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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4-闽海纪略-清-佚名-第6页

泰拥众数千、战船百余,有劝勒兵入见世子自明者;泰曰:『吾今日救死耳;若称兵,适重吾罪也』。又有劝投诚者;泰曰:『先平国公已误,岂容再误』。皆不从;舣舟待命。世子遣协理户官吴慎、协理吏官郑斌赍印至金门,传命曰:『两岛地方,听伯总制;余棹明东矣』。泰受印,犹豫未敢入谢;其弟鸣骏力劝之行。
六月,泰入谒,礼待之;翌日,置酒邀议军事,伏甲执之。越日,泰自缢死。
郑泰子缵绪及郑鸣骏逃归清。
鸣骏闻泰死,泣曰:『吾负杀兄之名』。举军踉跄引舟遁;周全斌等追之不及。鸣骏称同安伯、缵绪称永成伯,入泉州投诚——船二百余只、兵八千、文武官四百余员。清以鸣骏为遵义侯、缵绪为慕恩伯,文武员照衔叙用,赏赉有差。
冬、十月,清大举兵,攻破两岛。
自郑鸣骏入泉州,文武官蔡鸣雷、陈辉、杨富、何义等皆先后投诚,合谋会红夷请攻岛自效;许之。十月,靖南王、李总督调投诚官兵船只同夹板船出泉州,以提督马得功统之;自引小船从同安出,黄梧、施琅率漳州船出海澄。令周全斌御泉州大队。十九日,遇马得功于金门乌沙,时夹板船十四只、泉州船三百余号;全斌以二十船冲入其■〈舟宗〉,往来攻击,红夷炮无一中者,余船望见,披靡不敢前。马得功殿后,为全斌所破;得功赴海死,举船兵将皆没。是日,靖南王、李总督、黄梧、施琅以同安、海澄船济师入岛,世子众寡不敌,退守铜山;清堕厦门、金门城,焚庐屋,大掠而去。
甲辰、永历十八年
甲辰、永历十八年春、三月,世子退守台湾(即康熙三年)。
时军乏粮,众志不固;惟参军陈永华与其□□(侄赞)画绳武大义相勉,艰难险阻不离左右。将往东都,周全斌、黄廷复率众投诚;独洪旭与参军叔侄、侍卫冯锡范翼世子东行。至台湾,庶事悉委参军统理。改东都为东宁,置天兴、万年二州。分诸将土地,课耕种、征租赋、税丁庸、立学校、通鱼盐、申法纪,安抚土民,贸易外国。向之惮行者,皆喜为乐土,固若金汤矣。
乙巳、永历十九年
乙巳、永历十九年清遣水师提督施琅率舟师攻台湾,遭风雨而还(即康熙四年)。
两岛既破,施琅欲握兵自重。请攻台湾,「可」,加靖海将军;周全斌、杨富等皆听约束。方出外洋,飓风大作,各船飘散,不能相顾,引还。未几,施琅入京归旗,投诚官兵移驻各省效劳垦荒;设兵防界,不复以台湾为事。至己酉年,清遣明珠、蔡毓荣至泉州,加兴化知府慕天颜卿衔过台湾,议照朝鲜例;遣柯平、叶亨报使。会议虽格不行,而数年粗安。甲寅年,靖南王耿精忠据福州,请援师;闽海复有事矣。
●后纪略
甲寅、永历廿八年
乙卯、永历二十九年
丙辰、永历卅年
丁巳、永历卅一年
戊午、永历卅二年
己未、永历卅三年
庚申、永历卅四年
辛酉、永历卅五年
壬戌、永历卅六年
癸亥、永历卅七年
甲寅、永历廿八年
甲寅、永历廿八年(即康熙十三年)
癸丑冬,平西亲王吴三桂起兵于云南,遂有川、贵、湖南诸郡县;以是年为周元年。靖南王耿精忠据闽,称甲寅年;即康熙十三年也。
春、二月,清以耿王仍驻福建。
初,平南王尚可喜疏请归老辽东,留其子安达公之信袭镇广州;清朝许之,并令举家归旗。于是,平西、靖南相继疏请如平南例,俱报「可」;遣内大臣促行。时有台省□□□(言三藩)并撤,供应费繁,当□次举行;不听。癸丑冬,平西先发拒命,杀督、抚等官,勒兵长驱;楚抚弃长沙,湖南尽失。报至,京师戒严;乃命平、靖二王仍留驻镇。先是,耿王密与麾下谋,迁行之日举事;及停移诏至,众谋稍定。然惑于图谶,阴有异志,其母太妃周氏力止;至太妃毙,反谋溢决矣。
三月,清耿王据福州,执总督范承谟幽之,杀知府王之仪,建宁同知喻三畏;自称总统兵马上将军。驰檄八闽,下之。
时,清以云南有事,通行直省督、抚增修武备,耿王益不自安。范承谟知之,欲出巡以避;耿王先严部曲,分□□(守诸)门。十五日,传各官赴府,承谟迟疑,刘秉政促之行;甫入门,炮响,出甲(士)执承谟。各官仓皇,知府王之仪、同知喻三畏逸出,为乱军所杀。移时稍定,以刘秉政为统制使、萧震为布政司,自称总统兵马上将军。移檄八闽,望风而降。檄略曰:『共奉大明之文物,适还中夏之乾坤。高皇大业,必留隆准之遗;明室中兴,断有舂陵之瑞。誓当推诚翊戴,戮力匡襄。申李、郭□□(再造)之功,振晋、郑相依之业;会周师而反商政,除新法以复汉仪。非惟日月重光,直令河山改色』。又有「中内之势已分,东南之民无主;远近喁喁,谬相推戴」等语。
清福建提督王进功掠泉州降耿。
进功先为漳浦镇,癸卯云霄有功,会提督马得功没于海,靖南王、李部院以进功题补。泉州人先苦得功之虐,进功莅任反其所为,十载之内咸相粗安焉。至是,十五日三山变,十□日檄至泉州,进功恐为其下所图,乃令剪辫,纵诸将焚劫郡中,烧南街、西街谯楼,搜掠彻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