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,则眊然不明也。
两造 《礼》云:“以两造禁民讼,入束矢于朝。”注:“百矢为一束。必入矢者,取其直也;不入矢者,则自服不达也。”
两剂 《礼》云:“以两剂禁民狱,入钧金然后听。”注云:“金三十斤为钧,必入金者,取其刚而不变也。”
三刺 《礼》云杀也。以三讯而定罪,若众言可杀则杀,可宥则宥也。一曰讯群臣,谓先问卿大夫也;二曰讯群吏,谓次问府吏胥徒也;三曰讯万民,谓然后问万民也。
五 父
亲 谓生我身之父也。
养 谓继立我之父。遗抱者同。
继 谓父亡母再醮者。
义 谓受恩宠结拜之类。
师 谓受业之师也。
十 母
亲 谓亲生我身者。
出 谓生我之身,为父离异者。
嫁 谓亲母因父亡改适者。
庶 谓母非正室而生我者。
嫡 谓我以妾所生,故以父正室曰嫡。
继 亲母已亡,父再娶者。
慈 谓妾无子,及妾子之无母,而父命为母者。
养 谓出继他人为子者。
乳 谓曾乳哺我身者。
诸 谓伯叔母之类通称。
老幼疾病
襁褓 谓一岁二岁小儿衣也。又曰小儿。绷曰襁,藉曰褓。
黄悼 三岁曰黄,七岁曰悼,谓怜爱其幼也。
龆龀 上音条,下音衬。女子八岁毁齿曰龆,男子七岁毁齿曰龀。
幼笄 男子十五曰幼,年尚少也。女子十五曰笄,妇人之簪也。
称中 男子十六岁称中。
成丁 男子十七岁出幼,二十已上成丁,谓可以力役也。
弱冠 男子二十岁曰弱冠,谓弱其事也。
壮强 男子三十岁曰壮,有室也。四十岁曰强,而仕也。
艾耆 五十曰艾,谓容颜苍色也。六十曰耆,言至老境无从力役也。
老耋 下徒结切。七十曰老,蒿也,谓年高而言乱也。八十曰耋,铁也,谓皮肤变色如铁黑。
称耄 《曲礼》曰:“八十九十曰耄。”谓惛忘也。
期颐 百岁也。期,犹要也;颐,养也。谓不知衣服食味,孝子当致养而已。
疾病 终身之恙。药石难疗者谓之疾,偶有所苦曰病。
膏肓 心下曰膏,鬲下曰肓。
药石 团散曰药,针砭曰石。
药饵 攻疾之物曰药,可以服食曰饵。
诊视 切脉曰诊,察色曰视。
平复 体安曰平,还元曰视。
痊可 谓病除也。
残疾 谓一目盲,二耳聋,手无二指,足无三指,手足无大拇指,久漏下,重大瘿肿也。
废疾 痴、哑、侏儒、腰脊、折一肢疾者。
笃疾 哑疾、癫狂、二肢折,双目盲之类。
五 服(五服者,象天有五星,地有五岳,阴阳有五行,刑法有五等,故丧服有五名也。盖服者,言死者既丧,生者制服,但貌以表心,服以表貌也。)
三年 实二十七个月。盖得三年之气一开,天道终也。有二等。
斩缞 丧服不言裁割,而言斩者,谓取痛甚之义。
齐缞 裳粗缉而剪裁成也。
期年 实一十二个月,谓应天道之四时,如物有终始也。有二等。
杖期 男子服用竹,妇人服用桐。
不杖期 谓服不用杖也。
大功九月 功者,治布之功,有精粗也。九月者,应天道一时之气,如春种秋成也。
小功五月 布精者也。为服于轻,不成一时也。
缌麻三月 服之轻者曰缌,谓治其布缕如丝,其服容貌可也。
袒免 无服之亲也。《礼》注云:“谓不服布而裳袒。”谓有帻帽之状也。
三 殇(《说文》曰:未成人而死曰殇。男子已娶,女子已嫁,皆不为殇。)
长殇 十九岁至十六岁,其服九月止三月。
中殇 十五岁至十二岁,其服七月止三月。
下殇 十二岁至八岁,其服五月止三月。
服 制
正服 谓正先祖之体,本族之服也。
义服 谓元非本族,因义共处者。如壻服妻之父母,缌麻之类。
加服 谓本服轻而加之于重也。如嫡孙承祖之类。
降服 谓合服重而从轻也。如男出继,女适人,母被出之类。
报服 谓尊卑互相报服也。
亲 姻
宗族 同姓曰宗,同枝曰族。
考妣 《曲礼》曰:“生曰父母,死曰考妣。”考者,成也,言其德行之成也。妣之言媲也。媲于考也。
祖宗 《说文》曰:始曰祖,尊曰宗。故礼有大宗,小宗,谓相继为主也。
昭穆 《鲁语》曰:“明者为昭,其次为穆。”《书》云:“父曰昭,子曰穆。”
箕裘 谓承祖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