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,是名空法。空者,道之用也。有用有著,不名於道矣。前一段分三事。此一段獨明無空寂,雖名空寂之理,則俱無所著,即為真道也。此一章六句,合為一段。
觀空亦空,空無所空。
空者,真空也。空法之相,乃有二種:有大空,有小空。大空者,無為不為之理。小空者,破有歸無,以無為為無,是名小空。此二空俱無,即自然不染正性,乃成真道也。空無大小,亦無所去,有著即顯,無著即隱。空法之相,即隨影而見形,若言無見即斷滅。其法長存,如水似鏡,在人之身,掌人之性命。凡居有質,皆藉道以成形。一切物類,無不從道而生。大道坦然,常存於物,非為斷滅者也。
所空既無,無無亦無。
空者,亦非大非小,喻如道性,本無長短,亦無塵垢;悟即謂之真空,不悟謂之假相,非為至道。《上清經》云:空假之相,還復成假,天尊慈悲,乃立空假之相,善巧方便,隨機應化,教導人天,皆歸至道。所說空相,亦非空相。空相是道之妙用,應道用即有,不用即無。非無非有,非名為道。道本無形之形,真之能名;德本無象之象,是謂真象。杳杳冥冥,其中有精,其精甚真,非無為也。萬法俱無,是為空無。空無之道,亦非自然。破此空無,還歸於無無也。
無無既無,湛然常寂。
無無者,無執也。雖無執見,歸於寂法。寂法亦無,非為寂也,亦非空也,亦非無也。非空為空,謂之真空。非無為無,是無中之法。法亦俱無,歸於真寂。真寂亦無,非為無法,不有不無,非空非色。假名稱見,化導眾生。種種分別,皆為執見。執見既無,名曰自然。清靜非為空寂之法,空寂既無,則湛然常存,豁然無礙,即謂之真常之道也。前六句明空寂之理。此一段四句,明空寂俱無,自然無欲,即成真道也。
寂無所寂,欲豈能生?
此明法相皆歸寂滅,真道自然,長存不去,無著無欲,自然成道也。
欲既不生,即是真靜。
真靜者,自然無欲也。有欲則患生,無欲則道生。本經云:吾有大患,謂五有身。及吾無身,吾有何患?無身者,無欲也,無欲謂之真身。真身者,道身也。前四句明無欲無寂。此四句明真性之道,隨機應物,無所不應,自然清靜。
真常應物,
真者,體無增减,謂之真。常者,法也。常能法則,謂之真常之法也。法則真常,應物隨機,而化導眾生,無所不應於物,道之物也。常者,道之法也。應者,道之用也。法用無有,皆為常道,常道之中,自有真應之道。故云真常應物,道之妙用也。
真常得性。
凡欲得成真性,須修常性。而為道性得者,動也。動其本性,謂其得性也。
常應常靜,常清靜矣。
既在道性,本求清靜,自然應物,常用於世,無染無著,無垢無塵,隨機而化。本經云:上善若水。水善利萬物。又云:和其光,同其塵,湛兮似或存。存者,道也。本清靜常應,而無所不應,隨方而無所不靜。故云常清靜矣。此一段六句,標前清靜之性,道性既清靜,乃得真性;既得真性,返歸於無得之理也。
如此清靜,漸入真道。
此言清靜之性,名為真道。經中不言,令人須假性修,漸進而成真也。真者,能長能久,不增不減,與天地齊壽,故為真道也。
既入真道,名為得道。
既入真道,名悟修真。鍊凡成真,鍊真成神,神真者,道也。故與天地同壽,日月齊明,造化萬物,故名為得道也。
雖名得道,實無所得。
道者,無得無失,亦無常形。本經云:道本無形,莫之能名。故云雖名得道,實無所得也。大道常存,亦無去住。又云: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。前明真性之道返歸無得之理。此明大聖立教,以無名之名,強名為道,教導人天,應接群品,雖無正形,悟者必得。
為化眾生,名為得道。
化者,返以守真謂之化。化者是遷變之義,逐換應見之名。化別種種,應見容儀,有無莫測,誘化時人。誘化者,指事為喻,恒勸開悟教道之名。普令後學之人拾惡從善,惜身保命。故要歸於聖教,只如太上西化流沙八十一國,亦法視相;或見大人,身長千丈,或見小人,身長丈八,變見無方,易形改號。或為金仙,或日梵仙,隨方設化,同體異名。教人修道,去妄成真,乃立清靜之教,皆為化也。應見降生於太清,渦水之右,真源之左,九井長存,雙檜猶在,見其道相,以化人天。又《聖紀經》云:老君自上古混沌初分,或以未分,開闢天地,安置日月星辰,分配五行,造化萬物,代代不休。為天王之師,時人莫能知之,非獨為西國演化。所言道本自然,無所不入,十方諸天,莫不皆弘至道。普天之內,皆為造化。蠢動含生,皆有道性。若能明解,即名為得道者也。
能悟之者,可傳聖道。
悟者,覺也,猶通也。通者,達也。凡學仙之士,若悟真理,則不以西竺、東土為名,分別六合之內,天上地下,道化一也。若悟解之者,亦不以至道為尊,亦不以象教為異,亦不以儒宗為別也。三教聖人,所說各異,其理一也。本經云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