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以上一方,猪苓十八铢。
上历观此三方,猪苓所主治渴而小便不利也明矣。
品 考 猪苓 和、汉共有焉,汉产实者为良也。
<目录>卷下<篇名>水蛭内容:主治血证也。
考 证 抵当汤证曰∶少腹硬满云云。又曰∶经水不利下。
抵当丸证曰∶少腹满,应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,为有血也。
以上二方,水蛭或三十个、或二十个。
上观此二方,则水蛭之所主治也明矣。为则按∶诊血证也,其法有三焉。一曰少腹硬满,
而小便利者,此为有血,而不利者,为无血也;二曰病患不腹满,而言腹满也;三曰病患喜 妄,屎虽硬,大便反易,其色必黑,此为有血也。仲景氏诊血证之法,不外于兹矣。
品 考 水蛭 苏恭曰∶有水蛭、草蛭。大者长尺许,并能咂牛马人血。今俗多取水中小者,用 之大效。
<目录>卷下<篇名>龙骨内容:主治脐下动也。旁治烦惊失精。
考 证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汤证曰∶惊狂、起卧不安。
以上一方,龙骨四两。
桂枝加龙骨牡蛎汤证曰∶失精、少腹弦急。
天雄散,证阙。(说在术部中)
蜀漆散,证不具也。(说在互考中)
以上三方,龙骨三两,或诸药等分。
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证曰∶烦惊。
以上一方,龙骨一两。(说在外传中)
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证曰∶烦躁。
以上一方,龙骨二两,而亦四两之例。
上历观此诸方,龙骨所治惊狂烦躁失精也。无容疑者,为则每值有其证者,辄用之而间 有无效者,于是乎中心疑之。居数岁,始得焉。其人脐下有动而惊狂、或失精、或烦躁者,
用龙骨剂,则是影响。其无脐下动者而用之,则未见其效。由是观之,龙骨之所主治者,脐 下之动也。而惊狂失精烦躁,其所旁治也。学人审诸。
互 考 蜀漆散条,所谓疟者,是寒热发作有时也;而其有脐下动者,此散所主治也;无脐下动 者,而用之,则未见其效。
辨 误 龙骨之说,或曰毙也,或曰石也,诸说终无有一定也。为则按∶譬如人物乎,父精母血,
相因为体,人人而所知也。虽然,果然之与,不孰究论之龙骨亦然。究论何益之有?至如 其效用,则此可论也可择也,不可不知也。
品 考 龙骨 以能化者为上品也。有半骨半石之状者,是未化也。取龙骨法,如取石膏法也。
打碎用之。
<目录>卷下<篇名>牡蛎内容:主治胸腹之动也,旁治惊狂烦躁。
考 证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汤证曰∶惊狂、起卧不安。
以上一方,牡蛎五两。
牡蛎汤,证不具也。(说在互考中)
以上一方,牡蛎四两。
牡蛎泽泻散,证不具也。(说在互考中)
以上一方,牡蛎诸药等分。
柴胡姜桂汤证曰∶微烦。
以上一方,牡蛎三两。
以上一方,牡蛎二两,而亦四两之例。
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证曰∶烦惊。
以上一方,牡蛎一两半。(说在外传中)
上历观此诸方,牡蛎所治惊狂烦躁,似与龙骨无复差别。为则从事于此也久之,始知牡 蛎治胸腹之动矣,学人亦审诸。
互 考 牡蛎黄连龙骨同治烦躁,而各有所主治也。膻中黄连所主也,脐下龙骨所主也,而部位 不定、胸腹烦躁者,牡蛎所主也。
牡蛎汤条曰∶疟。牡蛎泽泻散条曰∶有水气。其所举之证,盖不具也。以他例推之。喘 急息迫,而胸中有动者,牡蛎汤主之也。身体水肿、腹中有动、渴而小便不利者,牡蛎泽泻 散主之也。学人审诸。
品 考 牡蛎 壳之陈久者为良也。余家今用出于艺州者也。坊间所鬻者,不堪用也。
<目录><篇名>跋内容:盖古书之贵于世,以施诸今而有征也。其古虽并于诗书,言之与实背驰,则不足贵矣。
本草之书,传于世也虽邈焉。凿说之甚,辨折以胸臆,引据以神仙,其言巧而似。于是其理 达而远乎实,游断谍谍,不异赵括之论兵也。先考东洞翁,于是作《药征》,考校效验,订 绳谬误,揣权宜,精异同。虽颇穷经旨,未尝有如本草说多能者。然循其运用之变,奏异功 则殆如天出,而俏性多能,是方之功,而非一物之能也。夫阳燧取火于日,方诸取露于月,
而浮云盖其光,则水火忽不可致也。而终日握阳燧不得温手,终夜舐方诸不能止渴。方诸阳 燧,虽致水火,责之以其能而不获者,非自然之能也。自然之能出乎天,而不假他力,法用 之功成之可以据,载籍虽古,岂足尊信哉?行考之于《药征》也,主治颇详明,不道阴阳,
不拘五行,以显然之证。征于长沙之法,推功之实,审事之状,阐众之所未发,以烛乎冥行 之徒。诚扁鹊之遗范也。其书之已成,受业者奉之,屡请刊行。翁喟然欢曰∶过矣!刊行何 急?世所刊之书,后欲废者,往往有之,皆卒然之过也。药论者,医之大本,究其精良,终 身之业也。今刊未校之书,传乎不朽,为人戮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