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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-书法三昧-元-佚名-第2页

之,此悬针也。大要画多则分仰覆以别其势,竖多则分向背以成其体。目字之竖向也,门字之竖背也。川字中竖直,左右之竖相背。册字中二竖直,左右之竖相背。图字六竖相向皆分向背,以避铺算子也。
钩之祖(凡钩之类仿此。)
钩之祖。趯法也。柳宗元云:趯宜蹲而势生。其法蹲锋上出险势傍分。然亦分三体,左如氐长字,须长趯以应右。右如门丹字,须长趯以应左。中如东乘字,趯须朝上。又有棘针,短而有力。虿尾,丁亭宁字用之。蟹爪,殊字用之。事于之趯,皆随体变化也。
撇之祖(凡撇之类仿此。)
撇之祖。掠法也。柳云:掠左出而锋轻。颜云:掠仿佛以宜肥。其法曰:此乃斜悬针而末锋飞起也。简缘云:记此则撇无病。宜出锋处送笔力到而匀,不可半途撇出,则无力而瘦弱,如大夫右字之类是也。又谓之腕须直下笔而弯出之,如左字用■须斜硬,右字用■须腕转也。 钝吟云:手根悬起和笔俱行,则长撇如兰叶。若手根著纸则斜拂去,有半途拨出之病。
简缘云:七法皆正锋,惟掠法用偏锋。
短撇之祖(凡啄之类仿此。)
短撇之祖。啄法也,水永等字用之。其法下笔驻锋后即出,名曰啄。柳宗元云:啄仓皇而疾掩。凡字之短撇皆用之。隼尾也,如立人头上撇是也,如鹰隼之立乎柱首。竖三撇者,则须分势,如三字之画为仰、平、覆也,此则上撇平,中撇斜,下撇直,状如柳穿鱼。
捺之祖(凡磔之类仿此。)
捺之祖。磔法也。今人作捺多是两驻,虽曰三过,实不知此法。其法首抢起,中驻而右行,末驻笔蹲锋而出。如兰亭之捺,皆含蓄而不露,最为高也。柳云:磔?趞以开撑。又有欣字燕尾者,乃急就章之波法也。如水之自泉口流出,其下遇石激而过,故谓之激石波。凡永长分外等字用之。
右上项侧、勒、努、趯、策、掠、啄、磔,八法备矣,书法运用尽矣。但于侧倚取妍,担夫争道,血脉联属,雄健妩媚,体态横生,出乎八法之外者,又须详论,非纸笔可形容。用力熟闲,自诣壶奥,至此不几其神乎。
四、为学纲目
书法纲目,万字俱全。
凡学必有要,若网在纲,有条而不紊。永字者,众字之纲领也。识乎此,则千万字在是矣。
三静法地,五动象天。
地,静也,故以不变者法焉。天,动也,故以变者法焉。
简缘云:三不变,勒、策、磔是也。五变,侧、趯、掠、啄、努是也。
次及条目,变点方圆。
变者,如高低长短阔狭,其变无穷也。点者下笔成点而后行也。方者自方,圆者自圆,如置箸于案上,而非匾锋也。
简缘云:此之谓圆。
俯仰向背,沉莹清权。
有俯仰向背者则俯仰向背。无则为之沉莹清权。沉者下笔不浮,刻入纸中也。莹者如孤月流天,无云翳也。清者非谓瘦与寒也。肥者亦有清气也。在参古帖而得之。权者如鬓字无■点,辟字无口之类是也。
拗者让者,引焉疑焉。
拗者,你东我西而不失于相顺。让者,要还他地位,随时处宜而措之也。引者,如左帘等字,引而伸之。疑者,如有伏兵,疑不敢动,如帝带等类是也。
鸟立木上,雁在天边。
鸟立木上,行仁之类是也。雁在天边,燕然樵之类是也。
掬特圆起,掬者,从本身上掬出也,故其上欲圆,囗字是也。特者,特笔写也,故其上欲起,口字是也。二者相需为用也。
抢折回联。
抢者,策类也。折则笔锋飞动翻而非硬直也。回则有虚回、实回。联则有虚联、实联。二者不可偏废也。
齐努磋驻,齐者,勒类也。努者,竖画也。磋者,左右揭腕也。驻者,如驻马无往而非此道也。
屋漏蜿蜒。
屋漏痕者,不见起止之迹也。
乌丝阑者,蔡襄所专。
乌丝阑者,锋正则两傍如界也。
复有八忌,切意精研。枯槁生硬,轻重缠绵,内外是纵,左右非坚。
枯槁则无润泽,生硬则非软美,轻重则不典,缠绵则不莹,内纵者腹肚阔,外纵者手脚不停分而长。左为左揭腕,右为右揭腕,皆不可无力。
知所趋舍,为书中仙。
趋所当法,避所当忌,则为尽善矣。
五、结构
云空。上勾之应下,如鸟之视胸。
九见。腕勾之应上,须折锋而起。
门月。右勾应左,半斜锐以为精。
来东。中勾应上,随缩锋而微露。
长民。左勾应右,须尽趯其锋。
黍委。上下之撇,点有阴阳之分,不分则无上下相承之意。
术冲。三排之直画者,卓然中立不倚,而左右有拱揖之情。
畺三。三排之横画者,截然中处不乖,而上下有仰覆之别。
其目。四画之字,上下反其情,而二三但取其顺。
然无。四点之字,左右要成八字,中带可就上不可就下。
皿四。四柱之字,左右上开而下合。
炎茶。两捺之字,或上捺或下捺,各宜所重。
反及。两撇之字,先长而斜硬,后差短而腕转。