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帝內經素問遺篇

  經名:黃帝內經素問遺篇。又名:素問遺篇、素問俠篇。成書年代及撰人不詳。一作宋劉溫舒撰。五卷。底本出處:《正統道藏》太玄部。參校版本:元刻本、明嘉靖趙府居敬堂本《黃帝內經素問》 附(簡稱明刻本)。

  目錄

  卷一

  刺法論上

  卷二

  刺法論中

  卷三

  刺法論下

  卷四

  本病論上

  卷五

  本病論下

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一

  刺法論上

  黃帝問日:升降不前,氣交有變,即成暴鬱,余已知之。如何預救生靈,可得卻乎?

  卻之言去也,何以去之。

  岐伯稽首再拜對日:昭乎哉問。臣聞夫子言,既明天元,須窮法刺,可以折鬱扶運,補弱全真,瀉盛鐲餘,令除斯苦。

  夫子者,祖師儀貸季。折,謂折伏也。扶,謂扶持也。躅,除也。斯,此也。令除此苦也。

  帝曰:願卒聞之。岐伯日:升之不前,即有甚凶也。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,木欲發鬱,亦須待時。

  木發待問氣也,至天作問氣之時作也,欲發可刺之也。

  當刺足厥陰之井。

  足厥陰之井即大敦穴,在足大指端去爪甲上如韭葉,三毛之中,乃足厥陰之所出也。於平日一水下一刻時,以手按穴得動脈,下針,可及三分,留六呼。如得氣,急出之。先刺左,後刺右。又可春分日吐之,無此管也。

  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,火欲發鬱,亦須待時。

  火鬱待時,至天作左問氣之時也。其發也,君火春分,相火小滿,即欲發之時也。故君火、相火同法,即是二時而可預刺之也。

  君火、相火同刺包絡之榮。

  心包絡之榮,在手掌中,勞#1官穴也。水下二刻,以手按穴,動脈應手,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六呼。得氣而急出之,先左後右。又法,當春三泄汗也。

  土欲升而天衝窒抑之,土欲發鬱,亦須待時。

  土鬱待時,至天作左問氣之時也。土發鬱日維,辰維也,多於二問維發之也,可預刺之也。

  當刺足太陰之俞。

  足太陰之俞太白穴,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,足太陰之所注也。水下三刻,刺可同身寸之二分,留七呼。氣至急出之,先左後右。

  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,金欲發鬱,亦須待時。

  金鬱待時,至天作左問氣之日也。夏至之後,金欲發鬱之時,在火王後作,可預刺也。

  當刺手太陰之經。

  手太陰之經者,經渠穴也,在兩手寸江脈陷者中,手太陰之所行也。動脈應手,於水下四刻,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。氣至急出針,先左後右。

  水欲升而天內窒抑之,水欲發鬱,亦須待時。

  水鬱待時,至天作左問氣之時也。發於辰維之後,火得王之時,水可作也,可以預用針刺之也。

  當刺足少陰之合。

  足少陰之合,陰谷穴也,在膝內輔骨之後,大筋之下,小筋之上,按之應手,屈膝而得,足少陰之所入也。刺可同身寸之四分,留三呼。動氣應手可刺,急出之,先刺左,後刺右。

  帝曰:升之不前,可以預備,願聞其降,可以先防。

  防護者也。

  岐伯曰:既明其升,必達其降也。升降之道,皆可先治也。

  亦可以升而先刺也。

  木欲降而地晶窒抑之,降而不入,抑之鬱發,散而可得位。

  三日不降,八日降,欲降而鬱先散,而然後作地問氣者也。

  降而鬱發,暴如天間之待時也,降而不下,鬱可速矣。

  降之不下,急速如天鬱也,便可刺之。

  降可折其所勝也。

  折勝其標而虛其本也,故折其勝也。

  當刺手太陰之所出,刺手陽明之所入。

  手太陰之所出,少商穴也,在手大指之端內側,去爪甲如韭葉,手太陰之井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分,留二呼,而急出之。手陽明之所入,曲池穴也,在肘外輔,屈肘兩骨之問陷中,手陽明之合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寸五分,留七呼,動氣應手至而急出之。

 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,降而不入,抑之鬱發,散而可矣。

  二日不降,七日降,欲下而鬱散之,速可刺之也。

  當折其所勝,可散其鬱。

  火鬱折水,可以除之。

  當刺足少陰之所出,刺足太陽之所入。

  足少陰之出#2湧泉穴也,在足心陷者中,屈足捲指宛宛中,足少陰之井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寸#3留三呼,動氣至急出之,先左後右。足太陽之所入,委中穴,在胭中央約文中,動詠應手,足太陽之合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氣至而急出之,先左後右。二次同其法刺也。

  土欲降而地蒼室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鬱發,散而可入。

  五日不降,十日降,欲降而鬱散,而可速刺之。

  當折其勝,可散其鬱。

  土鬱折水#4,可除其苦。

  當刺足厥陰之所出,刺足少陽之所入。

  足厥陰之所出,大敦穴也,在足大指端,去爪甲上如韭葉,及三毛之中,足厥陰井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十呼,動氣#5 急出之。足少陽之所入,陽陵泉穴,在膝下同身寸之一寸,腑骨外康陷者中,是足少陽之合。刺可同身寸之六分,留十呼,動氣至急出之。

  金欲降而地彤室抑之,降而不下散#6抑之鬱發,散而可入。

  四日不降,九日降,欲下而鬱散,可速刺也。

  當折其勝,可散其鬱。

  金鬱折火,可以除之。

  當刺心包胳所出,刺手少陽所入也。

  心胞胳所出,中衝穴也,在中指之端,去爪甲如韭葉,是手心主之井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分,留二呼,動氣至急出之。手少陽之所入,天井穴也,在肘外大骨之後,肘後同身寸之一寸,兩筋問陷者中,屈肘得之,手少陽合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寸,留十呼,動氣應手至而急出之。

 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鬱發,散而可入。

  一日不降,六日降,欲下而鬱散,先可刺之也。

  當折其土,可散其鬱。

  折其所勝,可以散之也。

  當刺足太陰之所出,刺足陽明之所入。

  足太陰之所出,隱白穴也,在足大趾之端,側去爪甲如韭葉,足太陰之井。刺可同身寸之一分,留三呼,得氣至乃出之。足陽明之所入,三里穴,在膝下三寸,腑骨外廉兩筋問,足陽明之所合,刺可同身寸之五分,留十呼,提一至而急出之。

  帝日:五運之至,有前後與升降往來,有所承抑之,可得聞乎刺法?岐伯曰:當取其化源也。是故太過取之,不及資之。太過取之,次抑其鬱,取其運之化源,令折鬱氣。不及扶資,以扶運氣,以避虛邪也。不及者,當資其化源,以補其所虧,令不勝。

  資取之法令,出《密語》。

  資取化源法方,明於《玄珠密語》第一卷中。

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一竟

  #1勞:原作『榮』,元刻本作『營』,並誤,據文義改。

  #2出:依前後文例,此前疑脫『所』字。

  #3寸:疑當作『分』。

  #4水:依前後文例當作『木』。

  #5氣:依前後文例,此下疑脫『至』字。

  #6散:依前後文例,此字疑衍。

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二

  刺法論中

  黃帝問日:升降之刺以知要,願聞司天未得遷正,使司化之失其常政,即萬化之機,其皆妄然,與民為病,可得先除,欲濟群生,願聞其說。

  明其遷正,故可預防。

  岐伯稽首再拜曰:悉乎哉問。言其至理,聖念慈憫,欲濟群生,臣乃盡陳斯道,可申洞微。

  申,顯也;洞,深也;微,妙也。言可盡顯深妙。

  太陽復布,即厥陰不遷正。

  即天運不和順,四序失合,而作疫也。

  不遷正,氣塞於上,當寫足厥陰之所流。

  氣舒而復塞之,故寫之。當寫足厥陰之所流,行問穴也,在足大趾之間,動脈應手陷者中,足厥陰之榮。刺可同身寸之六分,留七呼,動氣至而急出之。

  厥陰復布,少陰不遷正。

  天失時令,即氣令不正也。

  不遷正,即氣塞於上。

  熱欲化,而風乃布外也。

  當刺心包胳脈之所流。

  心包胳脈之所流,勞官穴也,在掌中央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六呼,動氣至而急出也。

  少陰復布,太陰不遷正。

  子午天數有餘,丑未不得中正也。

  不遷正,即氣留於上。

  雨欲化,而熱布於天。

  當刺足太陰之所流。

  足太陰之所流,大都穴也,在足大趾本節後陷者中,足太陰脈之榮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動氣至而出之。

  太陰復布,少陽不遷正。

  丑未天數有餘,寅申未得中正。

  不遷正,則氣塞未通。

  熱欲化,而雨復布天。

  當刺手少陽之所流。

  手少陽之所流,液門穴也,在手小指次指問陷者中,手少陽之榮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二分,留三呼,動氣至而急出也。

  少陽復布,則陽明不遷正。

  寅申天數有餘,卯酉未得司天。

  不遷正,則氣未通上。

  燥欲治天,熱化復治。

  當刺手太陰之所流。

  手太陰之所流,魚際穴也,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,散脈文中,手太陰之榮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二分,留三呼,動氣至而急出之。

  陽明復布,太陽不遷正。

  卯酉天數未終,辰戌未得司正。

  不遷正,則復塞其氣。

  寒欲行天而燥復化。

  當刺足少陰之所流。

  足少陰之所流,然谷穴也,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中,足少陰之榮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動氣至而出之。

  帝日:遷正不前,以通其要。願聞不退,欲折其餘,無令過失,可得明乎?岐伯曰:氣過有餘,復作布正,是名不過位也。

  即名布正,再治天而不能退位。

  使地氣不得後化,新司天未可遷正,故復布化令如舊歲#1。

  新歲司天未得中司,去歲司天仍舊治天,是故氣過天令不#2常,故與民作災之病也。

  巳亥之歲,天數有餘,故厥陰不退位也。

  至子午之年,猶尚治天。

  風行於上,木化布天。

  雨濕之化不令,風化至酷作災。

  當刺足厥陰之所入。

  足厥陰之所入,曲泉穴也,在膝內輔骨下,大筋上,小筋下後陷者中,屈膝而得之,足厥陰之合也。刺可同身寸之六分,留七呼,動氣至急出其針也。

  子午之歲,天數有餘,故少陰不退位也。

  至丑未之年,猶尚治天。

  熱行於上,火餘化布天。

  燥清之虧,雨化不令,熱化復行天令也。

  當刺手厥陰之所入。

  心包之所入,曲澤穴也,在肘內廉下陷者中,屈肘而取之,手厥陰之令#3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動氣至而急出之。

  丑未之歲,天數有餘,故太陰不退位也。

  至寅申之年,猶尚治天也。

  濕行於上,雨化布天。

  寒化虧,熱化不令,濕化復布行天令。

  當刺足太陰之所入。

  足太陰之所入,太#4陰陵泉穴也,在內側輔骨下陷者中,足太陰之合。刺可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,動氣至而急出之也。

  寅申之歲,天數有餘,故少陽不退位也。

  至卯酉之年,猶尚治天。  熱行於上,火化布天。

  燥清令虧,熱化復治,布行天令。

  當刺手少陽之所入。

  手少陽之所入,天井穴也,在肘外大骨後,肘後上一寸,兩筋問陷中,屈肘得之,手少陽之合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動氣至而急出之也。

  卯酉之歲,天數有餘,故陽明不退位也。

  至辰戌年,猶尚治天也。

  □#5行於上,燥化布天。

  風化虧,而寒化不令,清化復治,布行天令。

  當刺手太陰之所入。

  手太陰之所入,尺澤穴也,在肘約文中動脈應手,手太陰之所合也。刺可同身寸之三寸,留三呼,動氣至而急出之。

  辰戌之歲,天數有餘,故太陽不退位也。

  至巳亥之年,猶尚治天也。

  寒行於上,凜水化布天。

  熱化令虧,風化不令,寒化復治,布行天令。

  當刺足少陰之之所入。

  足少陰之所入,陰谷穴也,在膝下內輔骨之後,大筋之下,外筋之上,按之應手,屈膝而得之,足少陰之合。刺可同身寸之四分,動氣至而出之。

  故天地氣逆,化成民病,以法刺之,預可平瘉。

  人氣通乎天地也。氣交有變,前後餘退可#6天元。刺其餘源,始終可平也。

  黃帝問曰:剛柔二干失守其位,使天運之氣皆虛乎?與民為病可得平乎?

  天運如虛,可以法刺,可除之也。

  岐伯曰:深乎哉問。明其奧旨,天地迭移,三年化疫,是謂根之可見,必有逃門。

  是謂根究天地之災,鈴有遐危逃生之門戶。

  假令甲子,剛柔失守。

  柔得其位,上失其剛,雖得交司,數可未至。甲子上未終司,己卯下雖遷正,是謂柔干孤虛其下也。剛未正之,己不得其甲,即土運反虛而木乃勝。

  剛未正,柔孤而有虧。

  甲不正於己也。土運不令正失,少陰不化,是故天與皆虛,而使邪化疫者也。

  時序不令,即音律非從。

  司天猶布,而中運有勝至矣。甲未臨而己已至,律無音而呂有聲,即黃鍾大官不應夾鍾少官,即應以表,己卯下位,孤主土運者也。

  如此三年,變大疫也。

  甚則速,首尾三年至。

  詳其微甚,察其淺深。

  大虛而布政日久,即深也,深即甚矣。運未正即勝至久,即深甚也,甚即深。首尾二年至者也。

  欲至而可刺,刺之。

  則以明其刺法者,即是布正而未遷正者,可刺其即令之病也。只言知者,是以三年中有大疫至,刺補其夭之之吉也,即其細詳微甚,知其所至之斯,可先齊之者也。

  當先補腎俞。

  土疫至而腎虛者,先補之腎俞,在骨#7第十四椎下,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未刺時先口街針,暖而用之,用圓利針。臨刺時咒日:五帝上真,六甲玄靈,氣符至陰,百邪閉理。念三遍,自口中取針,先刺二分,留六呼,次入針至三分,動氣至而徐徐出針,以手捫之,令受針人咽氣三次,又可定神魂者。

  次三日,可刺足太陰之所注。

  足太陰之所注,大白穴也,在內踝核骨下陷者中,足太陰豚之所注也。先以口銜針令溫,欲下針時咒日:帝扶天形,護命成靈。誦之三遍,乃刺三分,留七呼,動氣至而急出其針也。

  又有下位己卯不至,而甲子孤立者,次三年作土癘,其法補瀉,一如甲子同法也。

  即甲子、甲戌、甲申、甲午、甲辰、甲寅并已丑、己亥、已酉、己未、己巳、己卯,凡甲己上下失守,皆此一法而已。

  其刺以畢,又不須夜行及遠行,令七日潔,清諍齋戒。所有自來腎有久病者,可以寅時面向南,冷神不亂思,閉氣不息七遍,以引頸嚥氣順之,如嚥甚硬物,如此七遍後,餌舌下津令無數。

  仙家嚥氣,可以深根固蒂,以子受母氣也。嚥下氣,令腹中嗚,至臍下子氣見母元氣,故日返本還元也。久餌之,令深根以養,固蒂也。故嚥氣津者,此名天池之水,可久餌之,資精氣血,蕩滌五藏,先溉元海,一名離官之水,一名玉池,一名神水,不可唾之,但可餌之,以補精血,可益元海也。

  假令丙寅,剛柔失守。

  柔得其位,上失其剛也。雖得其交歲,而丙未遷正治天下,辛巳獨治其泉,上位丙失其‘剛干,故中水運不得,運太過也,反受土勝之。

  上剛干失守,下柔不可獨主之。

  柔干在上,猶言不及,何況柔失剛者也。

  中水運非太過,不可執法而定之。

  不以諸丙年作其水太過也,當推之天數,而知有虧也。

  布天有餘,而失守上正。

  天雖主治之,此即布正之化,正司主歲,未得正位也。

  天地不合,即律呂音異。

  柔干至而呂有音應,剛干未遷而律管無聲,即少羽嗎響,而大羽口□#8也。

  如此即天運失序。

  雖有化,而非常化也。

  後三年變疫。

  變有微甚,故有遲速,當推其天數之淺深也。

  詳其微甚,差有大小。

  大差七分,小差五分。每一分,一十五日。大差速至,小差徐徐而至之也。

  徐至即後三年,至甚即首三年。

  推數差速,即知運遲。

  當先補心俞。

  心俞在背第五椎下,兩傍各一寸半。用圓利針,於日中令溫暖,次以手按穴,得其氣動乃咒日:太始上清,丹元守靈。誦之三遍,先想火光於穴下,然後刺,可同身寸之一寸半,留七呼。得氣至,次進針三分。以手彈之,令氣至而下針,得動氣至而徐徐出針。次以手捫其穴,令受針人閉氣三息而嚥氣也。

  次五日,可刺腎之所入。

  腎之所入,陰谷穴也,在膝內輔骨之後,大筋之下,小筋之上,按之應手,屈膝而得之。用圓利針,令口中溫暖,先以手按穴,乃咒日:大微帝君,五氣及真,六辛都司,符扶黑雲。誦之一遍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得動氣至而急出之。

  又有下位地甲子,辛巳柔不附剛,亦名失守,即地運皆虛,後三年變水癘,即刺法皆如此矣。

  即丙寅、丙子、丙戌、丙申、丙午、丙辰,辛丑、辛亥、辛酉、辛未、辛巳、辛卯,如此上下失守,皆推大小差而刺之。

  其刺如畢,慎其大喜欲情於中,如不忌,即其氣復散也,令靜七日。

  七日後神氣實,而水疫不傷。心欲實,令少思。思即傷神。居當澄心,而神守中,即道自降,而其氣復上。人亂想勞神,即陰中鬼王勞神,即神役苦志心亂,故夭人命,實即神和志安,心靜即中也。

  假令庚辰,剛柔失守。

  乙得其位,上失其庚,即謂柔失其剛也。雖得其歲,即庚未得中位也,乙得下位,□治其地。上位庚失其剛干,故中金運不得太過,反受火勝之也。

  上位失守,下位無合。

  乙未在下主地,孤立也,上無剛干正之,天運虛。

  乙庚金運,故非相招。

  上下相招,陰陽相合也。司天與運各得其化。

  布天未退,中運勝來。

  不以陽年元勝復,支干不合有。

  上下相錯,謂之失守。

  庚不與乙相對合也。

  姑洗林鍾,商音不應也。

  失守即同聲不相應也,姑洗,上管庚辰,太商不如應;林鍾,下管乙未,少商獨應矣。

  如此即天運化易。

  故四序非常也。

  三年變大疫。

  金疫又名殺疫。

  詳其天數,差有微甚。

  大差七分,即氣過一百五日,即甚矣。小差五分,即氣過七十五日,即微也。

  微即微,三年至。

  微即徐也。

  甚即甚,三年至。

  甚即速也。

  當先補肝俞。

  肝俞在背第九椎下,兩傍各一寸半。用圓利針,以口溫暖,先以手按穴得動氣,欲下針而咒日:氣從始清,帝符六丁,左施蒼城,右入黃庭。誦之三過#9,先想青氣於穴下,然後刺之三分,得氣而進針,針入五分,動氣至而徐徐出針,以手捫其穴,令受針人嚥氣。

  次三日,可刺肺之所行。

  肺之所行,經渠穴也,在手寸口陷中,手太陰經也。用圓利針,於口內溫令暖,先以左手按穴,乃咒日:太始上真,五符帝君,元和氣合,司入其神。誦之三遍,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二呼,動氣至而出其針也。

  刺畢,可靜神七日,慎勿大怒,怒必真氣卻散之。又或在下地甲子,乙未失守者,即一。柔干,即上庚獨治之,亦名失守者,即□□孤主之,三年變癘,名日金癘。

  亦名殺癘。

  其至待時也,詳其地數之口#10差,亦推其微甚,可知遲速爾。

  速至共三年,遲即後三年,其至如金疫,刺法同前也。

  諸位乙庚失守,刺法同。

  即天運各異,金殺丁之災,化民病也同,刺而卻之也。

  肝欲平,即勿怒。

  怒即陰生,肝為腸神也,陰生即陽、夭,夜外念安其志,勿誦惡語,即陽神魂守中。

  假令壬午,剛柔失守。

  下得其位,上失其主,即司天布正,木運反虛也。雖交歲而天未遷正,中運勝即地見丁酉,獨主其運,故行之燥勝天未熱化,是名二虛者已。

  上壬未遷正,下丁獨然,即雖陽年,虧及不同。

  災亦然。三日肝自病,風化不令,運失其壬,未得其位,天如布退,可得遷正,不假復而正角。

  上下失守,相招其有期。

  推之天別,又及幾分,天如復位,故得相招者也。

  差之微甚,各有其數也。

  差七分,計一百五日,即大差之期也。差五分,即七十五日,其下者又微也。

  律呂二角,失而不和,同音有日。

  上律蘿賓,下呂南呂,上大角不應,下少角應,故二角失而不和也。後壬午遷正之日,即上下角同聲相應。

  微甚如見,三年大疫。

  微即至乙酉,甚即至甲申,甚速微徐也。

  當刺脾之俞。

  脾之俞在背第十一椎下,兩傍各一寸半,動豚應手。用圓利針,令口中溫暖而刺之,即咒日:五精智精,六甲玄靈,帝符元首,火始受真。誦之三遍,先想黃氣於穴下,然後刺之二分,得氣至而次進之,又得動氣次進之,二進各一分,留五呼,即徐徐出針,以手捫之,令其人不息,三遍而嚥津也。

  次三日,可刺肝之所出也。

  肝之所出,大敦穴也,在足大趾端,去爪甲如韭葉,及三毛之中,足厥陰之井也。用圓利針,令口中溫暖而刺之,即咒日:真□至玄,大道冥然,五神各位,氣缺三田。誦之,然後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十呼,動氣至而出其針。

  刺畢,靜神七日,勿大醉歌樂,其氣復散,又勿飽食,勿食生物。

  歌樂者,即脾神動而氣散也。醉即性亂,飽即食脹,故慎忌之。食生物即傷脾氣也。

  欲令脾實,氣無滯,飽無久坐,食無大酸,無食一切生物,宜甘宜淡。

  淡入胃也,宜益府。淡者,土之薄味也,而又次於甘者。無閑坐,無久外,故養脾也。

  又或地下甲子,丁酉失守其位,未得中司,即氣不當位,丁#11不與壬奉合者,亦名失守,非名合德,故柔不附剛。

  天地二甲子,上下不相招,故陰陽有錯,即中運失其歲合之常政也。

  即地運不合,三年變癘。

  故名木癘,又名風癘。其至,有即亦推其微甚。

  其刺法,一如木疫之法。

  即諸丁壬上下失守,皆同一法刺之。

  假令戊申,剛柔失守。

  戊與癸合也。天地二甲子,即戊申合癸亥也。下位癸亥至地,其主地正司也。上下位戊申過丁未,天數未退,而復布天,故失守,戊癸不合也。

  戊癸雖火運,陽年不太過也

  戊未正司,癸下獨治,故非太過,反受水勝之也。

  上失其剛,柔□#12獨主其氣不正,故有邪干。

  水運失守於上,中下運有虧也,故天虛而地猶主之。中見火運,水來犯之,故日邪干。

  迭移其位,差有淺深。

  天數過差,亦有多少,卻得奉合,合要在目#13數也。

  欲至將合,音律先同。

  中火運徵也。上下二律呂,上窮太少二徵,合音同。

  如此天運失時,三年之中,火疫至矣。

  速至庚戌也,徐徐至辛亥所作也。

  當刺肺之俞。

  肺俞在背第三椎下,兩傍各一寸半,動脈應手。用圓利針,令口中溫暖,先以手按穴乃刺之。咒日:真邪用搏,氣灌元神,帝符反本,位合其親。誦之三遍,刺之二分。候氣欲至,想白熙於穴下,次進一分,得氣至而徐徐出其針,以手捫之於其穴也,然可立愈也。

  刺畢,靜神七日,勿大悲傷也。悲傷即肺動,而真氣復散也。

  凡喜怒悲樂恐,皆不可過矣。此五者,皆可動天亂真神也,故聖人忘綠滅動念,可存神也。故神能主形,神在形全,可以身安,道常長存也。

  人欲實肺者,要在息氣也。

  無大喘息,慎勿多言語及呼吸多,氣喘及言語多,及飲玲形寒之食鹹#14多,大忌悲傷喜怒,玲傷其肺神也。

  又或地下甲子,癸亥失守者,即柔失守位也。即上失其剛也,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,即運與地虛,後三年變癘,即名火癘。

  與火疫同也。即法刺一體,即諸戊、諸癸,上下同一體。

  是故立地五年,以明失守,以濕#15法刺於是。疫之與癘,即是上下剛柔之名也,窮歸一體也。即刺疫法只有五法,即總其諸位失守,故只歸五行而統之也。

  此皆五疫癘,歸天地不相和之氣,化為疫癘大傷人之命也,故達天元可通法刺,復濟生民也。

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二竟

  #1舊歲:元刻本作『故也』。

  #2不:元刻本作『失』。

  #3令:元刻本、明刻本均作『合』。

  #4太:疑衍。.口:明刻本作『金』。

  #5可:元刻本此下有一字空格。

  #6骨:疑當作『背』。

  #7口□:明刻本作『無聲』。

  #8過:疑當作『遍』。

  #9□:明刻本作『等』。

  #10丁:元刻本作『下』。

  #11□:明刻本作『地』。

  #12目:元刻本作『日』。

  #13鹹:原作『臧』,據文義改。

  #14濕:明刻本作『窮』。

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三

  刺法論下

  黃帝日:余聞五疫之至,皆相染易,無問大小,病狀相似,□#1施救療,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?

  其病相染著,如何得不相染也。

  岐伯日:不相染者,正氣存內,邪不可干,避其毒氣,天牝從來,復得其往。

  邪毒之氣,在於泄汗,反下取之,其氣入於中,毒氣至腦中,流入諸經之中,令人染病矣。如人嚏得,此氣入鼻至腦中,欲□□#2令勿投鼻中,令嚏之即出爾,如此即不相染也。

  氣出於腦,即不邪干。

  從鼻而入腦,欲干復出,即無相染也。

  氣出於腦,即室#3先想心如日。

  即正氣存中而神守其本,即邪疫之氣不犯之。

  欲將入於疫室,先想青氣自肝而出,左行於束,化作林木。

  如春柏之蒼翠。

  次想白氣自肺而出,右行於西,化作戈甲。

  如劍戟之明白利刃。

  次想赤氣自心而出,南行於上,化作焰明。

  如赫赫之炎燥。

  次想黑氣自腎而出,北行於下,化作水。

  如波浪之黑色。

  次想黃氣自脾而出,存於中央,化作土。

  如大地之黃色。

  五氣護身之畢,以想頭上如北斗之煌煌,然後可入於疫室。

  即正氣存中,而邪疫不干。

  又一法:於春分之日,日未出而吐之。

  用遠志去心,以水煎之,飲二盞,吐之,不疫者也。

  又一法:於雨水日後三浴,以藥泄汗。

  注汗出臭者,無疫也。

  又一法:小金丹方,辰砂二兩,水磨雄黃一兩,葉子雌黃一兩,紫金半兩。

  粉作末,令細之。

  同入合中,外固,了地一尺築地實,不用爐,不須藥制,用火二十斤緞之也,七日終。

  常令火及二十斤。

  候玲七日取,次日出合子,埋藥地中七日。

  亦須吉地者佳也。

  取出順日研之三日,煉白沙蜜為丸,如梧桐子大。每日望束吸日華氣一口,冰水下一丸,和氣嚥之。服十粒,無疫干也。黃帝問曰:人虛即神游失守位,使鬼神外干,是致夭亡,何以全真?願聞刺法。岐伯稽首再拜曰:昭乎哉問。謂神移失守,雖在其體,然不致死,或有邪干,故令夭壽。

  邪未干而不病,邪欲干而有卒亡也。

  只如厥陰失守,天以虛,人氣肝虛,感天重虛,即魂遊於上。

  肝虛、天虛,又遇出汗於肝而三虛,散神游上位,左無英君下,即神光不聚,而白尸鬼至,令人卒亡者也。

  邪干□#4大氣,身□#5猶可刺之。

  目中神彩有,四肢雖玲,心腹尚溫,如口中無涎,舌不卵縮者,非感厥也,即名尸厥,故可救之復蘇。

  刺其足少陽之所過。

  足少陽之所過,丘墟穴也,在足外踝下,如前陷者中,去臨泣同身寸之五寸,足少陽之原也。用毫針,於人近體暖針至溫,以左手按穴,咒日:太上元君#6,常居其左,制之三魂。誦之三遍,次呼三魂名,爽靈、胎光、幽精。誦之三遍,次想青龍於穴下,刺之可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可徐徐出針,親令人按氣於口中,腹中嗚者可治之。

  次刺肝之俞。

  在背第九椎下,兩傍各一寸半。用毫針,著身溫之,左手按穴,咒日:太微帝君,元英制魂,真元及本,令入青雲。又呼三魂名如前三遍,刺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;次進二分,留三呼;復取針至三分,留一呼,徐徐出,即氣及而復活。

  人病心虛,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。

  又或汗出於心,即致神魂逆於上,入泥丸也。

  遇火不及,黑尸鬼犯之,令人暴亡。

  不出一時可救之,四肢玲,氣雖閉絕,不變色,舌#7如不卵者可救。目中神彩不變者,可刺之也。

  可刺手少陽之所過。

  手少陽之所過,陽池穴也,在手表腕□陷者中,手少陽之原也。用毫針,人身溫暖,以手按穴,咒日:太一帝君,泥丸總神,丹無黑氣,來復其真。誦之三遍,想赤鳳於穴下,刺入二分,留七呼,次進一分,留三呼;復退,留一呼;徐徐手捫其穴,即令復活也。

  復刺心俞。

  在背第五椎下,兩傍各一寸半。用毫針,著身溫暖,以手按穴,咒日:丹房守靈,五帝上青,陽和布體,來復黃庭。誦之三遍,刺可同身寸之七分,留一分#8,次進一分,留一呼;  退至二分,留一呼;徐徐而出針,以手捫其穴也。

  人脾病,又遇太陰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。

  重虛而汗出於脾,因而三虛,智意二神游於上位,故日失守。

  又遇土不及,青尸鬼邪犯之於人,令人暴亡。

  不出一時可救之也,四肢玲,而身溫、唇溫者,可活之矣。口中無涎,即名尸厥。

  可刺足陽明之所過。

  足陽明之所過,衝陽穴也,在足附上骨問動豚,去陷谷三寸,足陽明之原也。用毫針,著人身溫暖,以手按穴,咒日:常在魂庭,始清太寧,元和布氣,六甲及真。誦之三遍,先想黃庭於穴下,刺入三分,留三呼;次進二分,留一呼;徐徐退,而以手捫之者也。

  復刺脾之俞。

  在背第十一椎下,兩傍各一寸半。用毫針,以手按之,咒日:太始定位,總統坤元,黃庭真氣,來復遊全。,誦之三遍,刺之三分,留二呼,進至,二分,動氣至徐徐出針。

  人肺病,遇陽明司天先守黠感而三虛。,

  人虛、天虛,又汗出放肺,因而三虛,即魂遊於上,故曰失守之也。

  又過#9金不及,有赤尸鬼干人,令人暴亡。,

  不出一時可救之,雖無氣,手足冷者,心腹溫,鼻徹溫,目中神彩不轉,口中無涎,舌卯不縮者,皆可刺活也。

  可刺手陽明之所過。

  手陽明之所過,合谷穴也,在手大指次指問,手陽明之原也。用毫針,著人體溫暖,先以手按穴,咒曰:青氣真全,帝符日元,七魄歸右,今復本田。誦之三遍,想白黑於穴下,刺入三分,留三呼;次進針至五分,留三呼;復退一分,留一呼;徐徐出針,以手捫其穴,復活也。

  復刺肺俞。

  肺俞在背第三椎下,兩傍各一寸半。用毫針,著體溫暖,先以手按穴,咒日:左元真人,六合氣賓,天符帝力,來入其司。誦之三遍,針入一寸半,留三呼;次進二分,留一呼;徐徐出針,以手捫其穴也。

  人腎病,又遇太陽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。

  人虛、天虛,又感出汗於腎,感而三虛,即腎神退遊於黃庭,雖不離體,神光不聚,故失守也。

  又遇水運不及之年,有黃尸鬼干犯人正氣,吸人神魂,致暴亡。

  氣絕,四肢厥玲,心腹微溫,眼色不易,唇口及舌不變,口中無涎即可救也。

  可刺足太陽之所過。

  足太陽之所過,京骨穴也,在足外側大骨下,赤白肉際陷者中是,足太陽之原也。用毫針,著人身溫暖,以手按穴,咒日:元陽育嬰,五老及真,泥丸玄華,補精長存。想黑氣於穴下,刺入二#10分半,留三呼;乃進至三分,留一呼;徐徐出針,以手捫其穴也。

  刺足少陽之俞。

  在背第十椎下,兩傍各一寸半。用毫針,先以手按穴,咒日:天玄日晶,太和昆靈,真元內守,持入始青。誦之三遍,刺之三分,留三呼;次又進五分,留三呼;徐徐出針,以手捫之。

  黃帝問日:十二藏之相使,神失位,使神彩之不圓,恐邪干犯,治之可刺,願聞其要。

  五神失守,以明刺法,又言十二神之妙用也。

  岐伯稽首再拜曰:悉乎哉。問至理,道真宗,此非聖帝,焉究斯源,是謂氣神合道,契符上天。

  人氣動合司天,神氣相合,由乎盛衰也。

  心者,君主之官,神明出焉。

  任治於物,故為君主之官。故心從形,有神託心斯存,是故心者,神之舍也。即真心失守,虛而神不守位,即妄遊諸室,五神不安,而乃令虛也。

  可刺手少陰之源。

  手少陰之源者,即是兌骨穴也。此是真心之源,在掌後兌骨之端陷者中,一名中都,用長針,口中溫暖,刺入三分,留三呼;進一分,留一呼;徐徐出針,以手捫其穴,復蘇也。

  肺者,相傅之官,治節出焉。

  位高為君,故官為相傅。主行榮衛,故治節由之,喘息而自然。有多語失節,飲玲形寒悲愴?是以肺神不守位,即虛也。

  可刺手太陰之源。

  肺之源,出於大淵,在掌後大筋一寸五分問陷者中,手太陰之所過。用長針,以口中溫針,以手按穴,刺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動氣至而徐徐出針,以手捫穴。

  肝者,將軍之官,謀慮出焉。

  勇而能斷,故日將軍。潛發未萌,故日謀慮出焉。怒而氣上,遇氣交不前,因而神失守,神光不聚,可用前法刺之,全神守者也。

  可刺足厥陰之源。

  足厥陰之源,太衝穴也,在足大趾本節後二寸陷者中,乃肝豚所過為源。用長針,便於口中先溫針,以手按穴,刺可入三分,留三呼;進二分,留二呼;徐徐出針,以手捫之也。

  膽者,中正之官,訣斷出焉。

  剛正果訣,故官為中正。直而不疑,故訣斷出焉。交動而卒怒,怒而不息,氣上而不守位,使人中正不利,欲成膈噎,神光不聚,未有邪干,先可以刺治之者也。

  可刺足少陽之源。

  足少陽之源,丘墟穴也,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,去臨泣穴五寸,足少陽之所過也。用長針,於口內溫針,先以左手按穴,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;進至五分,留二呼;徐徐出針,以手捫之也。

  擅中者,臣使之官,喜樂出焉。

  擅中者,在胸兩乳問,為氣海,手厥陰包絡之所居,此作相火位,故言臣使,主其喜樂,中及驚喜怒思恐,即神失守位,使人如失志,恍恍然,神光不聚,邪來干之,可用刺法治之,正神和也。

  可刺心包胳所流。

  勞官穴也,在手掌中央動脈,手心主之所流也。用長針,於口中溫,先以左手按穴,刺可同身寸之三分,留二呼,徐徐出針,以手捫其穴也。

  脾為諫議之官,知周出焉。

  心有所憶謂之意,意中出焉謂之智,智周萬事,皆從意智也。故知周出焉,意有所著#11。欲念生他想勞意不已,智有所存,神遊失守,則神元不聚,可預治之者也。

  可刺脾之源。

  脾之源,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,是足太陰之所過為源。用長針,於口內溫針,先以左手按穴,刺可入三分,留五呼;進至三分,留五呼;即可徐徐而退針,以手捫之。

  胃為倉凜之官,五味出焉。

  包容五穀,是謂倉凜之官。榮#12養四傍,故云五味出焉。飲食飽甚汗出,食飽房室,即氣留滯注,神遊失守,邪干未至,可以預治全真。

  可刺胃之源。

  胃之源#13衝陽穴也,在足咐上,如同身寸之五分,骨問動脈上,去陷谷穴五寸,是足陽明之所過。用長針,於口中溫針,先以左手按穴,刺可入三分,留三呼,進至二分,徐徐出針,以手捫其穴。

  大腸者,傳道之官,變化出焉。

  傳道,為傳不潔之道;變化,謂變化物之形。故云傳道之官,變化出焉。男子有反之過,故失守位,邪非干之,以刺法治之,即令反卻蘇也。

  可刺大腸之源。

  大腸之源,合谷穴也,在手大指次指曲骨問,手陽明之所過也。用長針,口中溫針,刺入二分,留三分#14,進至二分,留一呼,徐徐出之也。

  小腸者,受盛之官,化物出焉。

  承奉胃司,受盛糟粕,受元復化,傳入大腸,故云受盛之官,化物出焉。受而有異,非合不合,神失守,可刺全真者。

  可刺小腸之源。

  小腸之源,腕骨穴也,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,手太陽之所過也。用長針,於口中溫針,先以左手按穴,刺可入三分,留三呼;進二分,

  留一呼;徐徐出針,次以手捫其穴也。

  腎者,作強之官,仗巧出焉。

  強於作用,故日作強。造化形容,故日俠巧。在女則當俠巧,在男正日作強。人強作過失,動合於三元八正之日,故神失守位也,故預刺而可全真者也。

  刺其腎之源。

  腎之源,出於大谿,在足內踝下,跟骨之前陷者中,足少陰之所過為源。用長針,於口中溫針,先以左手按穴,刺入三分,留一呼;進一分,留一呼;徐徐出針,以手捫其穴也。

  三焦者,決瀆之官,水道出焉。

  引道陰陽,開通閉塞,故官司央瀆,水道出焉。次瀆者,如四瀆入大海,不離其水,百川入海,只江河淮濟入海,不變其道,故日四瀆也。三焦次瀆,即精與水道不相合也,故日三焦者,上中下。上焦者,主內而不出,或非內而即內,故不守。中焦者,主腐熟水穀,或情動於中,人或非動而動,是謂孤動者,神失守位。下焦者,主出而不內,或當出而不出者,故日神失守位也。

  刺三焦之源。

  三焦之源,陽池穴也,在手表腕上陷者中,手少陽脈之所過也。用長針,於口中溫針,先以左手按穴,刺可入三分,留三呼;進一分,留一呼;徐徐出針,以手捫之也。

  膀胱者,州都之官,精液藏焉,氣化則能出矣。

  位當孤府,故日都官。居下內空,故藏精液。若得氣海之氣,施化則波便注泄。氣海之不足,則閩隱不通,故日氣化則能出矣。人若滯便而合氣注膀胱,故精泄氣通#15。水道不宣通,故神失守位。即可以刺法全真者,方知此法大妙也。

  刺膀胱之源。

  膀胱之源,京骨穴也,在足外側大骨下,赤白肉際陷者中,足太陽之所過。用長針,於口中溫針,先以左手按穴,刺可入三分,留三呼;進二分,留三呼;徐徐而出針,以手捫其穴也。

  凡此十二官者,不得相失也。

  失則災害至,故不得相失。失之則神光不聚,故有邪干犯之,即害天命,宜先刺以全真也。

 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,亦法有修真之道,非治疾也,故要修養和神也。

  神為主養之宗,故作先也。

  道貴常存,補神固根,精氣不散,神守不分。

  內三寶,即神、氣、精。一失其位,三者皆傷。三者同守,故日元和也。

  然即神守而雖不去,亦全真。

  神如去即死矣。然雖在其體,身中而未去者,亦非守位而全真也。

  人神不守,非達至真。

  神不守即光明不足,故要守真而聚神光,而可以修真,真勿令泄,人為知道。

  至真之要,在乎天玄。

  人在母腹,先通天玄之息,是謂玄牝,名日谷神之門,一名神顛,一名上部之地戶,一名人中之嶽,一名胎息之門,一名通天之要。人能忘嗜欲,定喜怒,又所動隨天玄牝之息,絕其想念,如在母腹中之時,命日返天息,而歸命迴,入寂滅,反太初,還元胎息之道者也。

  神守天息,復入本元,命日歸宗。

  人有諸疾守位之神,可入玄中之息,而歸命之真全,神之道可久覬也。

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三

  #1口:明刻本作『不』。

  #2□口:元刻本作『嚏也』。

  #3室:明刻本無。

  #4□:明刻本作『厥』。

  #5□:明刻本作『溫』。

  #6君:此下疑有脫文。

  #7舌:此下元刻本有一字空格。

  #8分:疑為『呼』之訛。

  #9過:明刻本作『遇』。

  #10二:元刻本作『一』

  #11著:元刻本作『著』。

  #12榮:原作『勞』據文義改。

  #13源:原作『陽』,據元刻本改。

  #14分;疑當作一呼』。

  #15通:元刻本作『動』。

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四

  本病論上

  黃帝問日二天元九窒,余已知之,願聞氣交,何名失守?

  六氣升降,上下交位,以五藏配天地之常。

  岐伯曰:謂其上下升降,遷正退位,各有經論,上下各有不前,故名失守也。

  《天元玉冊》云:六氣常有三氣在天,三氣在地也。即一氣升天,作左問氣;一氣入地,作右問氣;一氣遷正,作司天;一氣遷正,作在泉;一氣退位,作天左問氣;一氣退位,作地右間氣。氣交有合,常得位所在至當時,即天地交乃變而方泰也,天地不交乃作病也。

  是故氣交失易位,氣交乃變,變易非常,即四時失序,萬化不安,變民病也。

  於是六氣有升不得其升者,欲降而不得其降者,有當遷正而不得遷正者,自當其位而不得位,故有如此之分,則天地失其常政,故萬民不安也。

  帝曰:升降不前,願聞其故,氣交有變,何以明知?

  再問窮源用也。

  岐伯日:昭乎問哉,明乎道矣。氣交有變,是謂天地機。

  本#1欲升,上見天柱窒;二火歌升,上見天蓬窒;土欲升,上見天衝窒;金欲升,上見天英窒;水欲升,上見天內窒,是故天窒所勝,而不前者。

  但欲降而不得降者,地窒刑之。

  木欲降,而地矗窒刑之;火欲降,而地玄窒刑之,土欲降,而地蒼窒刑之;金欲降,而地彤窒刑之;水欲降,而地阜窒刑之;地九窒,法天之象,本勝之氣,故不降也。

  又有五運太過,而先天而至者,即交不前。

  運逢陽年於有司之至也,至後交勝而不過。

  但欲升而不得其升,中運抑之。

  木欲升而中見金運勝之,二火欲升而中見水運勝之,土欲升而中見木運勝之,金欲升而中見火運勝之,水欲升而中見土運勝之者,皆遇運太過,早至其中而先於氣交,而抑之不前者也。

  但欲降而不得其降,中運抑之。

  然五運逢太過而先至其中,故降而不下,中運刑之,抑之不前也。

  於是有升之不前,降之不下者;有降之不下,升而至天者;有升降俱不前,作如此之分別,即氣交之變,變之有異,常各各不同,災有微甚者也。

  是故上下,天地之升降,交氣有天窒、地窒之勝剋,中運抑伏淺深,是故民病微甚異爾也。

  帝日:願聞氣交遇會勝抑之由,變成民病,輕重何如?

  欲明其變病本源之證也。

  岐伯曰:勝相會,抑伏使然。

  六氣升降,乃經論之道也,氣交之常也,遇會之不常,而相投之,勝伏抑之成鬱者也。

  是故辰戊之歲,木氣升之,主逢天柱,勝而不前。

  辰戌之歲,太陽遷正作司天也。即厥陰作地而作右問,至此歲而升天作左間也。又遇司天,深計算位至天柱窒也。木欲升,天柱金司天,土勝之不前也。

  又遇庚戌,金運先天,中運勝之,忽然不前。

  庚年金運先天,至次後十三日始交,司天欲升而金運抑之也。

  木運升天,金乃抑之。

  或上見天柱窒,或中見金運也。

  升而不前,即清生風少,肅殺於春,露霜復降,草木乃萎。民病溫疫早發,咽嗑乃乾,四肢滿,肢節皆痛,久而化鬱。

  至天得左問日,乃發作也。

  即大風摧拉,折隕嗚素。民病卒中褊痺,手足不仁。

  青埃見時,風疫乃作,民反張肢體直強,治之達三俞也。

  是故巳亥之歲,君火升天,主窒天蓬,勝之不前。

  君火以在地三年,至巳亥之歲,少陰升天作左問也,此可定之也。天蓬水司水,《天元冊》用除算至坎官,除其數者,即天蓬窒作主司,故水窒勝也。

  又厥陰木遷正,則少陰未得升天,水運以至其中者。君火欲升,而中水運抑之。

  即天蓬水司勝,即或水運抑之。

  升之不前,即清寒復作,玲生旦暮。民病伏陽,而內生煩熱,心神驚悸,寒熱間作,日久成鬱。

  二七日不降,以為日久也。

  即暴熱乃至,赤風腫翳化疫,溫癘暖作。

  至天作左問日乃作也,民病伏熱內煩,痺而生厥,甚則血溢也。

  赤氣瘴而化火疫,皆煩而躁渴,渴甚治之,以泄之可止。是故子午之歲,太陰升天,主窒天沖,勝之不前。

  太陰在地二#2年畢,一年乃升天,作少陰之左問也,此即定矣。其天衝窒,至有法,即不可前定之也。如會天衝窒,即土不可便升之也,故日升之不前也。

  又或遇壬子,木運先天而至者,中木遇抑之也。

  木升於大寒之日也,木早至十三日上,故升或遇此二木抑之者,土遷抑甚,而病深之也。

  升天不前,即風埃四起,時舉埃昏,雨濕不化,民病風厥涎潮,偏痺不隨,脹滿,久而伏鬱。

  即十日不升者,至以為日久也。

  即黃埃化疫也。

  問氣上鬱之大疫也。

  民病夭亡,臉肢府黃疸滿閉,濕令弗布,雨化乃微。

  黃埃起而黃風化疫,皆肢體痛而口苦者也。

  是故丑未之年,少陽升天,主窒天蓬,勝之不前。

  少陰在地三年畢,至此歲升天,作太陰左問也,此可前定之也。天蓬失算位,取之法不定也。或遇之者,即水運之可升之於火,故不可便升也。

  又或遇太陰未遷正者,即少陰未升天也,水運以至者。

  即升天不前者,有此二抑之者也。

  升天不前,即寒露反布,凜冽如冬,水復涸,冰再結,暄暖乍作,玲復布之,寒暄不時,民病伏陽在內,煩熱生中,心神驚駭,寒熱問爭,以久成鬱。

  二七不降,以為日久也。

  即暴熱乃生,赤風氣瞳翳。

  至天得位之日乃作。

  化成鬱癘,乃化作伏熱內煩,痺而生厥,甚則血溢。

  赤氣生而化大疫,皆煩而大熱,涼藥不可制於火之鬱,甚於君火,故厥乃血溢也。

  是故寅申之年,陽明升天,主窒天英,勝之不前。

  陽明在地三年畢,至此年升天,作少陽左問也,即經論中乃定矣。九窒隨天數不足,金遇火窒之,可勝之,不可升天。

  又或遇戊申、戊寅,火運先天而至。

  太過歲未交司,運先至一十三日。

  金欲升天,火運抑之。

  此者遇一即不可升也,或二者同會,其抑大也。

  升之不前,即時雨不降,西風數舉,鹹鹵燥生。

  地鹹鹵生白,見硝而燥生也。

  民病上熱,喘嗽血溢,久而化鬱。

  四九不升,火為日久也。

  即白埃翳霧,清生殺氣,民病脅滿悲傷,寒歟嚏啞乾,手拆皮膚燥。

  白埃起時,殺疫火生,民病皆燥而咽乾,治可刺之也。

  是故卯酉之年,太陽升天,主窒天內,勝之不前。

  太陽在地三年畢,此年升天,作陽明之左問也,即經論定矣。升天即天內從之,數法推之也。水遇土窒之司,勝之不可升之,抑而復鮮。

  又遇陽明未遷正者,即太陽未升天也,土運以至。

  己酉、己卯。

  水欲升天,土運抑之。

  或見天內窒,土刑勝之,或見土運抑之,有一不勝也。

  升之不前,即濕而熱蒸,寒生兩問。民病注不食不及化,久而成鬱。

  十二日不降,為日久也。

  冷來客熱,冰雹卒至。民病厥逆而穢,熱生於內,氣痺於外,足腥痠疼,反生(心悸懊熱,暴煩而復厥。一黑埃起至寒疫至,皆煩而悸厥,治之。

  可溢也。

  黃帝曰:升之不前,余已盡知其旨。一願聞降之不下,可得明乎?

  再欲細明其道也。

  岐伯日:悉乎哉問。是之謂天地微旨,可以盡陳斯道,所謂升已必降也。

  一升至天作左問一年,二年遷正作司天,三年退位作右間,四年後降也。

  至天三年,次歲必降,降而入地,始為左問也。

  入地作左問一年,次歲作遷正司地,又次歲乃退作右問也。

  如此升降往來,命之六紀者矣。

  三而在天,三而在地,一歲弗從,命乎災害,先明其升,次窮其降也。

  是故丑未之歲,厥陰降地,主窒地晶,勝而不前。

  又厥陰在天三年,次年爻降,又遇地九窒中,地晶西方兌塞,金司勝之,不可使入其地也,抑之不入,乃化成民病也。

  又或遇少陰未退位。

  少陰天數有餘,作布政,故未退一位也。

  即厥陰未降下,金運以至中。

  或遇乙丑、乙未,中見金抑之也。

  金運承之,降之未下,抑之變鬱。

  鬱伏之氣降而不下,成其民病。

  木欲降下,金承之,降而不下,蒼埃遠見,白氣承之,風舉埃昏,清躁行殺,霜露復下,肅殺布令。久而不降,抑之化鬱。

  三日不降八日降,不降化風疫也。

  即作風躁相伏,暄而反清,草木萌動,殺霜乃墊未見#3懼清傷藏。

  暄和令節,大清殺之,復布殺霜,蒼埃見時風疫至,治之吐而得,復不可下。

  是故寅申之歲,少陰降地,主窒地玄,勝之不入。

  少陰在天三年,四年即降,又遇地窒,主司地玄,窒水司降而不入,抑伏化為民病也。

  又或遇丙申、丙寅,水運太過,先天而至。

  水運太過,至其中即少陰降而不下,乃成其鬱,與民為其災也。

  君火欲降,水運承之,降而不下,即彤雲纔見,黑氣反生,暄暖如舒,寒常布靈,凜冽復作,天雲慘賡,久而不降,伏之化鬱。

  二日不降七日降,不降即鬱發。

  寒勝復熱,赤風化疫,民病面赤心煩,頭痛目眩也,赤氣彰,而溫病欲作也。

  民皆夜外不安,黃風化疫,解可泄也。

  是故卯酉之歲,太陰降地,主室地蒼,勝之不入。

  太陰在天三年,至此年降入地,作少陰左問也。又遇主窒地蒼窒,木司勝之不入也。

  又或少陽未退位者,即太陰未得降也,或木運以至。

  丁酉、丁卯。

  木運承之,降而不下,即黃雲見而青霞彰,鬱蒸作而大風霧翳埃勝,折損乃作,久而不降也,伏之化鬱。

  十日不降,為日久也。

  天埃黃氣,地布濕蒸,民病四肢不舉,昏眩肢節痛,腹滿填臆。

  黃風三舉,民病溫濕,皆痞滿,治可大下愈。

  是故辰戌之歲,少陽降地,主窒地玄,勝之不入。

  少陽在天三年畢,次年下降入地,作太陰左問,主地玄窒,水司勝不入,而化民病也。

  又或遇水運太過,先天而至也。

  丙辰、丙戌,水運者也。

  水運承之,水降不下,即彤雲纔見,黑氣反生,暄暖欲生,玲氣卒至,甚即冰雹也。久而不降,伏之化鬱。

  二日不降七日降,不降即鬱發也。

  冷氣復熱,赤風化疫,民清面赤心煩,頭痛目眩也,赤氣彰而熱病欲作也。

  民病夜訃不安,黃風化疫,解可泄之而愈也。

  是故巳亥之歲,陽朋降地,主窒地彤,勝而不入。

  陽明在天三年,次年下降,入地作少陽左問也。又遇主窒地彤,窒火司勝之不入,即化成病也。

  又或遇太陰未退位,即少陽未得降,即火運以至之。

  癸巳、癸亥。

  火運承之不下,即天清而肅,赤氣乃彰,暄熱反作,民皆昏倦,夜外不安,咽乾引飲,懊熱內煩,大清朝暮,暄還復作,九#4而不降,伏之化鬱。

  四日不降九日降,不降即鬱發也。

  天清薄寒,遠生白氣,民病掉眩,手足直而不仁,兩脅口□#5,滿目忙忙。

  白氣豐而殺疫至,民皆燥而咽乾軌鈕,治可刺之。

  是故子午之年,太陽降地,主窒地阜,勝之降而不入。

  太陽在天三年,次年復降入地,作陽明左問,又遇地阜,土司勝之不入者也。

  又或遇土運太過,先天而至。

  甲子、甲午。

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四

  #1本:明刻本作『木』。

  #2二:疑當作『三』。

  #3乃螫未見:明刻本作『乃下,螫蟲未見』。

  #4九:元刻本作『久』。

  #5口口:明刻本作『作痛』。

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五

  本病論下

  土運承之,降而不入,即天彰黑氣,暝暗賡慘,纔施黃埃而布濕,寒化令氣,蒸濕復令。久而不降,伏之化鬱。

  十二日不降者,即鬱其發也。

  民病大厥,四肢重怠,陰痿少力,天布沉陰,蒸濕問作。

  黑氣彰而寒疫至,民病皆厥而體重,治可益之也。

  帝曰:升降不前,晰知其宗。願聞遷正,可得明乎?

  晰,明也。

  岐伯日:正司中位,是謂遷正位。司天不得其遷正者,即前司天以過交司之日。

  以過大寒日,別歲正之,初氣未至也。

  即遇司天太過有餘日也,即仍舊治天數,新司天未得遷正也。

  年即以交,即司天之氣未交司故也。

  厥陰不遷正,即風暄不時,花卉萎瘁,民病淋搜,目系轉,轉筋喜怒,小便赤。

  太陽司天,天數有餘,如退位之日,厥陰得治遷正也。

  風欲令而寒由不去,溫暄不正,春正失時。

  雖得初氣,天令不傳,木氣不伸,民乃病肝。

  少陰不遷正,即冷氣不退,春玲復寒,暄暖不時,民病寒熱,四肢煩痛,腰脊強直。

  厥陰司天,天數有餘。厥陰雖有餘日,別位司天,皆天數終日始遷正,如少陰至二月春分得位正之時,乃造化變,便可遷正,乃合司天也。

  木氣雖有餘,位不過於君火也。

  木氣有餘數,不盡有餘日,復治天,治數未終,遇君火得時化,春分日便可遷正,木猶未退,即可同治於天也。其餘氣皆無此也。

  太陰不遷正,即雲雨失令,萬物枯焦,當生不發。民病手足肢節腫滿,大腹水腫,填臆不食,飧泄脅滿,四肢不舉。

  少陰司天,天數未終,故日太陰不得遷正。少陰數終,可得遷正也。

  雨化欲令,熱猶治之,溫煦於氣,亢而不澤。

  少陰有餘,未盡天數,故不退位,即太陰未得遷正,即土氣不申,而民病於脾也。

  少陽不遷正,即炎灼弗令,苗莠不榮,酷暑於秋,肅殺晚至,霜露不時。民病瘤瘧,骨熱,心悸驚駭,甚時血溢。

  雖有寅申之年,土尚治之,退位之日,火行酷暑於後,故涉暑於秋也。

  陽明不遷正,則暑化於前,肅於後,草木反榮。民病寒熱歎嚏,皮毛折,爪甲枯焦,甚則喘嗽#1息高,悲傷不樂。

  少陽司天,天數有餘,如退位日,陽明不遷正也。

  熱化乃布,燥化未令,即清勁未行,肺金復病。

  雖得卯酉之年,猶火化熱之令也,故肺重復受病。

  太陽不遷正,即冬清反寒,易令於春,殺霜在前,寒冰於後,陽光復治,凜冽不作,露雲待時。民病溫癘至,喉閉溢#2乾,煩燥而渴,喘息而有音也。

  陽明司天,天數有餘,退位日太陽遷正,故多煩燥渴喘者也。

  寒化待燥,猶治天氣,過失序,與民作災。

  雖得辰戌之年,猶尚清化治天,故失序也。

  帝曰:遷正早晚,以命其旨,願聞退位,可得明哉?岐伯日:所謂不退者,即天數未終。

  天數未終,其氣仍治,雖遇交司,由未退位也。

  即天數有餘,名曰復布政,故名日再治天也,即天令如故而不退位也。

  此治天下過而不退位,猶在天。

  厥陰不退位,即大風早舉,時雨不降,濕令不化。民病溫疫,疵廢風生,民病皆肢節頭目痛,伏熱內煩,咽喉乾引飲。

  厥陰天數有餘,在本數之上司天,氣高而災化善也,令作布政而復下災,故反甚之者也。

  少陰不退位,即溫生春冬,墊蟲早至,草木發生。民病膈熱咽乾,血溢驚駭,小便赤澀,丹瘤疹瘡瘍留毒。

  少陰天下#3有餘,過歲而復作布政,天令酷災矣。

  太陰不退位,而取寒暑不時,埃昏布作,溫令不去。民病四肢少力,食飲不下,泄注淋滿,足經寒,陰痿閉塞,失溺,小便數。

  太陰天下#4有餘,過歲而猶尚治天,其氣其#5下矣,病至腎也。

  少陽不退位,即熱生於春,暑乃後化,冬溫不凍,流水不冰,墊蟲出見。民病少氣,寒熱更作,便血上熱,小腹堅滿,小便赤沃,甚則血溢。

  少陽天數有餘,至過歲由治天,甚則氣復下,其災至脾肺藏也。

  陽明不退位,即春生清玲,草木晚榮,寒熱問作。民病嘔吐暴注,食飲不下,大便乾燥,四肢不舉,目瞑掉眩。

  陽明天數太過,至交歲而猶尚治天,氣復降,其災至甚於肝藏也。

  帝日:天歲早晚,余以知之。願聞地數,可得聞乎?岐伯日:地下遷正升及退位不前之法,即地土產化,萬物失時之化也。

  即應之生萬物之不時,數無次序,天令與民作災,令於上下二干,失移之中者也。

  帝曰:余聞天地二甲子,十二#6十二支,上下經緯天地,數有迭移,失守其位,可得昭乎?

  同天地二甲子,有上下不合其德者,為失守也。

  岐伯曰:失之迭位者,謂雖得歲正,未得正位之司,即四時不節,即生大疫。

  天地不合德,即名天地失節,即上下二管音不相應,即大不主與天主失節,上下失音,萬物不安也。

  注《玄珠密語》云:陽年三十年,除六年天刑,計有太過二十四年。

  除庚子、庚午,君火刑金運;庚寅、庚申,相火刑金運;戊戌、戊辰,太陽刑火運也。此為與其天地氣,上臨中運,不得太過者也。

  除此六年,皆作太過之用,令不然之旨。

  此即太過,作陽年中運餘也,忽有上下,失支迭位,故不為者也。

  今言迭支迭位,皆可作其不及也。

  陽年者,運太過也,五音皆定矣,太音也,運自勝有餘,而無邪傷,故名正化疫也。其剛干不相對柔干,即上下不相招,即陰陽相錯,天地不合德,中運雖陽多而作太過,故有勝復乃至者也。

  假令甲子,陽年土運太窒。

  土太過即運傷,鱗蟲勝及,腎藏氣不及,土勝於水也,即黃鍾之管音高,故日太窒也。候甲子之氣應者,上應鎮星,大而明也。

  如癸亥天數有餘者,年雖交得甲子。

  甲雖臨子,未得遷正。

  厥陰猶尚治天。

  年雖甲子司天,尚化風玲,厥陰猶復布正於天也。

  地已遷正,陽明在泉。

  或名司地,即數高者。

  去歲少陽,以作右問。

  癸亥司地,少陽退位,以作地下之右問氣者也。

  即厥陰之地陽明,故不相和奉者也。

  故日上下不相招,陰陽有相錯,即癸與巳相對,故天地不合德,即以不合甲也。

  癸巳相會,土運太過,虛反受木勝,故非太過也。何以言土運太過,昆黃鍾不應太窒,木既勝而金還復,金既復而少陰如至,即木勝如火,而金復微。

  謂少陰見厥陰退位,而少陰立至,故金欲復而火至,故復有少也。

  如此則甲己失守,後三年化成土疫,晚至於卯。

  甲子至丁卯四年至。

  早至丙寅。

  甲子至丙寅三年至。

  土疫至也。

  至於四維時也。

  大小善惡,推其天地,詳乎太一。又只如甲子年,如甲至子而合,應交司而治天。

  少陰主甲子年,司天遷正應時也。

  即下己卯未遷正,而戊寅少陽未退位者,亦甲己下有合也。

  即甲與戊相對,子與東酊個也。

  即土運非太過,而木乃乘虛而勝土也。金次又行復勝之,即反邪化也。

  即勝之小而或不復,後三年化癘,名日土癘,其狀如土疫者,本是自天來癘,從地至,故反化邪生也。

  陰陽天地殊異爾,故其大小善惡,一如天地之法旨也。假令丙寅陽年太過,如乙丑天數有餘者,雖交得丙寅。

  雖丙得寅,猶未遷正而作司天。

  太陰尚治天也,地已遷正,厥陰司地。

  或作在泉。

  去歲太陽,以作右問。

  乙丑司地,庚辰以退位而作右問。

  即天太陰而地厥,故地不奉天化也。

  即上下不相招,陰陽有相錯,即辛與乙不相合,故不合其德也。

  乙辛相會,水運太虛,反受土勝,故非太過,即太簇之管,太羽不應,土勝而雨化,水復即風。

  即天地非其時而有其氣,有化大疫,即與陰陽復不同也。

  此者丙辛失守其會,後三年化成水疫,晚至己巳。

  丙寅至己巳四年。

  早至戊辰。

  丙寅至戊辰三年。

  甚即速,微即徐。

  徐至己巳。

  水疫至也,大小善惡推其天地數,乃太乙遊宮。又只如丙寅年,丙至寅且合,應交司而治天。

  少陽至而作司天,應時遷正。

  即辛巳未得遷正,而庚辰太陽未退位者,亦丙辛不合德也。

  即丙與庚相對,辰與寅相配位也,即水運非太過也。

  即水運亦小虛而小勝,或有復。

  丙寅至也,即無復也。

  後三年化癘,名日水癘,其狀如水疫。

  一名寒疫。

  治法如前。假令庚辰陽年太過,如己卯天數有餘者,雖交得庚辰年也。

  雖庚臨辰,未遷正。

  陽明猶尚治天,地以遷正,太陰司地。

  即是在泉。

  云#7歲少陰,以作右問。

  己卯年,地甲子以退少陰,作右問也。

  即天陽明而地太陰也,故地下奉天也。乙巳相會,金運太虛,反受火勝,故非太過也,即姑洗之管,太商不應,火勝熱化,水復寒刑。

  此天地非時,行不節之令,即三年始成大疫,行天下也。

  此乙庚失守,其後三年,化成金疫也。

  速至壬午。

  庚辰至壬午三年,是其速至。

  徐至癸未,金疫至也,大小善惡,推本年天數及太乙也。

  疫至之年,又遇失守,其災大也。不見五福及其太乙,且惡死人太半也。如卻會合德者,災小爾。如見五福與其太一者,其災且小善滅#8其半也。

  又只如庚辰,如庚至辰,且應交司而治天。

  太陽主庚辰年司天,應時遷正而治天也。

  即下乙未未得遷正者,即地甲午少陰未退位者,且乙庚不合德也。

  即甲庚相對,辰午相配,此令失守,非配太過。

  即下乙未干失剛,亦金運小虛也,有小勝或無復。

  太陰至未,即不復也。

  後三年化癘,名日金癘,其狀如金疫也。

  金疫又名殺疫,金癘又名殺癘。

  治法如前。假令壬午陽年太過,如辛巳天數有餘者,雖交後壬午年也。

  雖壬臨午,猶未遷正。

  厥陰猶尚治天,地已遷正,陽明在泉。

  丁酉治也。

  去歲丙申,少陽以作右問。

  壬午年丁酉遷正,辛巳年丙申退位也。

  即天厥陰而地陽明,故地不奉天者也。

  即陽明當上奉少陰,不與厥陰奉合也,故丁酉與辛巳不相合德也。

  丁辛相合會,木運太虛,反受金勝,故非太過也。即蘿賓之管,太角不應,金行燥勝,火化熱復。

  此天地非時行不節之氣,即三年始成大疫。

  甚即速,微即徐。

  速即首尾二#9年,徐即後三年作。

  疫至大小善惡,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。又只如壬至午,且應交司而治之。

  少陰壬至午年司天,應時而遷正得位者。

  即下丁酉未得遷正者,即地下丙申少陽未得退位者,見丁壬不合德也。

  即壬丙相對,午申相配,此失守非合德,見非太過也。

  即丁柔干失剛,亦木運小虛也,有小勝小復。

  陽明如至,即不復也。

  後三年化癘,名曰木癘,其狀如風疫,法治如前。

  可大吐而治之。

  假令戊申陽年太過,如丁未天數太過者,雖交得戊申年也。

  雖戊臨申,猶未遷正也。

  太陰猶尚治天,地已遷正,厥陰在泉。

  癸亥治地。

  去歲壬戌,太陽以退位作右問,即天丁未,地癸亥,故地不奉天化也。

  即厥陰當上奉少陽,故不與太陰奉合,故丁未與癸亥不相合。

  丁癸相會,火運太虛,反受火勝,故非太過也,即夷則之管,上太徵不應。

  非戊癸相合也,故火運不應,其夷則未應其徵也,下管癸亥,少徵應之,即下見癸亥,主司地,故同聲之不相應,即上下天地不相合德,故不相應也。

  此戊癸失守其會,後三年化疫也,速至庚戌。

  首尾三年。

  大小善惡,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,又只如戊申,如戊至申,且應交司而治天。

  少陽主戊申年司天,應時遷正而治天也。

  即下癸亥未得遷正者,即地下壬戌,太陽未退位者,見戊癸未合德也。

  即壬戊#10相對,申戌相配,此失守,非合德,又非太過。

  即下癸柔干失剛,見火運小虛也,有小勝,或無復也。

  厥陰至即無復。

  後三年化癘,名曰火癘也。治法如前,治之法可寒之泄之。

  已上五失守變五疫,下五失守變五癘也。即上剛柔二干共主運,有失支不守之者,以此五法,即諸陽年也。

  黃帝日:人氣不足,天氣如虛,人神失守,神光不聚,邪鬼干人,致有夭亡,可得聞乎?

  人氣與天氣同失守,即鬼邪干人政死也。

  岐伯日:人之五藏,一藏不足,又會天虛,感邪之至也。

  其不足之藏,與天氣同聲虛也。

  人憂愁思慮即傷心,又或遇少陰司天,天數不及,太陰作接問至,即謂天虛也,此即人氣、天氣同虛也。又遇驚而奪精,汗出於心。

  大驚汗出於心,即心中精脈喊少,故神失守心也。

  因而三虛,神明失守。

  先有勞神之病,又遇少陰天數不及也,又更驚而奪精,此三會而神明失守也。

  心為君主之官,神明出焉。

  心先有病,又遇天虛而感天重虛也。心者,任治於物,故為君主之官。清靜柄靈,故日神明出焉。

  神失守位,即神遊上丹田,在帝太一帝君泥丸君下。

  太一帝君,在頭日泥九君,總眾神,地#11君主之官,神明失守其位,遊於此處,不守心位。

  神既失守,神光不聚。

  神光,即飛圓光也。圓光不潔,即圓光缺矣,即鬼邪陰尸干人。

  卻遇火不及之歲,有黑尸鬼見之,令人暴亡。

  其火運不及,非只癸年、戊年,失守亦然,火司天數不及亦然也。黑尸鬼,形如黑犬,頭似婦人髮蓬不髻,目大,人見之,吸人神魂。皆作大聲,卒然而亡。

  人飲食勞倦即傷脾。

  即飲食飽舉房事,即氣滯於脾,以勞疫氣滿問,脾藏有病也。

  又或遇太陰司天,天數不及,即少陽作接問至,即謂之虛也。

  人氣與天氣不及,即感天人氣虛,及又虛也。

  此即人氣虛而天氣虛也,又遇飲食飽甚,汗出於胃,醉飽行房,汗出於脾。

  脾胃汗出,即精血喊少,感天虛而作三虛,脾神失守其位。

  因而三虛,脾神失守。

  先有病於脾,次遇天虛,脾感天重虛,又遇汗出而喊其精血,乃故名三虛也。

  脾為諫議之官,智周出焉。

  脾者心之子,心有所憶謂之意,意中所出謂之智,智周萬物謂之神,即脾胃神意智,乃故失守其位者也。

  神既失守,神光失位而不聚也。

  神光不聚,鬼乃干之。

  卻遇土不及之年,或己年或甲年失守,或太陰天虛,青尸鬼見之,令人卒亡。人久坐濕地,強力入水,即傷腎。

  汗出於腎,即精血喊少,故作三虛。即精亡,心神失守其位也。

  腎為作強之官,仗巧出焉。因而三虛,腎神失守,神志失位,神光不聚。

  神、精、志三神虛失位,遊於黃庭司命君之下,乃即圓光缺矣。

  卻遇木不及之年,或辛不會符,或丙年失守,或太陽司天虛,有黃尸鬼至,見之令人暴亡。

  有此三虛,又遇水不及,即黃尸鬼干人,牛頭身黃,見之時,吸人神魂,皆暴亡也。

  人或患怒氣逆,上而不下,即傷肝也,又遇厥陰司天,天數不及,即少陰作接問至,是謂天虛也。

  肝先病,又遇天虛而感重虛也。

  此謂天虛人虛也,又遇疾走恐懼,汗出於肝,肝為將軍之官,謀慮出焉,神位失守,神光不聚。

  神光不聚,即圓光缺而不周,尸鬼乃干人也。

  又遇木不及年,或丁年不符,或壬年失守,或厥陰司天虛也,有白尸鬼見之,令人暴亡也。

  有此三虛者,即神遊失守,白尸鬼干人,頭如鷂身白,有白毛,見之吸人神魂,皆卒然而亡也。

  已上五失守者,天虛而人虛也,神遊失守其位,即有五尸鬼干人,令人暴亡也,謂之曰尸厥。

  但卒然而亡,口中無涎者,舌卵卵縮者,尸厥若出涎而舌卵者,盛厥也。

  人犯五神易位,即神光不圓也,非但尸鬼,即一切邪犯者,皆是神失守位故也。

  神失守位,雖其體中而二氣失位也,即神光不聚而邪犯之,有妖魅交通往來,皆是五神失守,乃邪所至也。

  此謂得守者生,失守者死。

  得守者,本位而五神各得其居,即神光乃圓明而聚矣,故一切邪不犯之乃生也。

  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。

  老子云:氣來入身謂之生,神去於身謂之死。故日命由神生,命生神在,即命生神去,即命夭矣。所謂神遊失守,即不離身,故不可便死也,其主管在頭上,三尊高位靈主言也,即太一帝君在頭,日泥丸,總神也,無英君左制三魂也,白元君右拘七魄也,即魂為陽神也,魄為陰鬼也,若無上三虛主之,神離位者死。今五神失守,亦有主歸,即神光不聚,圓光亦缺,故邪干犯之。若神失守其位,即知人生神昌。

 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五

  #1嗽:原作『軟』,據元刻本改。

  #2溢:疑當作『嗑』。

  #3下:疑當作『數』。

  #4下:疑當作『數』。

  #5其:此下元刻本有『復』字。

  #6二:明刻本作『干』。

  #7云:明刻本作『去』。

  #8滅:原作『威』,據文義改。

  #9二:元刻本作『三』。

  #10戊:元刻本作『戌』。

  #11地:疑當作『也』,從上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