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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-幼科折衷-第36页


天七成之。至一百六十日,五变生乙,属足厥阴经,肝藏魂喜哭。至一百九十二,六变三蒸生甲,属足少阳经胆腑,其 发目不闭而赤,肝与胆合主木,天三生木,地八成之。
至二百二十四日,七变生辛,属手太阴经,肺藏魄。至二百五十六日,八变四蒸生庚,属手阳明经大肠腑,其发肤热而 汗、或不汗,肺与大肠合生金,地四生金,天九成之。至二百八十八日,九变生己,属太阴经,脾藏意与智。至三百二 十日,十变五蒸生戊,属足阳明经胃腑,其发不食,腹痛而吐乳,脾与胃主土,天五生土,地十成之。又手厥阴经心包 络为脏、手少阳三焦为腑,此一脏一腑俱无状,故不变而不蒸也。前十变五蒸,乃天地之数以生成之。此后如生齿能言,
知喜怒,故云始全也。《太仓》云∶气入四肢,长碎骨于十变,设六十四日为一大蒸,计三百八十四日,长其经脉。手 受血故能持物,足受血故能行立。《经》云∶变且蒸,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有余也。师曰∶不汗而热者发其汗,大吐者 微止,不可别治。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,计四百四十八日。又六十四日为三大蒸,计五百十二日,至五百七十六日,变 蒸既毕,儿乃成人也。变者生五脏也,蒸者养六腑也。变蒸者上气,蒸者体热。每经一变一蒸,情态即异,轻者发热微 汗,其状似惊,重则壮热,脉乱而数,或汗或吐,或烦啼燥渴,轻者五六日解,重者七八日解,其候与伤寒相似。亦有 变蒸之余,续感寒邪者,但变蒸则耳冷 冷,上唇发泡如浊珠,若寒邪搏之,则寒热交争,腹中作痛而啼叫之声日夜 不绝。
变者,易也。蒸于肝,则目眩微赤;蒸于肺,则嚏嗽毛耸。凡五脏六腑、筋脉骨节,循环各有证应,其治法平和者,微 表之;实热者,微利之,可服紫丸、黑散、柴胡汤。有汗无热并吐泻不乳多啼者,当归散、调气散主之。变蒸之外,小 儿体貌情态自然、平和,大抵人得中和之道,以为纯粹,阴阳所得,刚柔兼济。气血和而百脉顺,所以心智益通,精神 俱备,脏腑充实,形体固壮,齿细发黑,声洪睡稳,此乃受气充之,禀性得中而无疾耳。前症盖小儿所不免者,虽无药 亦可也。前药峻厉,非惟脏腑不胜,抑且反伤气血。余尝见一小儿,至一变发热有痰,投抱龙丸一粒卒至不救,观此可 验,慎之!慎之!其有不热不惊,略无症候而暗变者,盖受胎气壮实故也。
〔附方〕 \x紫丸\x 即紫霜丸,见小儿初生诸疾。
\x黑散\x 麻黄 大黄 杏仁 \x柴胡汤\x 人参(三钱) 甘草(二钱) 门冬(二钱) 胆草(一钱,酒炒) 防风(一钱) 柴胡(五分)
\x当归散\x 见诸泻症内。
\x调气散\x 木香 香附 人参 陈皮 火香 甘草 <目录>下卷<篇名>五脏虚实所主论属性:钱氏曰∶心主惊,实则叫哭发热,饮水而搐;虚则困卧,悸动不安,心痛多叫,手足动摇惊悸。心气热则心胸亦热,
欲言不能,而有就凉之意,故合面卧。心热视其睡,口中气温或合面而睡,及上窜摇头切牙,皆心热也,导赤散主之。
心实则气上下滞,合卧则气不通,故喜仰卧,则气得上下通也,泻心汤主之。
肝主风,实则目直大叫,呵欠项急烦闷;虚则切牙呵欠。气热则外生风,气温则内生风。肝热则手寻衣领及乱捻物。
肝有风,则目连扎不搐,得心热则搐。治肝,泻清丸;治心,导赤散。肝热甚,目反强直而搐,治与有风同。凡病或新 或久皆引肝风,风动而主于头目连扎也。若热入目,牵其筋脉,两 俱紧,不能转视,故目直也。若得心热则搐,以其 子母俱有实热,风火相搏故也。
洁古云∶肝主谋勇,热则寻衣捻物,目连扎,直视不能转视,或极则身反强直,皆实热也。目者,肝之窍,肝属木,
木性急故如此。
钱氏曰∶脾主困。病则困睡、身热、饮水;虚则吐泻生风。
肺主喘,实则闷乱喘促,有饮水者,有不饮水者;虚则哽气长出气。肺热手掐眉目鼻面,肺盛复有风冷,胸满短气,
气急则喘嗽上气,当先散肺热,后散风冷。肺只伤寒则不胸满,肺热唇深红色,治之散虚热。肺脏怯唇白色,当补。若 闷乱气粗,喘促哽气者难治,肺虚损故也。脾肺病久则虚而唇白,脾者,肺之母,母子皆虚不能相营故曰怯。肺主唇,
唇白而泽者吉,如枯骨者死。
洁古云∶肺主气,温则壮热,饮水喘闷,鼻干燥,手扪眉面,泻白散主之。胸满短气,气急喘嗽上气,皆是肺气有 余,复感风邪之所伤,谓之微邪,先泻而后发散之。
钱氏曰∶肾主虚,无实也。惟疮疹,肾实则黑陷。肾虚儿本虚怯,由胎气不成则神不足,目中白睛多,其囟即解自 开也,面色 白,此皆难养,不过八八之数,若恣色欲,多不及四旬而亡。或有因病而致,肾虚者非也。又肾气不足则 下窜,盖骨重,惟欲下坠而缩身也。肾,水阴也,肾虚则畏明,宜补之。
洁古云∶下窜者,肾气不足。两足热,不喜衣覆足。然此者,脐以下皆肾之所主,缘心气下行于肾部也,此乃肾不 足而心有余,宜地黄丸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