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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4-濯缨亭笔记-明-戴冠-第7页

公霖守郡时,有都御史边某者,先下札郡县,云:“子弟皆居家读书务农,并无出外经商放债者,如有假托干扰,所在官司即捕执送京治罪。”既乃以手书取债,令子侄赍诣有司,其为计亦狡矣。贺公悉力与追,民不胜捶楚,如伪卷偿之。未几,贺公卒于郡而无子,边公亦竟以贪罢云。
夫居台省者,当兴利除害以报国。任专城者,当奉公守法以惠民。今也,反之,斯获罪于天甚矣。其及此也宜哉。
弘治壬戌(十五年,)以后,人帽顶皆平而圆,如一小镜。靴、履之首皆匾如站鱼喙,富家子弟无一不然。云自京师倡始,流布四方。衣下壁积几至脐上,去领不远。所在不约而同,近服妖也。
山东鲁桥,相传有灵哥者,乃老猴精也。云能知人祸福及未来事。
弘治壬子(五年,),予以岁贡上京,与二友同往。先有一妇人出迎,问予三人出处,盖饴之也。诡言今日大圣出游不在,方遣人迎之来矣。须臾,顾左右如有所言,闻壁间索然有声,又有声鵙鵙,若鸣鼠,然妇人自能辩其语云云。其物盖灵哥所役使,妇使往迎之也。
已而灵哥来,止室中床上。床有帷,帷外又设幕。妇人先入幕中坐,若为神所依者。帷中忽作声,俨如老人,警咳其言,无绝殊者,亦不能如未来事,不过甘言求索耳。
及去时,则空中隐隐如鸽铃声。然盖所传灵异者,皆妄言也。
《史记》言:汉武致神君,闻其言不见其人,时去时来,来则风肃然,居室帷中,时昼言,然常以夜,因巫为主人关饮食所欲,言行下与灵哥之事绝相似。传云:妖由人兴,谓此类也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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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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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节,眉州人,景泰甲戌(五年,)进士,历知岳州府。岳有盗亡命,其妇坐系,有娠当娩身。节命于狱户外设苇箔蔽风,使蓐媪视之。己而妇以产难死。节出俸资,命狱吏买棺付其家人瘗之。
后岳州江中盗起,势甚猖獗,藩臬以闻于朝,诏命府卫合兵讨之,兵甲犀利,士卒精悍,自谓贼不足灭。不意陷入贼伏中,悉为所戕,无脱者。贼中一人忽大呼曰:“恩主吴太守安在?”已而登舟,见节叩头,自言姓名,则前瘗妇之夫也。亲护节登陆,舟中之人皆得全。节后仕至都御史。
呜呼!节之加恩贼妇,亦古罪人不孥之意,初无心于望报也。特以一念之仁,终险危而获济,岂可谓非天道哉。然以盗之不道,犹知感恩而不忘报如此。莫强如人心,而可以仁结,讵不信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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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洪济,乌程人,有姊入宫为女官。
洪济登乡荐,小录进御,其姊见洪济之名,作诗寄之,曰:“一自承恩入帝畿,难将寸草答春晖。朝随御辇趋青琐,夕奉纶音侍禁闱。银烛烧残空有泪,玉钗敲断恨无归。年来喜子登金榜,同补山龙上衮衣。”一时多传诵之。
郡邑城隍之神,当用木主。今为土木之偶,被以衣冠,又求一入以实之,且立后殿,设像为夫人。世俗可笑事大率类此。
附城之邑,令长初莅任祭祀,或旱潦祈祷,皆当就郡祠行礼。今往往别立祠,亦非也。
绍兴府城隍神,初设土偶,尝为太守白玉撤去。后有通判于某,贪鄙无识,乃复设像,更立六曹,若郡邑官府之制。其年朝觐幸不黜免,遂自谓神庇。后竟以贿败。而土偶至今承讹,莫有能去之者。
会稽山神词,建自隋开皇十四年,累代加封王爵,本朝只称南镇会稽山之神。予分教绍兴日,尝陪祀至祠下。其地两山分脉,自南而北。两水夹流,至祠下而合。祠南面山,山巅香炉一峰,正对祠门。其正殿中有石筍一支,高可丈许,后人从其上加土为衣冠之像。闻故老云:石筍疑有所长,土像项下时并裂,岁加修葺,既而复然。郡守岭南彭公谊,命塑工设像多空其中,乃得不坏。
彭公固贤守,有方略,惜其未明鬼神之情状耳,盖石筍乃山之灵气所钟,故前人于其处建祠。今妄加土偶,只以渎之,又建后殿设夫人像,不知当以何山为妇而作配乎!
考之洪武礼制,祭社稷仪式云:神牌二,以木为之。至岳镇海渎帝王陵庙下,则云:其牲物祭器仪注,并与社稷同。此其当设主而不为像,貌亦明矣。
我高皇帝厘正祀典,实万世所当遵守。有民社者,于此类宜亟正之,不可安于陋习而不反诸经也。
正统间,有谭禧者,为绍兴府推官。会修庙学,禧见大成殿材皆良木,乃以他木易之作器。又铸新铜爵易古爵。后禧罢官,过大庾岭,为盗所杀,人以为圣人之灵阴加谴罚也。
予曰:禧为人好贿,既挟厚货,慢藏诲盗,故取杀身之祸。圣人在天之灵固无不在,岂若是之屑耶!然亦足以为贪昧无礼者之戒矣。
成化丁未(二十三年,),自六月不雨,至于八月,溪港皆不通舟揖。先是嘉兴诸邑船尾率画锄钁之属,不约而同,莫知所起。意者水道枯涸,藉此器以疏浚,此其兆之先见者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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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
成化间,湖广旱,襄王欲得祈雨者。或云黄州有人善此术,王使召之。其人与三人俱来,入山,遍求龙,见一石上有青绿晕,曰:“此有龙矣,恨老。”乃以锥抉石上,果有一穴。久之,穴渐大,复以一竹筒探入穴口,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