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户,五福俱集。少多奇节,历八座之重,受二圣之知,所恨者不至三事,晚婴奇疾耳。
宋状:公阶至正奉大夫,勋上柱国,爵开国公,食封户三千七百,实户四百。真宗尝称咏才任将相,不尽其用,至是大痛惜之。
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:上尝称咏才任将帅,以疾不尽其用。《宋史》本传:真宗尝称其材任将帅,以疾不尽其用。
宋状:惜其未极柄用,遽愆腠理,上欲以为相者数矣,天之不慭也。悲夫!韩碑:上尝称公有将相器,以疾未及用,至是大痛惜之,命优赠官。
临终上疏,请斩丁谓以谢天下。
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,咏临终奏疏言:「不当造宫观,竭天下之财,伤生民之命。此皆贼臣丁谓诳惑陛下,乞斩谓头,置国门以谢天下,然后斩咏头,置丁氏之门以谢谓。」上亦不以为忤云。
按,此下注云:「斩丁谓事据记闻,所云临终奏疏则欧靖《圣宋掇遗》及《国老闲谈》所载也」见《涑水记闻》卷七与《国老谈苑》卷一。
或言在陈州颇营市产业,侵刻细民。
长编卷八五大中祥符八年八月癸未,咏素以介洁著称,晚年在陈州,颇营市产业,或侵刻细民,时论惜之。
按,《后山谈丛》卷三载:「乖崖在陈,一日方食,进奏报至,且食且读,既而抵案恸哭,久之,哭止,复弹指骂詈久之。乃丁晋公逐莱公也。乖崖知祸必及己,乃延三大户于便坐,与之博,袖间出彩骰子,胜其一坐,乃买田宅为归计以自污。晋公闻之,亦不害也。余谓此智者为之,贤者不为也。贤者有义而已,宁避祸哉□祸岂可避耶□」《五朝名臣言行録》卷三亦载此事,注出谈丛。然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八谈丛失实条辨此事云:「按张公以祥符六年知陈州,八年卒。后五年当天禧四年,寇公方罢相,旋坐贬,岂有所谓乖崖自污之事□」洪迈并指出谈丛误记之因:「盖前辈不家藏国史,好事者肆意饰说为美听,疑若可信,故误人纪述。」李焘湖北漕司乖崖堂记云:「旧史恨复之卞急躁竞,此盖当时奴婢小人私谤窃议,果不足信。」且极力推崇张咏。然长编载咏在陈州营市产业事。要之,咏晚年营市产业,事或有之,云为避祸,则误,洪迈辨之极是。
《容斋三笔》卷五张咏传:张忠定咏,为一代伟人,而治蜀之绩,尤为超卓。然实录所载,了不及之,但云出知益州,就加兵部郎中,入为户部,后马知节自益徙延,难其代,朝廷以咏前在蜀,寇攘之后,安集有劳,为政明肃,远民便之,故特命再任而已。国史本传略同,而增书促招安使上官正出兵一事。皆诋其知陈州营产业,且与周渭、梁鼎辈五人同传。殊失之也。史氏发潜德之幽光,为有负矣。尝自言幸生明时。
《东都事略》与《宋史》本传:少学击劔,好为大言,喜事奇节。尝谓其友人曰:「张咏幸生明时,读典坟以自律,不尔,则为何人邪?」故其言曰:「事君者,廉不言贫,勤不言苦,忠不言己効,公不言己能,斯可以事君矣。」
蜀人闻其卒,罢市号恸,建大斋会,置遗像,事之如生。
韩碑:公之亡也,蜀民闻之,皆罢市号恸,得公遗像,置天庆观之仙游阁,建大斋会,事之如生,至今不懈。
《五朝名臣言行録》卷三引语录、《《永乐大典》》卷一八二二三封寄画像引宋张咏语录:讣至,蜀人罢市号恸。(僧正)希白为公设大斋会,请知府凌策谏议发开所留文字,乃公画像,衣兔褐,系绦草裹,自为赞曰;「乖则违俗,崖不利物,乖崖之名,聊以表德。」因号乖崖公。遂画于天庆观仙游阁。又九曜堂皆画公像,府衙之东南隅又有祠堂,皆后人思公而为之。
年谱后录
宋真宗天禧元年,丁巳,公元一○一七年,咏死后二年。
四月,王曙治蜀,民安其政,以比张咏,号前张后王(长编卷八九,《宋史》卷二八六本传)。
《五朝名臣言行録》卷四王曙条引名臣传:公知益州,贼、盗、赃无轻重一切戮之,蜀中股粟。不数月,贼屏窜,列郡皆外户不闭。先是,张咏守蜀,季春粜廪米,其价比时估三之一,以济贫民;凡十户一保,一家犯罪,一保皆坐不得粜,民以此少敢犯法。至是,献议者改咏之法,穷民无所济,复为盗。公奏复之。
《东都事略》卷五三王曙传:知益州,为政严平而不可犯,人以比张咏,为之谣曰:「蜀守之良,前张后王。惠我赤子,而无流亡。何以报之,俾寿而昌。」
按,王曙乃寇准女婿也。
天禧四年,庚申,公元一○二○年,咏死后五年。
权葬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村里。
钱铭:以天禧四年八月二十九日,权葬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衬里也。
宋状:以天禧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,权窀于陈州宛丘县孝悌乡谢村焉,从宜也。
按,铭、状所载,葬处同,而葬日则异。未知孰是。
宋仁宗天圣三年,乙丑,公元一○二五年,咏死后十年。
八月,知益州薛田言:「本州岛发解举人,自张咏以来,例给官券至京师。今得三司移文,乃责吏人偿所给官物,恐非朝廷之意,」仁宗曰:「汉贡士,皆郡国续食,今独不能行之远方耶□其令悉蠲之!」(长编卷一○三,宋会要选举一五之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