋。其于圣经。视为虚。必先治神。(专其精神。不妄动乱。刺之真要。其在兹乎。)五脏已定。九候已备。后乃存针。(先定五脏之脉。备循九候之诊。而有太过不及者。然后乃存意于用针之法。)众脉不见。众凶弗闻。外内相得。无以形先。(众脉谓七诊之脉。众凶谓五脏相乘。外内相得。言形气相得也。无以形先。言不以己形之盛衰寒温。料病患之形气。使同于己。)可玩往来。乃施于人。(玩谓玩弄。言精熟也。经曰。谨熟阴阳。无与众谋。此其类也。)人有虚实。

五虚勿近。五实勿远。至其当发。间不容 。(人之虚实。非其远近而有之。盖由气血一时之盈缩耳。然其未发。则如云垂而视之可久。至其发也。则如电灭而指所不及。迟速之殊。

有如此矣。○ 。音舜。太素作 。)手动若务。针耀而匀。(手动用针。心如专务于一事。

针耀而匀。谓针形圆净。上下匀平也。)静意视义。观适之变。是谓冥冥。莫知其形。(冥冥。言血气变化之不可见也。故静意视息。以义斟酌。观所调适经脉之变易耳。虽且针下用意精微。而测量之。犹不知变易形容谁为其象也。○新校正云。观其冥冥者。形容荣卫之不形于外。而工独知之。以日之寒温。月之虚盛。四时气之浮沉。参伍相合而调之。工常先见之。然而不形于外。故曰观其冥冥。)见其乌乌。见其稷稷。从见其飞。不知其谁。(乌乌叹其气至。稷稷嗟其已应。言所针之得失。如从空中见飞鸟之往来。岂复知其所使之元主耶。是但见经脉盈虚而为信。亦不知其谁之所召遣耳。)伏如横弩。起如发机。(血气之未应。针则伏如横弩之安静。其应针也。则起如机发之迅疾。)帝曰。何如而虚。何如而实。(言血气既伏如横弩。起如发机。然其虚实。岂留呼而可为准定耶。虚实之形。何如而约之。)岐伯曰。刺虚者。须其实。刺实者。须其虚。(刺虚须其实者。阳气隆。至针下热。乃去针也。

刺实须其虚者。留针阴气隆。至针下寒。乃去针也。言要以气至有效而为约。不必守息数而为定法。) 经气已至。慎守勿失。(勿更改也。无变法而失经气也。)深浅在志。远近若一。如临深渊。手如握虎。神无营于众物。(深浅在志。知病之内外也。远近如一。深浅其候等也。如临深渊。不敢堕也。手如握虎。欲其壮也。神无营于众物。静志观病患无左右视也。)

问曰。灵枢第一篇。针之大经大法。不可不读也。其中义有不可晓者。奈何。

曰。此上古之书。传写已久。其中多有缺误。但当通其所可通。缺其所可疑也。岐伯曰。

小针。(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。可补写也。)神乎神。客在门。(神客者。正邪共会也。神正气客。邪气在门者。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。)未睹其疾。恶知其原。(先知邪正。何经之疾。然后乃知所取之处也。)刺之微。在速迟。(徐疾之意也)粗守关。(守四肢而不知血气邪正之往来也)上守机。(知守气也)机之动。不离其空。(知气之虚实。用针之疾徐也。)空中之机。清静而也)知机之道者。不可挂以发。(言气易失也)不知机道。叩之不发。(言不知补写之意。血气已尽。邪气不下也。)知其往来。(知气之逆顺盛虚也)要与之期。(知气之可取之时也)粗之暗乎。(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。)妙哉。工独有之。(尽知针意也)往者为逆。(言气之虚小。

小者。逆也。)来者为顺。(言形气之平。平者。顺也。)明知逆顺。正行无问。(言知所取之处也)迎而夺之。(写也)恶得无虚。追而济之。(补也)恶得无实。迎之随之。以意和之。虚则实之。(言气口虚而当补也)满则写之。(言气口盛而当写也○针解曰。气虚则实之者。针下热也。气实乃热也。满而写之者。针下寒也。气虚亦寒也。)宛陈则除之。(去血脉也)邪胜则虚之。(言诸经有盛者。皆写其邪也。○针解曰。出针勿按穴。俞且开。故得经虚。邪气发泄也。)徐而疾则实。(言徐内而疾出也。○针解曰。徐出。谓得经气已久。乃出之疾。

按谓针出穴已疾。速按之。则真气不泄。经脉气全。故实。)疾而徐则虚。(言疾内而徐出也。○针解曰。疾出。谓针入穴已至于经脉。则疾出之。徐按。谓针出穴已徐缓。按之则邪气得泄。精气复间。故虚。) 言实与虚。若有若无。(言实者。有气。虚者。无气也。○针解曰。言实与虚者。寒温气多少也。寒温谓经脉阴阳之气。若无若有者。疾不可知也。言其冥昧不可即而知也。不可即知。故若无。慧然神悟。故若有也。)察后与先。若亡若存。(言气之虚实。补写之先后也。察其气之以下与常存也。)为虚与实。(针解曰。为虚与实者。工勿失其法。)若得若失。(言补则秘然若有得。写则恍然若有失也。○针解曰。若得失者。离其法也。妄为补写。离乱大经。误补实者。转令若得。误写虚者。转令若失也。○难经曰。

实之与虚者。牢濡之意。气来实牢者为得。濡虚者为失。气来实牢濡虚。以随济迎夺而为得失也。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者。谓实者有气。虚者无气也。言虚与实。若得若失。谓补者秘然。若有得也。写者恍然。若有失也。得失有无。义实相同。故交举而互言之。)虚实之要。

九针最妙。(针解曰。为其各有所宜也。热在头身。宜 针。肉分气满。宜员针。脉气虚少。宜 针。写热出血。发泄痼病。宜锋针。破痈肿。出脓血。宜铍针。调阴阳。去暴痹。宜利员针。刺治经络中痛痹。宜毫针。痹深居骨解腰脊节凑之间者。宜长针。虚风舍于骨解皮肤之间者。宜大针。此谓各有所宜也。)补写之时。(与气开阖相合也。气当时刻谓之开。已过未至谓之阖)以针为之。(九针各不同形。长短锋颖不等。或补或写。宜随其疗而用之也。

○机按。此节示人当知圆机活法。不可守经无权。与夫邪正之所当别。虚实之所当知。补写之所当审。皆针家之要务。学人不可不熟读也。)

写曰必持纳之。放而出之。排阳得针。邪气得写。按而引针。是谓内温。血不得散。气不得出也。补曰随之随之。意若妄之。若行若按。如蚊虻止。如留如还。去如弦绝。令左属右。其气故止。外门已闭。中气乃实。必无留血。急取诛之。持针之道。坚者为宝。正指直刺。无针左右。神在秋毫。属意病者。审视血脉者。刺之无殆。方刺之时。必在悬阳。及与两卫。神属勿去。知病存亡。血脉者。在输横居。视之独澄。切之独坚。(机按。上节文义不相蒙。恐有脱误。且针解篇亦置之不释。可见非错简则衍文。)

问曰。灵枢首篇。多有脱误。既闻命矣。其中云。悬阳两卫。亦有义乎否乎。

曰。此节文义。亦不甚莹。今姑随文释义。以俟明哲正焉。悬者。悬远也。谓皮肤浮浅之气卫之阴。故曰两卫。总而言之。悬阳两卫。同一气也。分而言之。皮肤者为悬阳。肌肉者为卫之者。筋骨为阴。皮肤为阳。故曰病在阴之阴者。刺阴之荥俞。病在阳之阳者。刺阳之合。病在阳之阴者。刺阴之经。病在阴之阳者。刺络脉是也。神属勿去者。正气犹相附属也。经曰。身居静处。占神往来。又曰。入脏者死。以神去也。存亡者。死生也。血脉在 横居者。

言邪入血脉。注于穴 。则横逆也。经曰。血气扬溢是也。澄者。静而明也。经曰。沉而留止。又曰。病深专者。刺大脏是也。坚者。强而急也。经曰。察其脉之缓急。肉之坚脆。而病形定矣是也。盖谓工之用针。当知气之邪正。病之生死也。初则浅之。以候皮肤之气。次则深之。以候肌肉之气。又次则深之。以候筋骨之气。若邪虽内舍。而神犹附属者。则病尚可以生也。或邪入血脉。注于经 而横逆者。则神将去矣。邪之横逆。审而视之。则渊澄而可见。切而按之。则劲急而可辨。用针之际。岂可不谨候乎。

卷之中

问曰。迎而夺之。恶得无虚。随而济之。恶得无实。然古今所论迎随之义。及所用迎随之法。各各不同。愿发明之。

曰。素难所论。刺法之正也。今医所传。无稽之言也。不求诸古而师诸今。所谓下乔木。入矣。岐伯曰。迎而夺之。恶得无虚。言邪之将发也。先迎而亟夺之。无令邪布。故曰。卒然逢之。早遏其路。又曰。方其来也。必按而止之。此皆迎而夺之。不使其传经而走络也。仲景曰。太阳病。头痛七日以上自愈者。以行其经尽故也。若欲作再经者。针足阳明。使经不传则愈。刺疟论曰。疟方欲热。刺跗上动脉。开其孔。出其血。立寒。疟方欲寒。刺手阳明、太阴则先夺其便道。断其来路。则贼失其所利。恶得不虚。而流毒移害。于此而可免矣。随而济之。恶得无实。言邪之已过也。随后以济助之。无令气忤。故曰。视不足者。视其虚络。按而致之刺之。而刺之无出其血。无泄其气。以通其经。神气乃平。谓但通经脉。使其和利。

抑按虚络。令其气致。又曰。太阴疟病至则善呕。呕已乃衰。即取之。言其衰即取之也。此皆随而济之。因其邪过经虚而气或滞郁也。经曰。刺微者。按摩勿释。着针勿斥。移气于不足。神气乃得。(按摩其病处。手不释散。着针于病处。亦不推之。使其人神气内朝于针。移其人神气令自充足。则微病自去。神气复常。)岐伯曰。补必用员。员者行也。行者移也。

谓行未行之气。移未复之脉。此皆随而济之之证也。所以然者。譬如人弱难步。则随助之以力(他章又曰。追而济之。注云。追。补也。或云。追随同一意。灵枢曰。补曰随之随之。意若妄之。若行若按。如蚊虻止。此又似徐缓之意。后人训随有随即之意。谓邪去经虚。随即用补以助之。○愚谓补法兼此数义。故其所释。各有不同。)难经曰。迎而夺之者。写其子也。随而济之者。补其母也。假令心病。火也。土为火之子。手心主之俞。大陵也。实则写之。是迎而夺之也。木者。火之母。手心主之井。中冲也。虚则补之。是随而济之也。迎者。迎于前。随者。随其后。此假心为例。余可类推。补写云手心主。所谓少阴无俞。手少阴与手厥阴同治也。调气之方。必在阴阳者。内为阴。外为阳。里为阴。表为阳。察其病之在阴在阳而调之也。如阴虚阳实。则补阴写阳。阳虚阴实。则补阳写阴。或阳并于阴。阴并于阳。或阴阳俱虚俱实。皆随其所见而调之。(一说男外女内。表阳里阴。调阴阳之气者。如从阳引阴。从阴引阳。阳病治阴。阴病治阳之类也。)机按。素难所论。迎随不同者。素问通各经受病言。难经主一经受病言。病合于素问者。宜根据素问各经补写之法治之。病合于难经者。宜从难经子母迎随之法治之。各适其宜。庶合经意。又按。玄珠经曰。五运之中。必折其郁气。先取化源。其法。太阳司天。取九月。写水之源。阳明司天。取六月。写金之源。少阴司天。取三月。写火之源。太阴司天。取五月。写土之源。厥阴司天。取年前十二月。写木之源。乃用针迎而取之之法也。详此迎取之法。乃治气运胜赋曰。足之三阳。从头下走至足。足之三阴。从足上走入腹。手之三阳。从手上走至头。手针以大指向后。食指向前。为逆其经而上。故曰迎。以大指向前。食指向后。为顺其经而下。故曰随。三阴亦准此法。

机按。经曰。迎者迎其气之方来而未盛也。写之以遏其冲。何尝以逆其经为迎。随者随其气于人哉。

赋曰。迎者迎于前。随者随于后。迎接犹提也。随送犹按也。针在孔穴之内。如舟在急流之中。拽上曰逆。撑下曰顺。拽上犹提也。撑下犹按也。故曰。迎而夺之有分寸。随而济之有浅深。又曰。动退空。歇迎夺右而写凉。推内进。搓随济左而补暖。动退空三字。明言提而出也。推内进三字。明言按而入也。迎随即提按也。

机按。经言提针为写。按针为补。是知提按只可以言补写。不可以释迎随之义。

赋曰。吸而捻针。左转为写为迎。呼而捻针。右转为补为随。

机按。经曰。吸则内针。无令气忤。静以久留。无令邪布。吸则转针。以得气为故。候呼引日暮。其气已至。适而自护。候吸引针气不得出。各在其处。推阖其门。令神气存。大气留止。故命曰补。(呼谓气出。吸谓气入。转谓转动。扪循谓手摸。欲气舒缓。切谓指按。使经脉宣散。推按谓排蹙其皮。以闭穴。弹怒使脉气 满爪下。置针准定。审视气已平调。则慎守勿更改。使疾更生也。即此观之。则呼吸亦可以言补写。不可以释迎随。且古人用针。但曰转曰动而已。并无所谓左转为写。右转为补。可见赋中所说。率多无稽之谈。学人师之。宁免谬妄。)

或曰。针灸书有针法歌括。又有宏纲陈氏针法。今详述之。以求质正。庶使知有所适从也。

歌曰。先说平针法。含针口内温。按揉令气散。掐穴故教深。持针安穴上。令他嗽一声。随用针转入孔穴。则针易入不差。病患亦不知痛。)补必随经刺。令他吹气频。随吹随左转。

逐归天地人。待气停针久。三弹更熨温。出针口吸气。急急闭其门。写欲迎经取。吸则内其针。吸时须右转。根据次进天人。转针仍复吸。根据法要停针。出针吹出气。摇动大其门。(凡出膊上侧筋骨陷中。从肩至肘。正在当中即是。虾蟆儿上边也。) 宏纲陈氏谓。取穴既正。

用左手大指掐穴。右手置针穴上。令嗽一声。随嗽内针至分寸。候针数穴毕。停少时。用右手大指及食指。持针细细动摇进退搓捻。如手颤之状。谓之催气。约行五六次。觉针下沉紧。

却用写法。令患人呼气一口。随呼转针。如针左边。以右手大指食指持针。大指推前。食指向。谓之飞。却轻提住针头左转。略退半分许。谓之三飞一退。根据此行至五六次。觉针下沉紧。是气至极矣。再轻提住针头。左转一二次。如针右边。以左手大指食指持针。大指向前。食指向后。根据前法轻提针头右转。是针右边写法。欲出针时。令咳一声。随咳出针。此谓之写。补则根据前法催气毕。觉针下气至。却行补法。令患人吸气一口。随吸转针。如针左边。

捻针头转向右边。以我之右手大指食指持针。以大指向后。食指向前。仍捻针深入一二分。

使真气深入肌肉之分。如针右边。捻针头转向左边。以我之左手大指食指持针。食指向前。

大指向后。仍捻针深入一二分。若针数穴。俱根据此法。行毕停少时。却用手指于针头上轻弹三下。如此三次。仍用我之左手大指食指持针。以大指连搓三下。谓之飞。将针深进一二分。轻提针头转向左边。谓之一进三飞。根据此法行五六次。觉针下沉紧。或针下气热。是气至足矣。令病患吸气一口。随吸出针。急以手按其穴。此谓之补。

机按。以上二法。大同小异。但陈氏以搓为飞。他家以进为飞。无从可考。莫知谁是。

其余有可议者。详辨于后。兹不复赘。

或曰。捻针之法。有左有右。有内有外。男子左写右补。女人右写左补。何谓也。

曰。以食指头横纹至指梢为则。捻针以大指食指相合。大指从食指横纹捻上。进至指梢为左者。信其左。不知为针者。信其右。谓当刺时。先以左手压按弹怒爪切。使气来如动脉应指。然后以右手持针刺之。待气至针动。因推针而内之。是谓补。动针而伸之。是谓写。古人补写心法。不出乎此。何尝有所谓男子左写右补。女人左补右写也哉。是知补写转针。左右皆可。但当识其内则补。伸则写耳。后人好奇。广立诸法。徒劳无益。

或曰。今针家有十四法。又有青龙摆尾。白虎摇头。苍龟探穴。赤凤迎源。龙虎交战。

龙虎气。种种诸法。亦可师欤否欤。

曰。此法多出金针赋。观其自序可谓得之难。宝之至。考其针法。合理者少。悖理者多。错杂紊乱。繁冗重复。今敢条陈。以俟明哲。

卷之中

三才法

补者呼气。初针刺至皮内。号曰天才。少停进针。刺至肉内。号曰人才。又停进针。刺至筋经走气。尽在其中。 写者吸气。针至天部。少停直至地部。得气写之。再停良久。退针人部。待气沉紧。倒针朝病。施法同前。少停者。三息也。再停者。五息也。

经曰。徐而疾则实。疾而徐则虚者。谓徐出针而疾按之。则真气不泄而实也。疾出针而徐按大不相合。且针出内而分三才。肉浓穴分。用之无碍。肉薄去处。法将何施。故针者惟当察其肉之浓薄。而酌其宜。庶几无害。经曰。刺有浅深。各正其理。此之谓也。他篇又云。补法三次进。一次退。(假如此穴五分。先针入二分。候得气。再入二分。候得气。更入一分。撞五分止。然后急出其针。便以左手大指按其针孔。勿令出血。)写法一次进。三次退。(假如此穴合针五分。便针入五分。候得气。便退针二分。少停。又退二分。少停。候得气。

则起针。慢出不闭针孔。令其气出。)与此补作三次进。二次退。写作二次进。三次退。前后所言。亦自相矛盾矣。经曰。义无斜下者。欲端以正也。谓指直刺。针无左右也。惟针阳分。或卧针取之。赋言倒针朝病。与经相反。其曰飞经走气。考经无载。不敢妄议。

卷之中

候气法

病未退者。针下如根。推之不动。转之不移。此为邪气。吸拔其针。未可出针。出则病复。再。搓而停之。补者吸之去疾。急扪其穴。写者呼之去徐。不闭其穴。

经曰。八正者。所以候八风之虚邪。以时至者也。四时者。所以分春夏秋冬之气所在。以时大刚风。东北方凶风。东南方弱风。西南方谋风。西北方折风。)虚邪也。谓乘人之虚而为病者也。以时至者谓天应。太乙移居以八节之前后。风朝中宫而至者也。(义具天元玉册。○后数日。宜东风。若遇西风。亦谓之虚邪。应时者为正。冲时者为邪。)八正虚邪。宜避之而勿犯。若以身之虚而逢天之虚。两虚相感。其气至骨。入则伤五脏。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。四时之气所在。谓春气在经脉。夏气在孙络。秋气在皮肤。冬气在骨髓也。机按。此以八节之正气。候八风之虚邪。应时而来者。谓之正。非时而至者。谓之邪。人能候而避之。

无用于针刺也。或有所犯。当随四时之气所在而调之。此亦候气之法也。故集见于此。

经曰。凡刺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。气定乃刺之。如二分二至前后五日。气未定也。然气实。肌肉坚。月郭空。则肌肉减。经络虚。卫气去。形独居。是以天寒无刺。天温无凝。月生疾温。离左酉南。月死朔而速冷。此以月之生死为期。午前卯后者。辰巳二时也。当此之时。太阴月生。是故月郭空无写。宜疾温之。离左酉南者。未申二时也。当此之时。太阴月死。是故月郭盈无补。宜速冷之。将一月比一日也。又云。望不补。晦不写。弦不夺。而朔不济者。望。每月十五日也。晦。每月三十日也。弦。有上下弦。上弦。或初七或初八。

下弦。

于太乙者也。(义具天元玉册中)谨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。气定乃刺者。谓八节之风。气静定乃可以刺经络之虚实。故历忌云。八节前后各五日。不可刺灸。以气未定故也。机按。此亦因天时而用针刺。皆候气之法也。故附次焉。

经曰。水下一刻。人气在阳分。水下二刻。人气在阴分。故病在三阳。必候气在阳分而刺之。病在三阴。必候气在阴分而刺之。谨候气之所在。是谓逢时。是知气之所在。谓之实。谓之来。气之不在。谓之虚。谓之去。故云刺实者。刺其来也。刺虚者。刺其去也。此言气之存亡之时。以候虚实而刺之是也。故曰。谨候其时。病可与期。失时反候。百病不治。

此之谓也。又曰。邪气者。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。至其变化。不可为度。然必从其经气。辟除其邪。则乱气不生。失时反候者。如春气在经脉。反刺络脉。令人少气。夏气在孙络。反刺经脉。令人解 。秋气在皮肤。反刺筋骨。令人寒栗。冬气在骨髓。反刺肌肉。令人善忘。故刺不知四时之经。病之所在。反之则生乱气。

经曰。写实者。气盛乃内针。针与气俱内。以开其门。如利其户。针与气俱出。精气不伤。

(切。急也。疾出其针也。大气。大邪之气。)补虚者。持针勿置。以定其意。候呼内针。气出针入。针孔四塞。精无从去。方实而疾出针。气入针出。热不得还。闭塞其门。邪气布散。精神乃存。动气候时。近气不失。远气乃来。是谓追之。(言但闭密其穴俞。勿令其气散写。近气。已至之气。远气。未至之气。欲动经气而为补。必候水刻气之所在而刺之。是谓得时而调之追补也。)

经曰。邪气中人。因其阴气。则入阴经。因其阳气。则入阳脉。无常处也。在阳与阴。

不可矣。此所谓迎而夺之也。)帝曰。候气奈何。岐伯曰。夫邪去络入于经也。舍于血脉之中。

如涌波之起。时来时去。不常在于所候之处。故曰。方其来也。必按而止之。止而取之。又曰。无逢其冲而写之。(冲。谓应水刻数之平气也。工以为邪而写之。则误矣。)故曰。其来不可逢也。候邪不审。若邪已过而写之。则真气脱。脱则不复。邪气复至。而病益蓄。故曰。其往不可追也。(邪已随经脉流去。不可复追使还也。)待邪至时。发针写矣。若先若后。

血气已虚。其病不可取。故曰。知其可取如发机。不知其取如扣椎。(机者。动之微。应之速。椎者。动之甚。觉之迟。智者。动之微而即知。故先时而早治。愚者。动之甚尚不觉。

故后时而失治。机微椎大。因以喻之。)故曰。知机道者。不可挂以发。不知机者。扣之亦不发气。乃救其萌芽是也。椎者。大杵也。言气已大动。彼冥顽者。犹且不觉。正如以杵撞击。

亦不知也。故曰。下工守其已成。因败其时是也。)

经曰。真邪以合。波陇不起。候之奈何。曰。审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虚而调之。察其左右上下则候气在阴分经曰。三部九候者。头为上部。手为中部。足为下部。部各有三候。三而三之。合则为九。

气。中部天。手太阴经渠动脉以候肺。中部地。手阳明合谷动脉以候胸中。中部人。手少阴神门动脉以候心。下部天。足厥阴五里动脉以候肝。下部地。足少阴太溪动脉以候肾。下部人。足太阴箕门动脉以候脾胃。经曰。人身三阴三阳。其气以何月各旺几日。难经云。冬至之后。得甲子。少阳王。复得甲子。阳明王。复得甲子。太阳王。复得甲子。太阴王。复得甲子。少阴王。复得甲子。厥阴王。王各六十日。此三阴三阳之王时日也。少阳之至。阳气尚微。故其脉洪大而长。阳极盛。则变而之阴。故夏至后为三阴用事之始。太阴之至。阴气尚微。故其脉紧大而长。少阴之至。阴渐盛也。故其脉紧细而微。厥阴之至。阴极盛也。故其脉沉短以敦。阴盛极。则变而之阳。仍复三阳用事之始也。此则三阴三阳之王脉。

春温夏暑秋凉冬寒。故人六经之脉。亦随四时阴阳消长送运而至也。故曰。治不本四时。不知日月。不审逆从。不可以为工。(逆从。谓病有可治不可治也。)

经云。厥阴之至。其脉弦。少阴之至。其脉钩。太阴之至。其脉沉。少阳之至。大而浮。阳五运六气四时。亦皆应之而见于脉耳。难经所论。以阴阳始生之浅深而言之也。

经曰。客气谓六气更临之气。主气谓应四时正王。春夏秋冬也。○五脏各以时受病。非其时故各传以与之。)○邪气客于身。取之以时。故曰。春取络脉。夏取分腠。秋取气口。冬取经输。凡此四时。各以其时为齐。络脉治皮肤。分腠治肌肉。气口治筋脉。经输治骨髓。(邪者。不正之名。风寒暑湿饥饱劳逸。皆是邪。候可取之时而取之。如春气在经脉之类。)

○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。五行者。更贵更贱。(当时贵。失时贱。)以知死生而定五脏之气。间甚之时。机按。赋言针下沉紧。为邪气盛。针下微松。为正气至。此但可以候气于针下也。必须参究素难诸说。始知四时八节。何者为邪。何者为正。犯之而有其时。中之而有其处。或以波陇之起。而察其外。或以三部九候。而诊其内。知脉之异于常者为邪。审脉之应于时者为正。如此。则取之以时。治之有准。庶几万举而万全也。苟不知此。徒以赋言针下沉紧为邪。微松为正。或逢其冲而误作邪者有也。或追其往而谬为正者有也。宁免偏之为害哉。故比次素难诸说于此。实所以发赋之所未发欤。

或曰。灵枢经言水下一刻。人气在太阳。二刻。人气在少阳。三刻。人气在阳明。四刻。人五度。夜行阴二十五度。昼夜周身五十度之说不合。今医才言候气。多从此说。是欤非欤。

灵枢卫气行篇云。荣气周身五十度。无分昼夜。卫气昼但行阳二十五度。不能入于阴。

夜但三阳。水下二刻。人气在阴分。水下三刻。人气在三阳。水下四刻。人气在阴分。是一时八刻。周身四度有奇。方合昼夜周身五十度之说。此指荣气言也。他篇又谓。一时八刻。周身二度。虽亦灵枢经文。以理言之。当从衍也。

卷之中

十四法

一切

凡欲下针之时。用两手大指甲。于穴旁上下左右四围掐而动之。如刀切割之状。

针之法也。

二摇

凡退针出穴之时。必须摆撼而出之。青龙摆尾亦用摇法。故曰摇以行气。

此出针法也。

三退

凡施补写。出针豆许。补时。出针宜写三吸。写时。出针宜补三呼。再停少时。

提针作三次出。每一次。停三息。宜缓。提时亦宜吸气。故曰退以清气。飞者。进也。

四动

凡下针时。如气不行。将针摇之。如摇铃之状。动而振之。每穴每次。须摇五曰。飞针引气。以大指次指捻针。来去上下也。

五进

下针后。气不至。男左女右转而进之。外转为左。内转为右。春夏秋冬各有浅深。每停三息。宜缓。进时。亦宜吹气。故曰进以助气。

六循

下针后。气不至。用手上下循之。假如针手阳明合谷穴。气若不至。以三指平直。将指面于针边至曲池。上下往来抚摩。使气血循经而来。故曰循以至气。

七摄

下针之时。气或涩滞。用大指食指中指三指甲。于所属经分来往摄之。使气血流行。故曰摄以行气。

八努

下针至地。复出人部。补写务待气至。如欲上行。将大指次指捻住针头。

不得转。使气在前。气或行迟。两手各持其针。仍行前法。谓之龙虎升腾。自然气血搬运。故曰努以上气。一说。用大指次指捻针。名曰飞针。引气至也。如气不至。令病患闭气一口。着力努之。外以飞针引之。则气至矣。

九搓

下针之后。将针或内或外。如搓线之状。勿转太紧。令人肥肉缠针。难以进退。

热气因于针。则针热。热则肉着于针。故坚焉。兹谓转紧缠针。与经不同。

十弹

补写之。如气不行。将针轻轻弹之。使气速行。用大指弹之。像左补也。

用次指弹之。像右写也。每穴各弹七下。故曰弹以催气。

十一盘

如针腹部软肉去处。只用盘法。兼子午捣臼提按之诀。其盘法如循环之状。每次盘时。各须运转五次。左盘按针为补。右盘提针为写。故曰盘以和气。如针关元。先刺入二寸五分。退出一寸。只留一寸五分。在内盘之。且如要取上焦之病。用针头迎向上。刺入二分补之。使气攻上。脐下之病。退出二分。

十二扪

补时出针。用手指掩闭其穴。无令气泄。故曰扪以养气。一说。痛处未除。以手扪摩痛处。外以飞针引之。除其痛也。

十三按

欲补之时。以手紧捻其针按之。如诊脉之状。毋得那移。再入每次按之。令细细吹气五口。故曰按以添气。添助其气也。

十四提

欲写之时。以手捻针。慢慢伸提豆许。无得转动。再出每次提之。令细细吸气五口。其法提则气往。故曰提以抽气。

经曰。针有补写之法。非必呼吸出纳针也。知为针者。信其左。不知为针者。信其右。

当刺针而刺之。得气。因推内之。是谓补。动而伸之。是谓写。不得气。乃与男外女内。又不得气者死。注言。弹而怒之。鼓勇之也。(或以拇指拉其中指。令中指搏击其穴。或以食指交于中指。令食指弹其针处也。)爪而下之。掐之稍重。皆欲致其气之至也。气至指下。如动脉之状。乃乘其至而刺之。顺。犹循也。乘也。停针待气。气至针动。是得气也。因推针而内之。是谓补。动针而伸之。是谓写。此古人补写。非呼吸出内者也。若停针候气。久而不至。乃与男子则浅其针而候之于卫气之分。女子则深其针而候之于荣气之分。如此而又不得气。病不可治矣。前言气来如动脉状。未刺之前。左手所候之气也。后言得气不得气。针下所候之气也。机按。古人针法。压按弹怒爪切。多用左手。施之于未刺之先。以致其气。气至。顺针刺之。别无法也。今之针法。虽十有四。多用右手。施之于既针之后。未针之前。

不闻有致气之说。古人针入气至。补则推而内之而已。写则动而伸之而已。气若不至。停针待之而已。待之不至。不过男则浅针候之于卫分。女则深针候之于荣分。何尝有所谓飞针引气。提针运气种种诸法者哉。且今之十四法。字虽异而法实同。言虽殊而意则复。观其设心。无非夸多炫能。巧施手势。以骇人之视听也。殊不知众人信之。乌可与识者道哉。兹焉援古证今。知针者必有所别。

青龙摆尾

如扶船舵。不进不退。一左一右。慢慢拨动。又云。青龙摆尾行气。

龙为阳摆尾之状。兼用按者。按则行卫也。

白虎摇头

似手摇铃。退方进员。兼之左右。摇而振之。又云。行针之时。开其上气。

之。欲使气下行。以指上抑之。用针头按住少时。其气自然行也。进则左转。退则右转。然后摇动是也。又云。白虎摇头行血。虎为阴属之故。行针之时。插针地部。持针提而动之。

如摇铃之状。每穴各施五息。退方进员。非出入也。即大指进前往后。左右略转。提针而动之。似虎摇头之状。兼行提者。提则行荣也。龙补虎写也。

苍龟探穴

如入土之像。一退三进。钻剔四方。又云。得气之时。将针似龟入土之状。

两指按肉。持针于地部。右盘提而剔之。如龟入土。四围钻之。盘而剔者。行经脉也。

赤凤迎源

展翅之仪。入针至地部。提针至天部。候针自摇。复进其源。上下左右。四。)又云。下针之时。入天插地。复提至天。候气入地。针必动摇。又复推至人部。持住针头。左盘按而捣之。如凤冲风摆翼之状。盘而捣者。行络脉也。凤补龟写也。

以上四法。通关过节者也。

龙虎交战

下针之时。先行龙而左转。可施九阳数足。后行虎而右转。又施六阴数足。

。左盘右转。按而添之。亦宜三提九按。(即九阳也)令九阳数足。后于地部行白虎摇头。右盘左转。提而抽之。亦宜三按六提。(即六阴也)令六阴数足。首龙尾虎而转之。此乃阴阳升降之理。住痛移疼之法也。

龙虎升腾

先于天部持针左盘按之一回。右盘按之后一回。用中指将针腰插之。

如拨弩机之状。如此九次。像青龙纯阳之体。却推针至地部。右盘提之一回。左盘提之后一回。用中指将针腰插之。如此六次。像白虎纯阴之体。按之在后。使气在前。按之在前。使气在后。若气血凝滞不行。两手各持其针行之。此飞经走气之法也。

子午捣臼

下针之后。调气得匀。以针上下。行九入六出之数。左右转之。导引阴阳之气。百病自除。谚云。针转千遭。其病自消。此除蛊膈膨胀之疾也。

烧山火

针入先浅后深。约入五分。用九阳三进三退。慢提紧按。热至。紧闭针穴。方进。则成九矣。其法。一次疾提至天。三次慢按至地。故曰疾提慢按。随按。令病患天气入。地气出。谨按生成息数。病愈而止。一说。三进三退者。三度出入。三次则成九矣。九阳者。补也。先浅后深者。浅则五分。深则一寸。

透天凉

先深后浅。约入一寸。用六阴三出三入。紧提慢按。寒至。徐徐退出五分。令。一次疾插入地。三次慢提至天。故曰疾按慢提。随提。令患人地气入。天气出。谨按脏腑生成息数。病自退矣。一说。一度三进三退。则成六矣。六阴者。补也。

阳中隐阴

先寒后热浅以深。针入五分。行九阳之数。热至。便进针一寸。行六阴之数。乃阳行阴道之理。则先补后写也。

阴中隐阳

先热后寒深而浅。先针一寸。行六阴之数。寒至。便退针五分之中。

行九阳之数。乃阴行阳道之理。则先写后补也。补者。直须热至。写者。直待寒侵。

抽添法

针入穴后。行九阳之数。气至慢慢转换。将针提按。或进或退。使气随针到于。添者。按而数推也。取其要穴。先行九阳之数。得气。随吹按添。就随吸提抽。其实在乎动摇出内。呼吸同法。以动摇出内。呼吸相兼并施。故曰。同法。谨按生成息数足效也。此治瘫痪半身不遂之疾。

调气法

下针至地。复出于人。欲气上行。将针右捻。欲气下行。将针左捻。欲补。先至。以龙虎升腾之法。按之在前。使气在后。按之在后。使气在前。运气走至病所。再用纳气之法。扶针直插。复向下纳。使气不回。若关节阻滞。气不过者。以龙虎龟凤四法。通经接气。驱而运之。然用循摄爪切。无不应矣。

进气法

针入天部。行九阳之数。气至。速卧倒针。候其气行。令病患吸气五七口。其。是亦住痛之针。

纳气法

下针之时。先行进退之数。得气。便卧倒针。候气前行。催运到于病所。

便立起持针。徐徐按倒。令针尖向病。使气上行至病所。扶针直插。复向下纳。使气上行不回也。

留气法

用针之时。先进七分之中。行纯阳之数。若得气。便深入伸提之。却退至原处。又得气。根据前法。可治 癖 瘕之病。

经曰。吸则内针。无令气忤。静以久留。无令邪布。吸则转针。以得气为故。候呼引针。呼而下之。通而取之。外引其门。以闭其神。呼尽内针。静以久留。以气至为故。如待所贵。

不知日暮。其气已至。适而自护。候吸引针。气不得出。各在其处。推阖其门。令神气存。大气(正气)留止。故命曰补。注云。呼谓气出。吸谓气入。转谓转动。扪循谓手摸。欲气舒缓。切谓指按。使经脉宣散。推按谓排蹙其皮以闭穴。弹怒使脉气满 爪下。置针准定。通而取之。以常法也。适平调也。审视气已平调。则慎守勿更改。使疾更生也。机按。古人用针。

于气未至。惟静以久留。待之而已。待之气至。写则但令吸以转针。补则但令呼以转针。如气已至。则慎守勿失。适而自护也。何其简而明。切而当哉。舍此之外。别无所谓法也。今人于气之未至也。安知静以久留。非青龙摆尾。则赤凤迎源。非进气。则留气。气之已至也。安知慎守勿失。非白虎摇头。则苍龟探穴。非调气。则纳气。阴中隐阳。阳中隐阴。或施龙虎交战。或行龙虎升腾。或用子午捣臼。或运抽添秘决。无非巧立名色。聋瞽人之耳目也。

右捻之外。或以彼而参此。或移前而那后。无非将此提按徐疾左捻右捻六法。交错而用之耳。舍此别无奇能异术之可称焉。是古非今。难逃僭逾。知我者。必以我为不得已焉。又按。

素问扪循切散弹怒爪下推按。是施于未针之前。凡此不惟补可用。而写亦可用也。故曰。通而取之也。

问曰。赋言生成息数。不足为生。太过为成。补生写成。各根据脏腑息数。补冷之时。令患人。谨按生成息数足。病患自觉清凉矣。生成息数者。即手阳九息。足阳十四息。手阴七息。

足脉尺寸长短。应天常度。呼吸动摇出纳。数法同行。注云。阳经上接下引。阴经下接上引。

交会者。如手太阳交会足太阳。手少阳交会足少阳。手阳明交会足阳明。足太阴交会手太阴。足少阴交会手少阴。足厥阴交会手厥阴。若知上下交会。须知接气引经。谨按生成息数者。一呼一吸为一息。气行六寸。手足三阳。手九呼而足十四呼。以行卫气。过经四寸。手足三阴。手七吸而足十二吸。以行荣血。过经七寸。手三阳经。施针定息。皆用九呼。足三阳经。施针定息。皆用十四呼。呼者。使卫气上行也。手三阴经。施针定息。皆用七吸。

足三阴经。施针定息。皆用十二吸。吸者。使荣气下行也。 假如两手三阳经。从手上行至头。经长五尺。施针用九息者。一息气行六寸。九息气行五尺四寸。除准经长五尺。仍余四寸。为催气过他经四寸。令气不回也。此为上接。接则宜补。 两足三阳经。从头下行至足。经长八尺。施针用十四息者。一息气行六寸。十息气行六尺。四息气行二尺四寸。共八尺四寸。除准经长八尺。仍余四寸。为催气过他经四寸。令气不回。此为下引。引则宜写。 两手三阴经。从胸下至手。经长三尺五寸。施针用七息者。一息气行六寸。七息气行四尺二寸。除准经长三尺五寸。外余七寸。为催气过他经七寸。令气不回。 两足三阴经。从足上至胸。经长六尺五寸。施针用十二息者。一息气行六寸。十息六尺。二息二六一尺二寸。共七尺二寸。除准经长六尺五寸。仍余七寸。为催气过他经七寸。令气不回。此即应天常度也。生成者。不足(经短)为生。太过(经长)为成。补生写成。 呼吸动摇出纳同行者。假如阳经十四息。随呼按而动之。就随吸提而动之。如此就完了一十四息之数。余经仿此。同行者。呼吸动摇出纳三法。一时并用也。假令足有疾。手无疾。补手三阳。写足三阳。手有疾。足无疾。写手三阴。补足三阴。 指微赋注云。生成数者。根据天数也。足太阳经、手少阳经、足少阴经、足阳明络、手少阴络、手厥阴络。此三经三络。皆迎六分。随一分也。手太阳经、手少阴经、手厥阴经、足太阳络、手少阳络、手太阴络。此三经三络。皆迎七分。随二分也。足少阳经、足厥阴经、手阳明络、足太阴络。此二经二络。皆迎八分。随三分也。手太阴经、手阳明经、手太阳络、足厥阴络。此二经二络。皆迎九分。随四分也。足阳明经、足太阴经、足少阳络、足少阴络。此二经二络。皆迎一寸。随五分。

经曰。星辰者。所以制日月之行。乃二十八宿之成。应水漏刻者也。从房至毕十四宿。

水下主夜。灵枢经曰。水下一刻。人气在三阳。水下二刻。人气在阴分。又曰。日行一舍。人气行周五百息。气行五十周于身。水下百刻。日行二十八宿也。机按。此则人气应天之常度也。一呼脉行三寸。一吸脉行三寸。呼吸定息。脉行六寸。乃言无病患也。人有所病。则血气涩滞。经络壅塞。莫能循其常度而行矣。经曰。天温日明。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。天阴日寒。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沉。此人气因天时而失常度也。病挟热者。呼吸必疾而脉行速。病兼寒者。

呼吸必慢而脉行迟。此人气因其病而失常度也。若根据其法。接某经当几呼过几寸。岂能一一中其肯綮者耶。素难虽不明言接气通经。始初针砭之设。莫非接气通经法也。经曰。病在上者。阳也。病在下者。阴也。病先起阴者。先治阴而后治阳。病先起阳者。先治阳而后治阴。又曰。身形有痛。九候无病。则缪刺之。缪刺者。左痛刺右。右痛刺左。此刺络也。又曰。邪客于经。左盛则右病。右盛则左病。或左痛未已。而右脉先病。如此者。必巨刺之。巨刺者。左痛刺右。右痛刺左。此刺经也。气陷而邪下。从其经上取之。以掣其气上也。气逆而邪上。随其经下取之。以引其气下也。病若又曰。气积于胸中者。上取之。写人迎、天突、喉中。积于腹中者。下取之。写三里与气街。重者。鸡足取之。诊视其脉。大而弦急。及绝不至者。及腹皮急甚者。不可刺也。又曰。

审其阴阳。以别柔刚。阳病治阴。阴病治阳。(即从阳引阴。从阴引阳。以左治右。以右治左亦同。)

又曰。当补之时。何所取气。当写之时。何所置气。然。浮气之不循经者。为卫气。其精气弃而后写阴以和之。阴气不足。而阳气有余。则先补阴而后写阳以和之。如此。则荣卫自然通行矣。又曰。用针者。必先察其经络之虚实。切而循之。弹而按之。视其应动者。乃后取之而下之。六经调者。谓之不病。虽病亦自已也。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。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。令之不通。视而写之。此所谓解结也。上寒下热。先刺其项太阳。久留之。已刺则熨项与背令热。令热下合乃止。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。上热下寒。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。气下乃止。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。大热遍身。狂言。妄闻妄见。视足阳明及大络取之。

虚者补之。血而实者写之。因其偃卧。居其头前。以两手四指挟按颈动脉。久持之卷而切推。下至缺盆中而复止如前。热去乃止。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。 凡此莫非通经接气。但不以呼吸多少。而为经脉长短之候耳。指微赋注所释。譬犹援儒入释。以璞乱玉。何其谬哉。

或曰。今医用针。动辍以袖覆手。暗行指法。谓其法之神秘。弗轻示人。惟恐有能盗取其法者。不知果何法耶。

曰。金针赋十四法。与夫青龙摆尾等法。可谓已尽之矣。舍此而他。求法之神秘。吾未之信以为秘。我以为妄。固可以愚弄世人。实所以见鄙识者。古人有善。惟恐不能及人。今彼吝啬至此。法虽神秘。殆必神亦不佑。法亦不灵也。奚足尚哉。

或曰。今医置针于穴。略不加意。或谈笑。或饮酒。半晌之间。又将针捻几捻。令呼几呼。仍复登筵。以足其欲。然后起针。果能愈病否乎。

曰。经云。凡刺之真。必先治神。又云。手动若务。针耀而匀。静意视义。观适之变。

又云。

又云。虚之与实。若得若失。实之与虚。若有若无。谓气来实牢者为得。濡虚者为失。气来实牢濡虚。以随济迎夺而为得失也。

又曰。有见如(如读为而)入。有见如出。盖谓入者。以左手按穴。待气已至。乃下针。

针入候其气尽。乃出针也。

又曰。既至也。量寒热而留疾。寒则留之。热则疾之。留者迟也。疾者速也。凡补者。

按之迟留。写者。提之疾速也。

又曰。刺热厥者。留针反为寒。刺寒厥者。留针反为热。刺热厥者。二刺阴而一刺阳。

刺寒人所以念念在兹。不敢顷刻而怠忽者。惟恐虚实得失。而莫知寒热疾留而失宜也。因摭而辑之于此。庶使后学将以逞今之弊。而变今之习也欤。

或曰。诸家针书。载某穴针几分。留几呼。灸几壮。出于经欤否欤。

曰。于经不载。多出于经传出。经曰。病有浮沉。刺有浅深。浅深不得。反为大贼。过之则某穴宜留几呼。悖理尤甚。经曰。刺实须其虚者。留针。阴气隆至。针下寒。乃去针也。经气已至。慎守勿失。又曰。刺之而气不至。无问其数。刺之而气至。乃去之。勿复针。针各有。又曰。气血之未应针。则伏如横弩之安静。其应针也。则起如机发之迅疾。然其气血流注。岂留呼而可为准定耶。又曰。静以久留。以气至为故。不以息之多数而便去针。是古人用针去针。徒使破皮损肉。有何益于病哉。故曰。凡刺之害。中而不去则精泄。不中而去则致气。精泄则病甚而 。致气则生为痈疽是也。又谓某穴宜灸几壮。亦非至言。惟当视其穴俞。

肉之浓薄。病之轻重。而为灸之多少大小则可耳。不必守其成规。所言某穴针几分。灸几壮。谓病宜针某穴。则宜入几分。病宜灸。则宜灸几壮。针则不灸。灸则不针也。不知其说者。既针复灸。既灸复针。为害不浅。

或曰。经言足阳明。五脏六腑之海也。其脉大。血多。气盛。热壮。刺此者。不深不散。不太阴深三分。留四呼。足少阴深二分。留三呼。足厥阴深一分。留二呼。手之阴阳。其受气之道近。其气之来疾。其刺深者。皆无过二分。其留皆无过一呼。灸之亦然。灸而过此者。

得恶火。则骨枯脉涩。刺而过此者。则脱气。此则古之法也。今观前篇所云。则此篇所论。

亦皆非欤。

曰。此古人特论其理之常如此耳。凡用刺法。自有所宜。初不必以是为拘也。经曰。邪气在。)清气在下。(言清温地气中人。必从足始。故曰清气在下。)故针陷脉。则邪气出。(取之上)针中脉。则浊气出。(取之阳明合)针太深。则邪气反沉而病益。(浮浅之病。不欲深刺。

深则邪反入。故曰反沉。)又曰。少长小大肥瘦。以心撩之。又曰。其可为度量者。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也。若夫瘠瘦而形肉脱者。恶可以度量刺乎。审切循扪按。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。是谓因适而为之真者是也。

或曰。金针赋言。诸阳之经。行于脉外。诸阳之络。行于脉内。诸阴之经。行于脉内。诸阴之络。行于脉外。是欤非欤。

经曰。经脉十二。伏行分肉之间。深而不见。诸脉浮而常见者。皆络脉也。又曰。当数者为经。不当数者为络。又曰。诸络脉。不能经大节之间。必行绝道而出入。复合于皮。(十四经发挥以十二经之支脉。伏行分肉之间者。皆释为络脉。则络脉亦伏行分肉之间者。而不浮见。亦能经大节而不行绝道。亦当经脉十六丈二尺之数。而非不当数也。似涉于误。)

经曰。百病必先于皮毛。邪中之。则腠理开。开则入客于络。(乃血络。非大络。)留而不去。

传。未尝言阴阳也。且如荣行脉中。卫行脉外。荣气之行。无分昼夜。卫气昼但行阳。夜但行阴。素难尝言之矣。今谓阳经外。阳络内。阴经内。阴络外。经无明文。不知何据。

或曰。赋言男子气。早在上。晚在下。女子气。早在下。晚在上。午前为早。午后为晚。从。晚针。气乃上行。其说亦有据乎。

经曰。荣气行于脉中。周身五十度。无分昼夜。至平旦与卫气会于手太阴。卫气行于脉外。昼行阳二十五度。夜行阴二十五度。至平旦与荣气会于手太阴。机按。卫气之行。但分昼夜。

可为法于人哉。

或曰。赋言补写之法。男用大指进前左转。呼之为补。退后右转。吸之为写。提针为热。插如此。午后反之。其法是欤非欤。

经曰。冬至四十五日。阳气微上。阴气微下。夏至四十五日。阴气微上。阳气微下。此论一考之素难。男女脏腑经络穴俞血气。昼夜周流无不同。今赋言午前午后。男女补写颠倒错乱如此。悖经旨也甚矣。故曰。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。此治之一失也。又曰。刺实须其虚者。针下寒也。刺虚须其实者。针下热也。曰寒曰热。惟针下为候。何尝以提按而分男与女哉。

或曰。针法刺左边之穴。将针右捻。而气上行。将针左捻。而气下行。刺右边反之。欲补。先呼后吸。欲写。先吸后呼。其法亦可师欤。

曰。经络周于人身。无有左右上下之别。今针左右不同如此。将谓左之经络与右。上与下。

来矣。呼补吸写。古今皆同。予毋容议。

或曰。丹溪言针法。浑是写而无补。何谓也。

经曰。阳不足者。温之以气。阴不足者。补之以味。针乃砭石所制。既无气。又无味。

破皮是也。又曰。写必用方。补必用员。盖谓以气方盛。以月方满。以日方温。以身方定。以息方吸而内针。复候其吸而转针。乃复候其方呼而徐引针。故曰。写必用方。其气而行焉。补必用员者。员者。行也。行者。移也。宣其不行之气。令其行也。移其未复之脉。使之复也。夫写。固写其盛也。于补亦云。宣不行之气。移未复之脉。曰宣曰移。非写而何。且考素问。去旧实所以生新之意也。帝曰。补写奈何。岐伯曰。此攻邪也。疾出以去盛血。而复其真气。故云补也。虞氏曰。针刺虽有补写之法。余恐但有写而无补焉。谓写者。迎而夺之。以针迎其经脉之来气而出之。固可以写实也。谓补者。随而济之。以针随其经脉之去气而留之。未必能补也。不然。内经何以曰形气不足。病气不足。此阴阳皆不足也。不可刺之。刺之重竭其气。老者绝灭。壮者不复矣。若此等语。皆有写无补之谓也。

卷之下

或曰。病有宜灸者。有不宜灸者。可得闻欤。

曰。大抵不可刺者。宜灸之。一则沉寒痼冷。二则无脉。知阳绝也。三则腹皮急而阳陷也。舍此三者。余皆不可灸。盖恐致逆也。

针经云。陷则灸之。天地间无他。惟阴与阳二气而已。阳在外在上。阴在内在下。今言陷下病有邪气陷下者。有正气陷下者。邪气陷下者。是经虚气少邪入。故曰感虚乃陷下也。故诸邪陷下在经者。宜灸之。正气陷下。宜药升之。如补中益气之类。)

经曰。北方之人。宜灸 也。为冬寒大旺。伏阳在内。皆宜灸之。以至理论。则肾主藏。藏阳气在内。冬三月。主闭藏是也。若太过则病。固宜灸 。此阳明陷入阴水之中是也。

难经云。热病在内。取会之气穴。为阳陷入阴中。取阳气通天之窍穴。以火引火而导之。此。则为烦逆。追虚逐实。血散脉中。火气虽微。内攻有力。焦骨伤筋。血难复也。又云。脉浮。宜以汗解。用火灸之。邪无从出。因火而盛。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。名火逆也。脉浮热甚而灸之。此为实实。因火而动。必咽燥唾血。又云。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。其三十穴灸之有害。七十九穴刺之为灾。并中髓也。 经之所见。邪之所在。脉沉者。邪气在内。脉浮者。邪气在表。世医只知脉之说。不知病证之禁忌。若表见寒证。身汗出。身常清。数栗而寒。不渴。欲覆浓衣。常恶寒。手足厥。皮肤干枯。其脉必沉细而迟。但有一二证。皆宜灸之。阳气下陷故也。若身热恶热。时见躁作。或面赤面黄。嗌干咽干口干。舌上黄赤。时渴。

咽嗌痛。皆热在外也。但有一二证。皆不宜灸。其脉必浮数。或但数。亦不可灸。灸之。灾患立生。若有鼻不闻香臭。鼻流清涕。眼睑时痒。或欠或嚏。恶寒。其脉必沉。是脉证相应也。或轻手得弦紧者。是阴伏其阳也。虽面赤亦宜灸。不可拘于面赤也。机按。素难诸书。皆言阳气陷下者。脉沉迟也。脉证俱见寒在外者。冬月阴寒大旺。阳明陷入阴水之中者。

并宜灸之。设脉浮者。阳气散于肌表者。皆不宜灸。丹溪亦曰。夏月阳气尽浮于表。今医灼艾。多在夏月。宁不犯火逆之戒乎。或者因火而生热胀发黄腰痹咽燥唾血者。往往有之。尚不知为火逆所致。宁甘心于命运所遭。悲夫。经曰。春夏养阳。以火养阳。安有是理。论而至是。虽愚亦当有知者焉。

或曰。嗽病多灸肺俞、风门何如。

曰。肺主气属金。行秋之令。喜清而恶热。受火所制。为华盖。居四藏之端。饮食入胃。热嗽。其痰少者。肺火抑郁。不得宣通为咳。咳形属火。痰形属湿。风门、肺俞二穴。明堂、铜人皆云治嗽。今人见有痰而嗽。无痰而咳。一概于三伏中灸之。不计壮数。二穴切近华盖。而咳与嗽本因火乘其金。兹复加以艾火燔灼。金欲不伤得乎。况三伏者。火旺金衰。故谓之伏。平时且不可灸。而况于三伏乎。夫治嗽。当看痰与火孰急。无痰者。火旺金衰。十死七八。泻火补金。间或可生。痰多者。湿盛也。降火下痰。其嗽自愈。纵灸肺俞、风门。不过三壮五壮。泻其热气而已。固不宜多灸。三伏之中。更不宜灸也。

或曰。头目之疾。灸之何如。

曰。手之三阳。从手至头。足之三阳。从头走足。督脉自尾闾抵脊。上头至人中。头者。手足三阳与督脉所会之地。故冬月之寒。头无所畏。美酒之饮。面为之赤。是皆诸阳所致也。

今有头风头晕。中风发致眼目耳鼻等疾。辄于头部诸穴。多灼艾炷。是犹抱薪救火。安能济耶。当看病在气分血分。分类施治。庶得其宜。纵使应灸。亦不过三壮五壮。以泻热气而已。眼目疼痛。多由血热。岂宜妄灸助热。以伤其血哉。

或曰。人言无病而灸。以防生病何如。

曰。人之有病。如国之有盗。须用兵诛。其兵出于不得已也。针灸治病。亦不得已而用之。

然。夫一穴受灸。则一处肌肉为之坚硬。果如船之有钉。血气到此。则涩滞不能行矣。昔有病跛者。邪在足少阳分。自外踝以上。循经灸者数穴。一医为针临泣。将欲接气过其病所。

才至灸瘢。止而不行。始知灸火之坏人经络也。或有急证。欲通其气。则无及矣。邪客经络。为其所苦。灸之不得已也。无病而灸。何益于事。

或曰。膏肓治百病。而诸家取穴之法不同。何欤。

曰。高下各去胛骨一侧指许是穴。不可失之狭。狭则内犯大筋。不可失之阔。阔则外犯胛骨量则。分作八寸。以比横寸之则。量之于背。盖人有生而背突者。背常阔。而胸常狭。胸突者。胸常阔。而背常狭。安能保其无过与不及焉。又有儿时偏卧一边。以致背有边阔边狭者。亦不可以边之阔狭为拘。但当随其一边阔狭。相去胛骨一侧指许为正也。人之项。有二大筋。夹脊而下。两筋外空。为第二行穴俞。穴俞外。又有二大筋。大筋外空。为第三行穴俞。膏肓系在三行魄户之下。神堂之上。若点穴。不出胛骨一侧指许。则伤筋骨。非真穴也。世人又有四肋三间之说。揣按自大椎至三节之下。四节之上。准望于三四柱间定穴。指为四肋三间。用之不疑。瘦人椎骨分晓。用之可也。肥人揣按实难。又以指节寸量开三寸取穴。背高而狭者。全不合四肋三间之说矣。尝是灸一骨立之人。用侧指许法点之。方大悟四肋三间之妙。盖人之胛骨。微有少曲。胛骨下廉上廉四肋之内。自有三间。膏肓正在四肋三间之中。即非脊骨三四椎之间也。世人多灸之者。盖膏肓神明所居。或为邪干。则脂膏销铄。

肓膜瘦薄。灸之而病或安者。以三焦主气。为诸阳之府。气病则阳虚而阴不得相附。膏肓在三焦部分。气之所聚而行于诸阳。宜其主于气病也。若治血病。吾未见其可者。晋侯梦二竖子在膏肓间。非秦缓不能灸也。以阳气将绝。邪得专之故也。

或曰。古谓痈疽始发。灸之可使轻浅。何谓也。

丹溪曰。用火以畅达拔引郁毒。此从治之意。惟头为诸阳所聚。艾炷宜小而少。若身上痛则灸至不痛。不痛须灸至痛。有因灸而死者。盖虚甚孤阴将绝。其脉必浮数而大且鼓。精神必短而昏。无以抵当火气。宜其危也。

或曰。灸之不发何如。

罗氏曰。覃公四十九岁病脐腹冷疼。完谷不化。足跗寒逆。精神困弱。脉沉细微。灸气海、而愈。针书曰。凡用针。气不至不效。灸之亦不发。大抵血气空虚。不能作脓。失其所养故也。加以不慎。邪气加之。病必不退。或曰。覃公所养。无不如意。何谓失其所养。曰。君言所养。口体者也。此论所养。性命者也。覃公壮年得志。务快其心。血气空虚。以致此耳或曰。灸有补写乎。

经曰。以火补者。无吹其火。须自灭也。以火写者。疾吹其火。传其艾。须其火灭也。

虞氏灸之。使实邪随火气而发散也。寒者灸之。使其气复温也。热者灸之。引郁热之气外发。火就燥之义也。

或曰。周身经络。及穴俞相去分寸。经穴起止。十二经纳支干等条。古有歌括。亦可读否。

安可不读。歌曰。手太阴肺中焦生。下络大肠出贲门。上膈属肺从肺系。系横出腋 中行。

肘臂寸口上鱼际。大指内侧爪甲根。支络还从腕后出。接次指属阳明经。 阳明之脉手大阳。次指内侧起商阳。循指上廉出合谷。两筋岐骨循臂肪。入肘外廉循 外。肩端前廉柱骨旁。从肩下入缺盆内。络肺下膈属大肠。支从缺盆直上颈。斜贯颊前下齿当。环出人中交左右。上夹鼻孔注迎香。 胃足阳明交鼻起。下循鼻外入上齿。还出侠口绕承浆。颐后大迎颊车里。耳前发际至额颅。支下人迎缺盆底。下膈入胃络脾宫。直者缺盆下乳内。一支幽门循腹里。下行直合气冲中。遂由髀关抵膝膑。 跗中指内关同。一支下膝注三里。前出中指外间通。一支别走足跗趾。大趾之端经尽矣。 太阴脾起足大趾。上循内侧白肉际。核骨之后内踝前。上 循 经膝里。股内前廉入腹中。属脾络胃与膈通。侠咙连舌散舌下。支络从胃注心宫。手少阴脉起心中。下膈直与小肠通。支者还从心系走。直上喉咙系目瞳。直者上肺出腋下。 后肘内少海从。臂内后廉抵掌中。兑骨之端注少冲。 手太阳经小肠脉。小指之端起少泽。循手外侧出踝中。循臂骨出肘内侧。上循 外出后廉。直过肩解绕肩胛。交肩下入缺盆内。向腋络心循咽嗌。下膈抵胃属小肠。一支缺盆贯颈颊。至目兑 却入耳。复从耳前仍上耳角。直者从巅脑后悬。络脑还出别下项。仍循肩膊侠脊边。抵腰膂肾膀胱内。一支下与后阴连。贯臀斜入委中穴。一支膊内左右别。贯胛侠脊过髀枢。臀内后廉 中合。下贯 内外踝后。京骨之下指外侧。 足经肾脉属少阴。小指斜趋涌泉心。然谷之下内踝后。别入跟中内侵。出 内廉上股内。贯脊属肾膀胱临。直者属肾贯肝膈。入肺循喉舌本寻。支者从肺络心内。仍至胸中部分深。 手厥阴心主起胸。属包下膈三焦宫。支者循胸出胁下。胁下连腋三寸同。仍上抵腋循 内。太阴少阴两经中。指透中冲支者别。小指次指络相通。 手经少阳三焦脉。起自小指次指端。两指岐骨手腕表。上出臂外两骨间。肘后 外循肩上。少阳之后交别传。下入缺盆膻中分。散络心包膈里穿。支者膻中缺盆上。上项耳后耳角旋。屈下至颐仍注颊。一支出耳入耳前。却从上关交曲颊。至目内 乃尽焉。 足脉少阳胆之经。

始从两目锐 生。抵头循角下耳后。脑空风池次第行。手少阳前至肩上。交少阳右上缺盆。

支者耳后贯耳内。出走耳前锐 循。一支锐 大迎下。合手少阳抵项根。下加颊车缺盆合。

入胸贯膈络肝经。属胆仍从胁里过。下入气街毛际萦。横入髀厌环跳内。直者缺盆下腋膺。

过季胁下髀厌内。出膝外廉是阳陵。外辅绝骨踝前过。足跗小趾次趾分。一支别从大趾去。

三毛之际接肝经。 厥阴足脉肝所终。大趾之端毛际丛。足跗上廉太冲分。踝前一寸入中封。上踝交出太阴后。循 内廉阴股冲。环绕阴器抵少腹。侠胃属肝络胆逢。上贯膈里布胁肋。侠喉颃颡目系同。脉上巅会督脉出。支者还生目系中。下络颊里环唇内。支者便从膈肺通

卷之下

十五络脉歌

(经之横支交接他经者)

歌曰。人身络脉一十五。我今逐一从头举。手太阴络为列缺。手少阴络即通里。手厥阴络为隆记。足少阳络为光明。足太阴络公孙寄。足少阴络名大钟。足厥阴络蠡沟配。阳督之络号长强。阴任之络为尾翳。脾之大络为大包。十五络名君须记。

卷之下 周身经穴相去分寸歌

肺经

太阴肺兮出中府。云门之下一寸所。云、门气户旁二寸。人迎之下二骨数。天府腋下陷中勘。太渊掌后横纹端。鱼际节后散脉间。少商大指内侧寻。一十一穴凭君算。

卷之下 周身经穴相去分寸歌

大肠经

手阳明经属大肠。食指内侧号商阳。本节前取二间定。本节后取三间间。岐骨陷中下一寸建。三里曲池三寸下。屈肘纹头曲池罅。肘 大骨外廉详。五里肘上三寸量。臂 五里上四寸。肩 肩端两骨央。巨骨肩端叉骨内。天鼎缺盆之上藏。扶突曲颊下一寸。禾 五分水沟疆。鼻下孔旁五分内。左右二穴皆迎香。(二十穴)

卷之下 周身经穴相去分寸歌

胃经

胃之经兮足阳明。头维本神寸五寻。下关耳前动脉是。颊车耳下五分真。承泣目下七寸滨。水突在颈大筋前。下直气舍上人迎。气舍迎下夹天突。缺盆横骨陷中亲。气户俞府旁二寸。直乳六寸又四分。库房屋翳膺窗近。乳中正对乳中心。乳根之穴出乳下。五穴各一寸六真。不容夹幽门寸五。承满梁门关门有。太乙挨排滑肉门。各分一寸穴可全。天枢安在夹脐旁。外陵枢下一寸当。大巨二寸水道五。归来七寸是其乡。气冲曲骨旁三寸。来下鼠上脉中央。髀关兔后六寸置。伏兔市上三寸量。阴市膝上三寸许。梁丘二寸是其场。膝膑 下寻犊鼻。膝眼四穴乃两旁。膝下三寸三里位。里下三寸上廉地。条口上廉下一寸。条口二寸下廉容。厉兑大指次指上。

卷之下 周身经穴相去分寸歌

脾经

大指内侧隐白位。大都节后陷中值。太白内侧核骨下。公孙节后一寸与。商丘有穴属辅次。血海分明膝膑上。内廉肉际三寸据。箕门血海上六寸。筋间动脉须审议。冲门五寸大横下。三寸三分府舍治。腹结横下寸三分。大横夹脐须可记。腹哀半寸去日月。直与食窦相连比。食窦天溪及胸乡。周荣各一寸六置。大包渊液下三寸。此经足太阴脾地。

卷之下 周身经穴相去分寸歌

心经

少阴心起极泉宫。腋下筋间动脉从。青灵肘节上三寸。少海肘节后属性。灵道掌后一少冲。

卷之下 周身经穴相去分寸歌

小肠经

手小指端为少泽。前谷外侧节前索。节后陷中寻后溪。腕骨腕前骨下测。腕中骨下之下考。天宗骨下有陷中。秉风 后举有空。曲垣肩中曲胛售。外俞大椎一寸从。肩中二寸大椎旁。天窗颊下动脉详。天容耳下曲颊后。颧 面颊兑端量。听宫耳珠大如菽。手太阳穴终此乡。

卷之下 周身经穴相去分寸歌

肾经

涌泉屈足蜷趾取。肾经起处此穴始。然谷踝后大骨下。踝后跟上太溪举。溪下五分寻寸行。筑宾六寸 分别。阴谷膝内看辅骨。横骨曲如偃月形。大赫气穴四满竭。中注肓俞正夹脐。五寸分作六穴隙。商曲石关阴都接。通谷幽门一寸列。幽门寸半夹巨阙。步廊神封灵墟谒。神藏 中入俞府。各一寸六不差叠。欲知俞府在何方。璇玑之旁二寸量。

卷之下 周身经穴相去分寸歌

膀胱经

足太阳兮膀胱经。目 内角睛明佥。攒竹眉头陷中是。此穴禁灸可针钉。曲差二穴铜人形。天柱项后发际治。大筋外廉陷中是。除脊量开五寸分。第一大杼二风门。肺俞三椎厥阴四。心俞五椎骨下论。督俞膈俞相等级。第六第七次第立。第八椎下穴无有。肝俞数之椎当九。十椎胆俞脾十一。十二椎下胃俞述。三焦肾俞气海俞。十三十四十五椎。大肠关元并小肠。十六十七十八椎。上 次 中与下。一空之中容一 。四 四空凭眼观。夹脊二寸腰胯间。五穴五寸至会阳。尾骨旁开二寸方。背部三行附分起。第二椎下此穴始。三寸半是夹脊量。若还除脊三寸当。魄户第三椎下觅。第五椎下索神堂。膏盲四肋三间取。(一说。

三椎下。四椎上。一说。四椎下五分。五椎上三分。)曲胛骨下侧指许。第六噫嘻端可守。

膈关第七魂门九。阳纲意舍并胃仓。十椎十一二相参。肓门椎数当十三。志室十四椎边旁。

除下十五六七八。胞肓十九合参详。秩边二十椎节下。承扶臀下横纹疆。殷门承下六寸见。

浮委阳上一寸。委阳却并殷门乡。 中外廉两筋许。委中膝 约纹里。此下二寸合阳主。

承筋 肠中央论。承山 下两分尖。外踝七寸上飞扬。跗阳踝上三寸量。金门踝下软骨上。

申脉丘墟前后安。昆仑踝后跟骨逢。仆参跟骨后陷中。申脉踝上容爪甲。京骨外侧大骨压。束骨本节后陷容。通谷本节前陷向。至阴小指爪甲角。一百二十六穴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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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包络经

厥阴心包何所得。乳后一寸天池索。天泉腋下二寸求。曲泽肘纹寻动脉。 门去腕五寸通。间使腕后三寸逢。内关去腕才二寸。大陵掌后两筋中。劳宫掌内屈指取。中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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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焦经

关冲名指外侧边。小指次指间液门。中渚次指本节后。阳池表腕有穴存。腕上外关络。支沟腕后三寸着。会宗四寸空中求。消详一寸无令错。肘后五寸臂大脉。此是三阳络所宅。四渎肘外并三阳。天井肘上一寸侧。肘上二寸清冷渊。消泺臂外肘分索。 会去肩三寸中。肩 肩端 上通。天 盆上毖骨际。天牖旁颈后天容。医风耳后尖角陷。螈脉耳后鸡足逢。颅息耳后青络脉。角孙耳郭开口空。丝竹眉后陷中看。禾 耳前兑发丛。耳门耳前当耳缺。此是手少阳经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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胆经

瞳子 起目 锐。耳前陷中寻听会。上关耳前开口空。悬厘颞 下廉际。悬颅正角端。颔厌颞 上廉看。曲鬓掩耳正尖上。率谷入发寸半安。本神入发际四分。穴在耳上率谷前。曲差之前一寸半。阳白眉上一寸判。临泣有穴当目上。直入发际五分望。目窗正营各一寸。承灵营后五寸放。天冲耳上三寸居。浮白入发一寸储。窍阴枕下动有空。完骨入发四寸余。脑空正夹玉枕骨。风池脑后发际祛。肩共骨前寸半 。渊液腋下三寸按。辄筋平前却一寸。日月期门一寸半。直下五分细求之。京门监骨腰中看。带脉季肋寸八分。五枢直下三寸算。维道章下五寸三。居 八寸三分参。胁堂胁下看二肋。环跳髀枢宛宛探。两手着腿风市谋。膝上五寸中渎搜。阳关陵泉上三寸。阴陵膝下二寸求。阳交外踝斜七寸。正上七寸寻外丘。光明外踝上五寸。阳辅踝上四寸收。踝上三寸名绝骨。丘墟踝前陷中留。临泣侠溪后寸半。五会溪后一寸侔。侠溪小次岐骨内。窍阴小指次指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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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经

大敦拇指三毛聚。行间骨尖动脉注。节后有络连五会。大冲节后二寸遇。中封内一寸。贴着大筋后陷见。蠡沟踝上五寸候。上直中都下复溜。中都上取阴陵泉。折中下取内踝尖。膝关犊鼻下二寸。曲泉纹头两筋兼。阴包四寸膝膑上。内廉筋间穴可佥。五里气冲下三寸。向内半寸阴股瞻。阴廉穴在羊矢下。气冲相去二寸坛。羊矢气冲旁一寸。股内横纹有核见。章门脐上二寸量。横取六寸季肋端。期门乳根外寸半。直下半寸二肋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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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脉

龈交唇内龈缝乡。兑端正在唇上 。水沟鼻下沟内索。素 宜向鼻端详。头形北高而南下。先以前后发际量。分为一尺有二寸。发上五分神庭场。庭上五分上星位。囱会星上一寸强。

上至前顶一寸半。旋毛百会居中央。神聪百会四面取。各取一寸穴之方。后顶强间脑户三。相去寸半共一般。后发五分定哑门。门上五分风府停。大椎在上下尾 。分为二十一椎也。椎是骨接高处真。陷中无骨穴可寻。上之七椎用法折。每节一寸四分列。总计七椎数之的。九寸八分分七节。折量自有灵枢经。请君详看骨度篇。大椎第一节上安。二椎陶道身柱三。神道灵台至阳穴。第五六七椎下列。筋缩第九椎下住。脊中接脊十一二。悬枢命门十三四。阳关十六椎下次。二十一椎腰俞挤。更有长强居尾 。十四椎节与脐平。中之七节端可详。此下乃为下七节。奇分俱在下椎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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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脉

会阴正在两阴间。曲骨脐下毛际安。中极脐下四寸取。石门二寸关元三。气海脐寸半。阴交脐下一寸放。分明脐中号神阙。水分脐上一寸列。下脘建里中上脘。各各一寸为君说。巨阙上脘一寸半。鸠尾蔽骨五分断。中庭膻中寸六分。膻中两乳中间存。玉堂紫宫及华盖。相去各一寸六分。华盖玑下一寸量。璇玑突下一寸当。天突结下宛宛内。廉泉颐下骨尖旁。承浆唇前颐棱下。任脉俞穴终此章。

或曰。诸穴相去尺寸。针灸家多屈男左女右中指中节两横纹尖为一寸。折量周身之穴。

果合经欤否欤。

曰。天有三百六十五度。人身孔穴上应天度。亦有三百六十五穴。穴俞相去远近而以中指中之周身孔穴。各有定寸。如头之大骨。围二尺六寸。发所覆者。颅至项一尺二寸。前发际至百会五寸。后发际至百会七寸。头形北高南下。显然不同。折量令人散发分归左右。用篾自前发际量至后发际。不拘头之大小。折作一尺二寸。则穴穴各有攸当。发际不明。取眉心直上。量至大椎穴上。折作一尺八寸也。今取百会穴者。云在顶上旋毛中。而旋有正有偏。又取前后发际及两耳尖上折中。殊不思五寸七寸多寡不同。岂能以此为准则哉。发以下至颐。

长一尺。耳后当完骨。广九寸。耳前当耳门。广一尺三寸。两颧之间。相去七寸。两髀之间。广六寸半。足长一尺二寸。广四寸半。胸围四尺五寸。腰围四尺二寸。结喉下至缺盆中。

长四寸。缺盆下至 KT 。长九寸。 KT 下至天枢。长八寸。天枢下至横骨。长六寸半。横骨上廉下至内辅上廉。长一尺八寸。内辅上廉下至下廉。长三寸半。内辅下廉下至内踝。长一尺三寸。内踝下至地。长三寸。膝 下至跗属。长一尺六寸。跗属下至地。长三寸。角以下至柱骨。长一尺。行腋中不见者。长四寸。腋下至季胁。长一尺二寸。季胁下至髀枢。长六寸。髀枢下至膝中。长一尺九寸。膝下至外踝。长一尺六寸。外踝下至京骨。长三寸。京骨下至地。长一寸。背部大椎至尾 。共二十一节。折作三尺。每节得一寸四分。奇分俱剩在下七节也。横寸约取。背中脊骨作一寸横开。腹部两乳之间。折为八寸。横寸准此。心蔽骨下至脐中七寸。无蔽骨。取心岐骨下至脐中作七寸。直寸准此。脐下用直寸量之。手部中指末至本节四寸半。本节至腕四寸。腕至肘一尺二寸半。肘至肩一尺七寸。可见俗以中指中节为一寸者。误矣。此所谓同身寸也。无问汤之七尺。文王九尺。曾交九尺四寸。肥瘦侏儒。俱准灵枢所定尺寸。折量孔穴。不惟同身二字明白无疑。而古今固可以同之也。奈何时人厌繁喜简。不读灵枢。徒使患者无辜而受炮烙之苦。忍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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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穴起止歌

手肺少商中府起。大肠商阳迎香主。足胃厉兑头维三。脾部隐白大包参。膀胱晴明至阴肾经涌泉俞府住。心包中冲天池随。三焦关冲耳门推。胆家窍阴瞳子 。肝经大敦期门绍。

手心少冲极泉来。小肠少泽听宫罢。十二经穴始终歌。学人铭于肺腑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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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经纳支干歌

肺寅大卯胃辰宫。脾巳心午小未中。申膀酉肾心包戌。亥三子胆丑肝通。此是经脉流注君当记取在心胸。甲胆乙肝丙小肠。丁心戊胃己脾乡。庚属大肠辛属肺。壬属膀胱癸肾藏。

三焦亦向壬中寄。包络同归入癸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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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心十一穴歌

三里内庭穴。曲池合谷接。环跳与阳陵。通里并列缺。委中配承山。下至昆仑穴。合担用法担。合截用法截。此法人不知。金锁通关节。机按。他家又添太冲。作十二穴。去阳陵加阳辅引谓之担。左手推按谓之截。担则气来。截则气去。所解无定见者。

法不经见。故诸家各以己意而释之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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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脉交会八穴歌

公孙冲脉胃心胸。内关阴维下总同。临泣胆经连带脉。阳维目锐外关逢。后溪督脉内颈。申脉阳跷络亦通。列缺肺任行肺系。阴跷照海隔喉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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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会歌

(热病在内者。各随其所属而取之会也。)

八脉始终连八会。府会太仓中脘内。藏会季肋是章门。骨杼血膈(骨会大杼。血会膈俞。)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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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经见证歌

肺经多气而少血。是动(因气动也)则病喘与咳。肺胀膨膨缺盆痛。两手交瞀为臂厥。所生病者(不因气动)为气嗽。喘渴烦心胸满结。 臂之内前廉痛。小便频数掌中热。气虚肩背痛而寒。所生病者为鼻衄。目痛口干喉痹候。大指次指用为难。肩前 外痛相参。 胃经多气复多血。是动欠伸面颜黑。凄凄恶寒畏见人。忽闻木音心震慑。登高而歌弃衣走。甚则腹胀气贲响。凡此诸疾 厥竭。所生病者狂疟说。湿温汗出鼻血流。口 唇胗喉痹结。膝膑疼痛腹胀兼。气膺伏兔 外廉。足跗中趾俱痛彻。有余消谷溺黄色。不足身前寒振栗。胃房胀满不消食。气盛身前热似蒸。此是胃经之病真。 脾经气盛而血衰。是动其病气所为。食入即吐胃脘痛。更兼身体痛难移。腹胀善噫舌本强。得食与气快然衰。所生病者舌肿痛。体重不食亦如之。烦心心下仍急痛。泄水溏瘕寒疟随。不卧强立股膝肿。疽发身黄大指痿。 心经多气少血宫。是动心脾痛难任。渴欲饮水咽干燥。所生胁痛目如金。胁臂之内后廉痛。掌中有热向经寻。 小肠气少还多血。是动则病痛咽嗌。颔下肿兮不可顾。肩似拔兮 似折。所生病主肩 痛。耳聋目黄肿腮颊。肘臂之外后廉痛。部分尤当细分别。 膀胱血多气犹少。是动头疼不可当。项似拔兮腰似折。髀强痛彻脊中央。 如结兮 如裂。是为踝厥筋乃伤。所主疟痔小指废。头囟项痛目色黄。腰尻 脚疼连背。泪流鼻衄及癫狂。 肾经多气而少血。是动病饥不欲食。喘嗽唾血喉中鸣。坐而欲起面如垢。目视KT KT 气不足。心悬如饥常惕惕。所生病者为舌干。口热咽痛气贲促。股内后廉并脊疼。心肠烦痛疸而 。痿厥嗜卧体怠惰。足下热痛皆骨厥。 心包少气原多血。是动则病手心热。肘臂挛急腋下肿。甚则胸胁支满结。

心中澹澹或大动。喜笑目黄面赤色。所生病者为烦心。心痛掌中热之疾。 三焦少血还多气。是动耳鸣喉肿痹。所生病者汗自出。耳后痛兼目锐 。肩 肘臂外 疼。小指次指亦如废。胆经多气而少血。是动口苦善太息。心胁疼痛难转移。面尘足热体无泽。所生头痛连锐。缺盆肿痛并两腋。马刀挟瘿生两旁。汗出振寒 疟疾。胸胁髀膝至跗骨。绝骨踝痛及诸节。肝经血多气少方。是动腰疼俯仰难。男疝女人少腹肿。面尘脱色及咽干。所生病者为胸满。呕吐洞泄小便难。或时遗溺并狐疝。临症还须仔细看。(机按。经言十二经是动及所生诸病。虚则补之。实则写之。热则疾之。寒则留之。陷下则灸之。不盛不虚。以经取之。

盛者。寸口大三倍于人迎。虚者。寸口反小于人迎也。兹集切脉观色数条于前。继集诸经病症数条于后。盖欲学人备举兼尽。庶不陷于一偏。免致杀人于无知无识。阴谴之报。或可以少逭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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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经井荥俞经合歌

少商鱼际与太渊。经渠尺泽肺相连。商阳二三间合谷。阳溪曲池大肠牵。少冲少府属于心。

窍阴侠溪临泣胆。丘墟阳辅阳陵泉。隐白大都太白脾。商丘阴陵切要知。涌泉然谷太溪穴。

复溜阴谷肾之经。厉兑内庭陷谷胃。冲阳解溪三里随。至阴通谷束京骨。昆仑委中是膀胱。

中冲流注五行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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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针穴歌

禁针穴道要先明。脑户囟会及神庭。络却玉枕角孙穴。颅息承泣随承灵。神道灵台膻。水分神阙并会阴。横骨气冲手五里。箕门承筋并青灵。更加臂上三阳络。二十二穴不可针。孕妇不宜针合谷。三阴交内亦同伦。石门针灸应须忌。女子终身无妊娠。外有云门并鸠尾。缺盆客主人莫深。肩井针时令闷倒。三里急补命还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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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灸穴歌

禁灸之穴四十五。承光哑门并风府。天柱素 临泣上。晴明攒竹迎香数。禾 颧 丝。头维下关与脊中。肩贞心俞白环俞。天牖人迎共乳中。周荣渊液并鸠尾。腹哀少商鱼际同。经渠天府中冲位。阳关阳池地五会。隐白漏谷阴陵泉。条口犊鼻并阴市。伏免髀关及委中。殷门申脉承扶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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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解虚则补之四句

机按。难经所解。义犹未悉。且举心言之。经文虚实字。指虚邪实邪言。非心之虚实也如从心之后来者为虚邪。虚邪伤心当补。然心之后肝。肝为心之母也。从心之前来者为实邪。实邪伤心当写。然心之前脾。脾为心之子也。举此以例。从心所胜来者为微邪。微邪。金也。微邪伤心亦当补。从心所不胜来者为贼邪。贼邪。水也。贼邪伤心亦当写。可见肝肺同一虚邪而当补。脾肾同一实邪而当写。至于心之正邪。火也。心病于火。乃本经自病。既非他经之虚邪来伤。亦非他经之实邪来袭。是以不须补写他经。只就本经之虚实以补写也。故曰。不虚不实。以经取之。不虚不实。亦指虚邪实邪言。如此分解。其义方尽。可将此连前后数篇观之。则可见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